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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服务业工资差异的决定因素:垄断还是创新 刘丹鹭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摘 要: 随着中国逐渐形成以服务业为主体的经济格局, 服务业的工资差异已经成为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成因。研究发现, 行业的所有制垄断是服务业企业工资差异的主要原因。技术创新对服务业工资水平影响不显著, 但它和垄断结合起来能产生较大的工资溢价。分所有制看, 影响国有企业工资水平的主要因素是创新, 而非国有企业的工资遵循效率导向机制。分技术创新程度看, 技术创新程度高的企业, 工资决定偏效率导向, 所有制垄断的影响不明显, 技术创新程度低的企业, 受垄断影响较大。如上结论表明:改革服务业国有企业的薪酬分配机制, 有助于减缓收入差距;从收入角度引导建立绩效工资体系, 有利于激励企业创新。关键词: 收入分配; 工资; 服务业; 垄断; 创新; 作者简介:刘丹鹭 (1985) , 女, 副教授, 从事服务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服务业二元结构及其对城市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研究” (13CJL021) The Determinants of Wage Differential in Service Industry of China:Monopoly or InnovationLIU Dan-lu Nanjing University, School of Government; Abstract: With the formation of the service economy in China, the wage gap in the service industry has become a central cause of the income gap. With the focus on monopoly and innovation,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wage determination of service firms by applying listed companies data at firm levels based on the dual structure of service industry. The major findings of this study are as follows: 1) In all groups administrative monopoly has the dominant effect on wage while the effect of technology change is not significant. A combination of innovation and monopoly power can generate a big wage premium. 2) In SOEs the dominant factor of wage determination is technology innovation while in the non-SOEs is the productivity. 3) Wages are determined by productivity in those firms with high R&D expenditure. On the contrary, wages are determined by monopoly power in firms with no R&D expenditure. The findings have two aspects of policy implications, income gap can be eased by reforming salary distribution system of service SOEs and a performance compensation system will help motive innovation.Keyword: Income Distribution; Wage; Service Industry; Monopoly; Innovation; 引言服务业是三次产业中就业的主要行业, 其行业收入差距是构成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组成部分, 已经对居民尤其是城镇居民初次分配的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从行业性质来看, 服务业的自然属性使行业间的工资差距天然具有二元结构。有些服务业部门是 Baumol 说的技术停滞行业, 如餐饮、批发、零售等传统服务业, 劳动密集度高、技术创新频率低、较少应用新技术、人力资本水平低、生产率低且增长慢;有些是技术进步的行业, 如铁路、航空、电信、金融等行业, 资本、技术密集度高, 技术创新活动频繁, 应用新技术普遍, 人力资本水平高, 生产率高且增长快。服务业各行业创新程度的差异产生了生产率的差异, 行业生产率的差异是产生二元结构工资的根源之一。随着 IT 技术的传播, 两种特质的行业工资差距将越来越大。技术进步或创新的收入效应, 说的正是以上现象。作为对制度敏感的行业, 服务业在中国的高度垄断与竞争并存的模式同样促进了二元结构的工资差距。在研究收入差距时, 中国学者热议的制度性原因, 如行政垄断1234就是这类二元结构的成因, 它们在服务业中更为典型和突出。服务业中高度行政垄断的行业如铁路、航空、电信、金融等, 具备了自然垄断和行政性垄断的属性, 近年来又借助各种保护政策, 进入壁垒不断提高, 行业收入也因为垄断租金进一步提高。同时, 服务业中高度市场竞争的行业如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 工资收入不高, 进入壁垒也相对较低, 因为竞争和市场化压低了利润, 行业平均收入在低水平徘徊。垄断和技术创新不仅是服务业二元结构工资的成因, 也是居民收入差距的成因。