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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7 年工作总结及 2018 年工作计划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社保中心的支持指导下,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以开展党的“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全市人社工作会议、社保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扎实推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积极稳妥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开创了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新局面。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1、试点实施全民参保登记。为推动社会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我区以试点为契机,按照东营市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经前期数据排查筛选,对截至 201*年 10 月 31日,全区未参保人员 3100 人进行入户调查,针对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基本情况、意义、调查内容等进行宣传,针对未参保的原因及其它数据进行摸排,查明情况、明确数据,全民参保等级工作取得良好效果。2、积极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了按项目参保和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作机制。一是提供灵活的参保方式。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职工,可按建设项目所在地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二是制定完善的计缴办法。在建工程项目,以实际使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难以确定的,按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同时落实了可靠的费用来源、确定了合理的保险期限、明确规范了工作流程、制定了合理的保险费率。201*年,全区企业养老、机关事业养老、城乡居民养老、职工医疗、城乡居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 42017 人、4858 人、50954 人、35941 人、75622人、39079 人、22291 人,分别完成征缴金额 16516 万元、9103 万元、1581 万元、6652 万元、4413 万元、833 万元、480 万元,分别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113%、114%、106%、101%、%、101%、109%。社会保险费征缴总额首次接近 4 亿元,达到 39578 万元。社会保险扩面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基金征缴基本实现“应收尽收” 。1、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实现十一连增,居民基础养老金全省最高。201*年,对全区企业退休人员 1558 人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人均月增资元,月增发养老金总额 38 万元,共补发养老金 228 万元。对符合 201*年度待遇调整政策范围的按省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的 401 人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人均月增资元,月增发养老金总额万元,共补发养老金万元。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遗属困难人员 257人进行补助标准调整,补助标准由原来的 780 元提高到 825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执行每人每月 160 元标准,居于全省最高水平。2、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稳中有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顺利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提高到每人每年 150 元,药品和诊疗目录从 2017 年年初开始统一执行原二档居民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药品和诊疗项目进一步放宽,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 90%、75%和60%,基本统筹报销最高金额提高到 16 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累计签约万人,定点医疗机构 52 家,签约率为 98%,普通门诊统筹工作顺利推进。全年重点做好未签约参保职工的签约,其它县区签约费用的审核支付工作,对签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找补缺,并加强对签约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防止出现过度用药、过度医疗现象。201*年,全区共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2044 人,总计 4119 万元,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95 人,52 万元;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 6098 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人员抚恤及丧葬补助金 301 万元;发放 60 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 2745 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 165 万元,丧葬补助金 39万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继续保持 100%。全年,共支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288 万元,受益职工 20627 人次;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4500 万元,受益居民 39856人次,受益面达到了总参保人数的%,职工、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缓解。全年,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600 万元,为 254 名企业生育职工支付了生育保险待遇 321 万元,进一步确保了因公致伤、致残、致死职工和育龄期女性职工的切身利益。1、科学合理基金预决算。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水平,实现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合理把握基金收支规模,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平稳健康运行。准确把握基金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分析和测算临时性(特殊性)政策及各种影响基金收支的因素,提高基金预决算报表编报质量,20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 201*年预算更加科学合理,做到编报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准确、报送及时。2、基金管理自查实现制度化。201*年,中心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自查工作,并将基金管理自查工作列为日常业务,实现自查的制度化。在征缴方面,政策执行有力,征缴率始终保持在 95%以上,基本做到了应收尽收;在基金管理方面,做到规范操作,安全运行,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会计制度,按月和开户银行、财政部门对账,保证三家账据、账款相符,无违规违纪行为及挤占挪用情况,实现了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的目标;在支付方面,按月审核,严格按照支付项目和支付标准发放,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杜绝了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付标准和虚报冒领现象。