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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活动申请流程及相关表格(2009 年 10 月 21 日修改版)1中山大学东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使用须知一、 东校区活动中心申请者须知(一) 学生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中心)申请者须填写中山大学东校区学生活动中心申请表 (一式两份) ,并由使用单位负责老师签字、盖章。认真阅读本使用须知,由负责人签字表示严格遵守本须知。 申请表格中“负责人”一栏必须为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社团主要负责人。表格填写打印后统一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二) 任何单位,在使用活动中心之前,必须到校团委办公室登记、签字并抵押人民币 1000 元;活动结束清理现场完毕,向值班助理领取活动中心移交凭条,助理签字证明现场清理完毕;次日,凭活动中心移交凭条到校团委办公室领取签字、领回押金。(三) 原则上,活动中心开放时间为 8:3022:30,器材使用时间为 16:3022:30,未经批准不提前开放。(四) 活动中心的操控音响及舞台灯光由校团委安排工作人员专门操作。如因举办活动需提前使用者,请提前到校团委申请联系工作人员。原则上,工作人员最早到场时间为 16:00。(五) 活动中心使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22:00,如有特殊原因最迟不得超过 22:30。活动结束后需安排同学清洁现场,并确保在 23:00 前结束。若出现超时情况,东校区校团委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相应罚款!二、 东校区活动中心使用须知(一) 严禁使用一切双面胶!违者请自行粉刷墙面。(二) 慎重使用透明胶及其它黏性固定制剂!确实需要使用的,必须在活动结束之前全部清理干净,恢复原状。(三) 维护环境清洁卫生,严禁在活动中心内粘贴海报、彩条等一切装饰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需安排同学清洁现场,物归原貌。(四) 严禁使用烟花爆竹等一切易燃易爆物品。(五) 爱惜器材和相关设备。(六) 言谈举止文明,衣着整洁;不得喧哗吵闹,寻衅滋事;严禁酗酒。不得利用活动中心场所进行赌博、传销等违法活动,不得在内举行任何与宗教有关的活动。(七) 控制室存放大量专业技术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严禁擅自操控控制室内一切设备。控制室内不存放保管相关人员的私人物品、演出道具等。(八) 严禁移动、插拔舞台上所有设备(包括投影仪、监听音箱、烟机、电脑灯、插座等) 。(九) 严禁拍打、吹喷、摔跌麦克风,使用单位需派专人负责麦克风和麦架的使用。如需使用追光灯,亦需派专人负责,经工作人员培训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十) 活动中心无网络接口,活动所需麦克风电池(9V) 、电插板、电脑需由使用单位自行准备。(十一) 未经东校区校团委批准,不得擅自挪用或带走活动中心物品。(十二) 自觉遵守活动中心的有关规定,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自觉维护活动中心秩序,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活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各类活动申请流程及相关表格(2009 年 10 月 21 日修改版)2三、 赔偿与处罚条例(一) 凡损坏活动中心公共物品者,活动负责人应自行将其维修完好;彻底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原价予以赔偿。附:桌子 200 元/把,椅子 400/张,其它公物按其市场价位收取赔两倍赔偿金。(二) 凡在活动中心白色粉刷墙面及木质柱子张贴双面胶者,一经发现,处 50200 元罚款,具体罚款金额视污染程度而定。(三) 凡在活动中心各角落张贴透明胶者,应在活动结束之前清理干净;因张贴透明胶而造成活动中心污染者,视其污染程度加以处罚,罚款金额为 50200 元。(四) 超时罚款条例。使用活动中心时间超过 23.:00 的,罚款 200 元。(五) 活动中心使用超时、活动期间造成桌椅或其它公物损坏、违反规定在活动中心乱涂乱贴以及违反本须知其它规定者,着不良记录。(六) 凡有不良记录者,取消其再次使用活动中心的权利。四、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行。五、 如有违反本细则者,校团委有权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六、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大学委员会所有。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二零零九年 十月二十一 日上述文字请认真阅读,如无任何疑问,请严格遵守本使用须知!申请单位(盖章):申请负责人:联系方式:各类活动申请流程及相关表格(2009 年 10 月 21 日修改版)3申请中山大学团委:申请主体:申请日期:校团委审批意见: 年月日申请中山大学团委:申请主体:申请日期:校团委审批意见:年月日 各类活动申请流程及相关表格(2009 年 10 月 21 日修改版)4中山大学东校区桌椅展板使用申请表申请主体 联系电话申请使用时间 活动内容借用物资 申请者所属主管部门意见 校团委意见桌 椅 展板实际借用情况(宿管填)主管人(签章):日期:主管人(签章):日期:(校团委留底) 中山大学东校区桌椅展板使用申请表 申请主体 联系电话申请使用时间 活动内容借用物资 申请者所属主管部门意见 校团委意见桌 椅 展板实际借用情况(宿管填)主管人(签章):日期:主管人(签章):日期:(申请主体留存)各类活动申请流程及相关表格(2009 年 10 月 21 日修改版)5申请单位名称:申请使用日期: 年 月 日 星期( )具体时间:上午( ) 、下午( ) 、晚上( )申请课室类型:可容纳 ( )人、使用多媒体: 是( ) 否( )课室数量:( )间申请使用原因:申请人: 日期: 联系电话:申请单位主管领导意见:领导签章: 日期: 批准使用地点:申请单位名称:中山大学(东校区)临时使用课室申请表中山大学(东校区)临时使用课室申请表各类活动申请流程及相关表格(2009 年 10 月 21 日修改版)6申请使用日期: 年 月 日 星期( )具体时间:上午( ) 、下午( ) 、晚上( )申请课室类型:可容纳 ( )人、使用多媒体: 是( ) 否( )课室数量:( )间申请使用原因: 申请人: 日期: 联系电话:申请单位主管领导意见:领导签章: 日期: 批准使用地点:各类活动申请流程及相关表格(2009 年 10 月 21 日修改版)7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校团委留底,另一份作申请批复。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活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活动名称活动主题是否需活动预告活动场地 活动具体时间传单海报大板桌椅横幅商家摊位宣传方式注明地点 其他校外赞助情况活动大致流程行政指导老师意见 校团委意见 党政办意见签名: 年 月 日签名: 年 月 日签名: 年 月 日备注中山大学东校区活动申请表各类活动申请流程及相关表格(2009 年 10 月 21 日修改版)8中山大学东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申请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使用单位 使用日期时间年 月 日时 分至 时 分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会议灯光使用设备情况 舞台表演灯光音响 投影用途主管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校团委意见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注:1. 请将该表交到校团委办公室(惠佳超市 3 楼 321)审批 (一式两份) 联系电话:393322322. 请认真阅读东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使用须知!各类活动申请流程及相关表格(2009 年 10 月 21 日修改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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