服务业的垄断, 不是单纯的行政性垄断, 还包括自然垄断和经济性垄断, 服务产品本身具有的差异加剧了在位企业的垄断能力。服务业的创新, 也不是单纯的技术创新, 与制造业相比, 服务业技术创新比例较低, 非技术创新比例较高, 创新类型较复杂, 难以标准化, 各部门在创新程度和方式上都有很强的异质性5。考虑到服务业的这些特殊性, 本文从企业层面入手研究服务业的工资差异, 试图探讨在服务企业中, 行政性垄断和技术创新哪个对工资差距的影响更大?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间、在技术进步和技术停滞的企业中又如何?在几种进入壁垒形成的垄断中, 哪种对工资的影响最大?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 其政策意义很直接:企业作为初次分配的主体, 是收入差距的来源, 如果技术创新是导致工资差异的主因, 那么作为企业实现经济性垄断、增加竞争力的手段, 这种差距暂时无须治理;如果行政性垄断是导致差异的主因, 那么进行反垄断和促进竞争及市场化的改革就是当务之急。一、理论分析(一) 服务业创新与收入服务业创新并不是严格的技术创新, 它和一般意义上的创新的差异, 本质在服务和商品的差异上。服务是无形的, 因而服务创新的过程也可能是无形的, 并不形成有形的产品、技术或活动;服务中生产和消费是同时发生的, 因而服务创新是非标准化的, 具有不可复制性, 例如, 针对特殊顾客特殊问题的“专门化创新”;投入产出的一体性还使服务业创新的发生和过程难以区别, 故服务业中往往没有专门的研发部门, 也很难发现专门的研发活动;服务的形式多种多样, 因而各行业在创新程度和创新方式上差异较大, 既有较依赖技术创新的部门, 也有依赖服务创新的部门。但随着制造业和服务业的相互融合, 具有技术创新特征的服务部门越来越普遍。服务业创新的异质性反映在收入上, 主要表现为技术创新型部门和非技术创新型部门的工资差距。服务业技术创新部门收入水平高, 一是因为提升效应, 即分享研发和技术进步产生的经济租。在引进新设备和引入创新的企业中, 由于效率提高程度大, 能够分享到创新带来的经济租, 企业的工资也会更高。二是因为吸引效应, 即高生产率的技术创新型部门需要高工资的维持。技术技能互补假说认为, 企业基于研发投资或引进新技术的目的, 为了吸引和留住高技能的劳动力, 平均工资相应会得到提升。劳动经济学中的效率工资理论和补偿性工资差异理论可以解释这两个变量同步变化的现象。效率工资理论认为, 付给员工高于市场出清水平的工资, 可以激励员工努力工作, 提升企业的绩效;补偿性工资差异理论认为, 由于工作条件环境的不利特性应对员工支付工资补偿。不管是哪种解释, 最终都是在说技术或创新与收入的相关性, 即研发投入越多、创新能力越强的企业, 越有可能付出更高的工资。基于以上两种原因, 加上技术创新是有形的、可以量化的, 所以统计起来和企业工资水平直接相关。而服务业中的非技术创新往往很难发现和工资水平具有相关性。这主要是因为, 首先, 服务的非技术创新既是无形的, 也是非标准化、难于统计的;其次, 非技术创新对于企业效率的提升比较间接, 并且可能存在时滞, 非技术创新是无形的, 多为渐近式的变化, 通过影响某个变量间接地起到提高企业绩效的作用, 长期来看, 并不能肯定是否是非技术创新起了效果;再次, 低技术创新部门一般为低技术密集型部门, 对高技能劳动力需求不大, 人力资本水平要求不高, 故第二个吸引效应也不存在。因此, 服务业间按照创新形式的不同, 工资水平已经产生了分化。服务业技术创新型部门和非技术创新型部门的工资差距, 宏观上也看作是“技能偏向型的技术进步”理论的一种。它主要关注的是以 IT 技术引发的对劳动力需求的结构性改变, 如高技能劳动的需求增长带来的两极化影响。该理论包含了技术进步对行业工资的影响:它使劳动力分化为高技能和低技能, 在高技术密集度的行业中, 工人教育程度高, 使用 IT 频率高, 工资增长也较快。(二) 服务业行业垄断与收入三次产业中, 行业垄断在服务业领域表现得最为明显, 不仅覆盖行业多, 而且包括了所有的垄断形式。垄断的产生原因是进入壁垒。规模经济、对资源的垄断、政府对进入的限制、产品差异的程度、在位厂商的策略性行为都能构造出进入壁垒。从进入壁垒的范围来看, 不同行业均有不同形式的进入壁垒, 而同一行业往往被多个机构所管制, 具有很高的行政性进入壁垒。如航空、公路、水路等交通行业, 以许可执照的方式进行管制, 管制部门包括中国民航总局、交通部;金融、保险等行业, 以国家垄断、审批和许可执照的方式进行管制, 管制部门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等;广播电视、公用事业以及医疗等行业, 也需要许可执照和审批, 管制部门不仅包括相关行业机构, 还包括中央到地方的多级部门。从垄断的形式来看, 行政性垄断, 即政府对市场进入的限制而形成的种种壁垒, 是中国服务业垄断的主要表现形式。除此之外, 经济性垄断和自然垄断这两种形式同样存在。中国服务业中, 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业基本都是行政性垄断的行业, 如铁路、航空、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服务具有“异质性”特征, 较大的产品差异性构成了进入壁垒, 使在位企业对市场有一定控制优势, 即使在竞争程度高的服务行业, 由于产品差异, 市场竞争产生的经济性垄断也成为常态。多种形式的垄断叠加起来, 自然使服务业领域的垄断现象更突出、影响更深远。垄断使社会各阶层收入分配不公, 贫富差距扩大。从福利角度看, 垄断造成的社会成本, 除了社会总剩余因垄断产生的无谓损失哈伯格三角形 (代表着资源分配无效率) , 还有消费者剩余向生产者剩余转移的图洛克四边形, 代表着垄断企业的超额利润。收入分配不公现象, 正是这些福利损失的具体体现。在几种垄断形式造成的损失中, 行政性垄断是最大的一种, 与经济性垄断不同, 行政性垄断并不来源于适者生存的市场竞争, 而是法律法规在竞争前事先规定的结果。市场实力通过政府干预而不是通过创新被人为维持下来。垄断利润会激励企业动用原先的生产资源进行寻租, 而非通过竞争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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