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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氏土司文化与西林特色旅游开发【摘要】西林土司文化源远流长,具有重要的旅游开发价值。本文在分析岑氏土司文化内涵和西林旅游开发现状基础上,提出西林特色旅游应遵循特色文化、游客参与、创新等原则,并结合民俗文化对土司文化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次进行开发,以增强游客的参与性。同时应加强对土司文化的保护,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对外宣传和促销,创建品牌,促进西林旅游发展。 【关键词】土司文化;旅游开发;西林旅游 西林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最西端,地处桂、滇、黔三省(区)交界处,隶属百色市。县内有壮、汉、苗、瑶等 14个民族。历史上,岑氏土司在长达七百多年的统治中,在西林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其中位于那劳乡那劳村的岑氏土司建筑群是壮族土司建筑文化的典型代表。 一、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封建王朝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特殊的统治制度。元朝封授各族首领官职,文职有知府、知州、知县等,隶属史部;武职有宣慰、宣抚、安抚、长官等司及指挥使司,隶属兵部,统称土司,也叫土官,可以子孙相袭。从元代开始实行土司制度起,到 1956 年政府宣布废除土司制度的七百多年间,几代封建王朝及民国政府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实行了土司制度,并利用土司对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而间接的控制。这种控制,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而重要的影响。 对于土司文化,目前较为通行的界定是指“生活在土司所统治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在进入封建社会后,在土司制度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文化,是边疆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在土司制度结束以后,由于它对人们生活和思想的影响并未就此结束,因此土司文化还理应包括那些后人对其进行纪念和评论所留下的大量文墨、篇章、文艺作品以及影视作品等。 ”可以说,土司文化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开了对土司文化的研究,就难以全面而准确地认识民族文化。 二、岑氏土司文化 自北宋大观元年(1107 年)岑利疆被委任为知观州,到清光绪元年(1875 年)田州土州改土归流,岑氏土司在广西右江地区统治长达 700 多年,(这里指的 右江地区包括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乐业县、田林县、凌云县、田阳县、田东县、那坡县、靖西县、德保县、平果县、隆安县、武鸣县)。岑氏土司是壮族诸土司中势力最强大、地盘最宽广的,历经宋元明清四朝的发展,留下了丰富的土司文化,对广西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岑氏土司文化是生活在岑氏土司统治境内的少数民族在土司制度影响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既包括与岑氏土司有关的文化遗迹、历史文物、民居建筑、服饰、饮食、民族器乐、歌舞道具、工艺产品、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等物质文化,也包括与岑氏土司有关的诗文作品、神话传说、史传谣谚、故事寓言、音乐舞蹈、节庆活动、民间习俗、人生礼仪、宗教祭典、习惯法规等非物质文化。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 物质文化 建筑。岑氏土司统治的广西右江地区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其中主体是壮族。壮族的传统民居是干栏式建筑,但是汉化的土司们引入了汉族民居建筑艺术,在统治领域内建起了土司衙门及附属建筑。今天我们所看到的土司建筑遗存,几乎是汉族建筑的翻版。西林那劳岑氏土司古建筑群,位于西林县城东约 50 公里的那劳乡那劳村内,始建于明弘治年间,经清代岑毓英、岑春煊父子维修扩建形成,占地约 4000平方米,主要建筑有宫保府、增寿亭等。建筑布局考究,主要是四合院式建筑,除石牌坊外均为砖木结构,建筑形式上均为面阔三或五开间,以“青砖灰瓦” 建筑风格为特色 ,墙上端壁画、梁枋雕饰等艺术构件做法均属广西乃至岭南汉族富裕华贵宅第式样,建筑形式和装饰反映出了浓郁的汉族建筑文化内涵。西林那劳岑氏土司古建筑群是桂西、桂西北壮族地区规模最大、延续时间最长、保存最完整的土司建筑群,融合了汉、壮建筑文化,是壮族土司建筑文化的杰出代表。1994年被公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服饰。在土司时代,白色的衣服土民不能穿,只有土司才可以穿。据桂海虞衡志记载:“宋时土官即爱着白色衣服,此后相沿成习,只有土官及其家属才能穿白色或彩色衣服。一般劳动人民,只能穿蓝、黑色衣服,长衫棉袍,无贫富,俱不准穿1。 ”因为这一制度,形成了壮族以黑为美的服饰文化。在岑氏土司影响的那坡县,有一壮族族群被称为“黑衣壮”,“服饰颜色以黑色为主色调,无论男女老少,从头衣到体衣、足衣,全身上下都是黑的。 ”“以黑为美,以黑作为穿着和族群的标志2。 ” (二) 非物质文化 民间信仰。民间信仰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影响着民族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岑氏土司统治的壮族地区,出现了“岑氏土官 ”信仰 ,主要是对功德于民的岑氏土官的祭祀和崇拜。虽然岑氏土司的统治早已结束,但是“岑氏土官” 信仰并没有随之销声匿迹,而是成为一种地方的文化传统保存和延续下来,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当地壮族民众的心理需求。至今,在桂西还保留着许多祭祀岑氏土官的社庙,主要祭祀对象为岑大将军、岑三爷、岑天保、岑瑛。凌云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有岑大将军庙;田东、田阳一带有岑三爷庙;德保县有天保庙; 武鸣、平果一带有岑瑛庙。这些土司庙原来跟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在一起,是人民的重要精神支柱。随着时代的演变,现在这些寺庙的社会功能减退,但是每年春节、七月鬼节,当地都要进行祭祀活动。祭祀的这些社神,就是壮族人民的民族神。 歌圩。歌圩是壮族群众在特定时间、地点举行的节日性聚会歌唱活动。关于歌圩的起源有不同的说法。 “在岑氏土官的祭祀活动中,所有活动都由老人来操办,跟随前来的青年男女无事可做,于是在林间地头抛绣球、打鸡毛球、唱山歌,相沿成习,日久月深演变成歌圩3。 ”暂且不讨论歌圩由土司祭祀活动演变的准确性,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土司统治时期,土司制度对歌圩文化产生过重要影响,“以故俗治” 的土司制度是壮族歌圩能够得以保持下来的社会基础。据广西师范学院民间文学研究所与广西社科院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研究所的联合调查,广西歌圩点最多的是百色(今右江区),而现在的右江地区曾是岑氏土司的统治区域,土司制度对歌圩文化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三、旅游开发现状分析 西林县作为岑氏土司文化的影响地之一,其旅游资源对旅游者有很强的吸引力。县政府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已开发出那劳岑氏土司古建筑群以及一些具有民族风情的歌舞表演等一系列特色旅游产品。但这些旅游产品在开发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市场知名度不高。 (一) 开发种类单一,缺乏统一规划 西林县旅游资源丰富,但是在具体的旅游开发时,却没有整合资源,推出品牌,形成规模效应。目前,西林县旅游开发主要集中在那岩古木寨、那劳岑氏土司建筑群等人文旅游资源上,自然资源虽有开发,但是整体不如人文旅游资源做的好,忽略了自然旅游景观的开发,致使西林旅游开发出现一定的盲目性、分散性、片面性。 (二) 旅游开发观念落后,对旅游资源认识不足 “旅游开发最缺乏的不是资源,而是观念” 。在很大程度上,是落后的旅游意识在根本上长期制约了旅游业的发展。近年来,政府领导干部对旅游业的认识虽然有所提高,但不少部门对旅游业的产业地位、政策措施、财政收入和管理职能的认识没有完全到位,没有把旅游当作一项经济产业去培育,并且对本身资源优势和潜力认识不足,致使旅游资源开发建设迟缓,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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