总体来说,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态势良好。3、基金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通过制度建设防控、社保稽核防控、信息操作系统防控等内控措施规范日常征缴、拨付,继续实行内部“三端防控”制度和内外“三方对账”制度。对内与经办窗口和核心平台数据对账,对外与财政部门和开户银行进行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完善实行业务股室经办人员初审待遇支付申请,经科室长复审,分管主任终审后支付的“三审给付”制度,确保待遇核算精准无误,社保基金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4、基金账户网上银行,运转更加精确有效。基金运转依托网上银行,实现网银征缴、支付和查询、转账。基金业务经办环节更加简捷,与银行的对账工作更加精确和及时,办事效率大幅提高。严格会计、出纳、财务主管支付权限,严格网上支付流程,为社保基金筑起网上“防火墙” 。5、继续实施征缴基数公示制,稽核实现常态化。积极推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本人确认制度和缴费基数公示制度,进一步增强缴费工资基数的透明度,杜绝低报、漏报、错报等情况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年,对全区 248 家参保企业申报缴费基数、工资基数等数据进行了严格核定,书面稽核和实地稽核相结合,稽核工作实现常态化。1、社会保险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5 月份,我区在全市率先启动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纳入社会保障卡发放试点,河口街道办事处 5 月新增领取待遇人员 26 人,总计4988 元养老金纳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纳入社会保障卡发放,能够方便群众在 ATM 机上随时查询收支明细及存取现金,有效缓解窗口排队压力。试点后,在确保新增领取待遇人员纳入社保卡发放基础上,按镇街、分批次陆续完成社会保障卡与银行存折的替换,将最终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2、创新和完善多层次、立体式的社会保险征缴模式。一是发挥“一票征缴”优势,大力实施网上申报。完善“一票征缴”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征缴经办能力,加强部门联动,推行“五险合一”增强企业依法缴费意识,有效遏制了参保单位选择性缴费。大力实施“网上申报” ,76 家规模以上企业签订网上申报协议,缴费网上申报,网银汇款转账,方便了企业,提高了效率。二是启动银行代收,创新远程服务。针对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委托银行进行代收,使参保者的缴费时间和缴费地点更加灵活。针对东营港、仙河镇、孤岛镇参保企业,创新远程服务,建立企业联系群,参保文件远程交互,电子银行转账,远程完成整个参保缴费流程。三是继续实施刷卡缴费,服务达到高层次。参保单位可直接使用银联卡通过 POS 机刷卡结算,并减免全部刷卡中间费用。刷卡结算不仅方便、快捷、安全,更减少了银行现金清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服务层次。3、 “四型窗口”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打造“效能型窗口” ,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对窗口工作人员制定细化量化考核细则,从工作纪律、工作实绩、限时办结等方面结合服务对象评议、窗口互评、政务服务中心考评、社会评价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形成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格局。二是打造“制度型窗口” ,争当为民服务先锋。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完善优质服务制度,实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要求,严格落实请销假、AB 岗等工作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要求,形成用制度管人员的长效机制,树立文明服务、依法办事的诚信部门形象,形成人人争当服务先锋的良好氛围。三是打造“透明型窗口” ,展示为民服务形象。通过公示牌、电子屏、明白纸、网站等形式公开服务承诺、服务内容,做到政策、条件、程序、结果“四公开” ,确保群众满意;设立意见箱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受理有关服务投诉,接受服务对象评。四是打造“和谐型窗口” ,提升群众满意度。在综合服务大厅旁设置了接待咨询窗口,每天有一名科室长带班,为办事和来访人员提供接待咨询,能现场解答的,当场告知群众;不能解答的,告知办事流程,指引到相关科室或单位办理,让群众少跑冤枉路,少花跑路的冤枉钱,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形成了和谐有序的办事氛围。4、深入开展党的“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系统建设卓有成效。201*年,以“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系统创建工作。先后荣获“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巾帼文明岗” 、 “2017 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统计报表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荣获 2017 年度“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 “2017 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统计报表工作先进个人”等个人荣誉。创新和亮点工作1、各级财政补助不断增加,惠民政策更实惠。201*年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 430元,各级政府累计财政补助资金分别达 2539 万元、2816 万元、3018 万元。同时城镇“三无” 、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孤儿及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70 周岁以上老人等特殊参保人群个人不缴费,由政府财政兜底承担。201*年我区对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达到 1489 万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即享受缴费补贴。年满 16 周岁非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户籍居民即可参保。参保人员选择 300元缴费档次可补贴 60 元,选择 500 至 2500 元 7 个档次可补贴 100 元;选择 3000 至 5000 元 3 个档次可补贴 200 元。1 至 2 级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代缴 300 元保险费。待遇补贴高,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我区现行基础养老金标准为 160 元/月居全省首位。参保人员死亡在 30 日内办理保险关系注销给予 1000 元丧葬补助金,且个人账户余额全额继承。2、惠民服务手段不断改进,居民享受待遇更加便捷。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更加方便快捷。参保居民在东营市内所有的定点医疗机构和滨州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即时联网报销,并与省内 125 家医院实现了联网即时结算。有效的提高了住院报销效率,大大减轻了参保居民垫支资金的压力。大病保险保障力度更大、结算更快捷。自 201*年 10 月份以后,我区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范围的住院和门诊慢性病费用,在市内及滨州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联网即时结算,在出院时不仅可以报销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属于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一并报销。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便民设施实现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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