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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投标场地预约、报名须知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川府发200714 号,成建委发2004814 号,都府 发200910 号,都政中心发200910 号。二、申报条件经招标核准部门备案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或经核准自行招标的招标人(业主)。三、申报材料1. 招标人代表的授权文件或介绍信(自行招标适用);2. 被授权招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自行招标适用);3. 招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备案);4. 招标项目立项批复复印件;5招标核准文件复印件;6招标公告电子文档(经备案后提供已备案的招标公告复印件、在法定媒体公告后提供其原件);7. 招标代理资质证书(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备案);8.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或项目管理合同)复印件;9. 代理机构开具的参与当次招投 标 事宜从 业 人 员 的介 绍 信或委托 书 ;10. 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1. 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2. 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登记表(此表可从都江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招投标专栏下载)。注:1. 如招标人自行招标,则不需提供 7-11 项资料;2. 预约登记表需将所需内容尽可能填齐,在相应地方盖章。四、办理程序预约登记 递交纸质预约登记表(传真件也可)确定场地如有冲突,重新确认重新确定场地2注: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预约场地可先电话联系,但须以纸质预约登记表为准;2如有变动须在补遗备案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重新确认,并及 时提交经备案的补遗书。五、办理时限即办六、联系方式地址: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江堰市经济开发区滨河小区综合楼,市政务服务中心内)联系电话:028-61929007,传真:028-61929007都江堰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djyzw.gov.cn/七、规范要求1招标代理机构派遣在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从事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等事宜的人员须具有从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报名的人员须遵照招标公告法定报名时间在开始和结束时签字确认;3招名须按照中心工作人员排号顺序依次进行(中心工作人员排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的法定时限执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跳号报名,三次喊号完毕投标报名人仍未到位,则进入下一号,报名结束前对当时未到位的投标人号码再依次喊号,确保查验完所有在场的已排号投标人资格材料,排号限当日有效;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报名的人员须按公告内容对投标报名人进行资格查验,不得拖延时间,若欠缺资料须一次性告知投标报名人;5每天报名结束后封存已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名单及排号名单,待项目开标时由工作人员启封、核对投标人名单;6报名期间不得随意换人,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睡觉、打游戏等做与报名无关的事情,因故请假须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留请假书,招标代理机构须安排本公司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顶替。投诉电话:都江堰市监察局:028-87130565、发改局:028-87113902 、建设局:028-871338493项目招投标抽取评标专家须知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川府发200714 号,都府发200910号,都政中心发200910 号。二、申报条件1. 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人员(委托招标适用)到场;2. 项目招投标核准、纪检监察、行业主管等部门监督人员到场;3. 如有监督部门缺席,须经在场的其他监督部门人员同意。三、申报材料1. 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抽取条件表、回避单位表(此表可从都江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招投标专栏下载),备电子文档;2. 招标人代表授权文件或介绍信;3. 被授权招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单位的签到名单;5. 代理机构开具给本机构参与当次招投标事宜从业人员的介绍信或委托书;6. 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注:1. 如招标人自行招标,则不需提供 5-6 项资料;2. 如招标人按规定派评标代表,需备齐所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四、办理程序招标人(代理机构)递交材料科室负责人审验材料抽取完毕立即密封交由监督人员保管招标人、监督人员签字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具体操作人员实施抽取4注:1. 如专家因故确实不能参评或临时主动要求回避,应征得监督同意,补抽相同数量的评标专家;2. 评标专家抽取可与开标同时进行,但须有监督人员在场。五、办理时限即办六、联系方式地址: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江堰市经济开发区滨河小区综合楼,市政务 服务中心内)联系电话:028-61929007,传真:028-61929007都江堰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djyzw.gov.cn/七、规范要求1. 如抽中 专家因误按键或交通事故等确实 不能参评, 应立即报告监督,经商议同意后进行补抽;2. 如确需 联系抽中专家,须经监督同意后,从省评标专家库里提取相应的联系电话进行联系;3. 招标人所派评标代表不能超过抽中评标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一,且不能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或评标小组组长)。投诉电话:都江堰市监察局:028-87130565、发改局:028-87113902 、建设局:028-871338495项目招投标开标会须知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川府发200714 号,都府发200910 号,都政中心发200910 号。二、申报条件1. 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人员(委托招标适用,且须是经备案代理合同指定派往该项目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到场;2. 项目招投标核准、纪检监察、行业主管等部门监督人员到场;3. 如有监督缺席,须经在场的其他监督部门人员同意;4. 合法投标人代表。三、申报材料按时送达并按招标文件制作的规范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四、办理程序注:1. 开标时监督人员在场;2开标时间依照法定规定,不得推迟、提前。五、办理时限即办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川价发2008220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费基数 700 元/次。收费基准时间以 1 个小时计算,不足 1个小时的,按 1 小时计算,以后每超 1 小时,收费额增加 20。七、联系方式地址: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江堰市经济开发区滨河小区综合楼,市政务服务中心内)联系电话:028-61929007,传真:028-61929007都江堰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djyzw.gov.cn/八、规范要求1投标文件没按照要求进行密封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处置;2拒绝接收超过公告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3. 投标人数量不足法定要求的,不得开标;4有其它不符合法定开标条件的,不得开标。投诉电话:都江堰市监察局:028-87130565、发改局:028-87113902 、建设局:028-87133849投标人代表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签字唱标投标人对报价确认签字投标人退场投标文件(资料)在监督下送至评标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合同指定的代理机构人员)主持开标6项目招投标评标现场服务须知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川府发200714 号,都府发200910 号,都政中心发200910 号。二、申报条件1. 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人员(委托招标适用)到场;2. 项目招投标核准、纪检监察、行业主管等部门监督人员到场;3. 如有监督缺席,须经在场的其他监督部门人员同意;4. 从评标专家库里被随机抽中的评标专家。三、申报材料1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2合格的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3开标会记录等资料。四、办理程序专家到达评标区域在指定地点休息等待保管评标专家结果表的监督人员开启密封信封待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到达,经监督同意进入评标室逐一查验专家身份证明材料开始评标如需要,经监督同意,从省专家库提取迟到专家电话,催促其尽快到达注: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室前将随身携带物品及通讯工具存放在指定地点。五、办理时限即办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川价发2008220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费基数 700 元/次。收费基准时间以 4 个小时计算,不足 4个小时的,按 4 小时计算,以后每超 1 小时,收费额增加 20。七、联系方式地址: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江堰市经济开发区滨河小区综合楼,市政务 服务中心内)联系电话:028-61929007,传真:028-61929007都江堰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djyzw.gov.cn/八、规范要求1代理机构人员不能接触专家;2评标期间专家不能接打电话;3评标时监督人员在指定监控室,对评标过程进行实时监督;4评标中专家不能徇私舞弊;5如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往来的,应主动提出回避;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擅自进入评标区域。投诉电话:都江堰市监察局:028-87130565、发改局:028-87113902 、 建设局:028-871338497项目招投标评标过程中专家质询服务工作须知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川府发200714 号,都府发200910号,都政中心发200910 号。二、申报条件1招标代理机构人员;2各监督部门委派的的监督人员;3参与该项目的评标专家。三、申报材料质询单四、办理程序专家提出质询要求工作人员与监督人员一起进评标室询问情况工作人员或监督人员将已答质询单送进评标室被质询人现场作答评标专家写质询单工作人员或监督人员拿出交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知被质询人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被咨询人工作人员或监督人员与被质询人一起进入评标室被质询人回答专家质询工作人员或监督人员与被质询人一起退出评标室8五、办理时限即办六、联系方式地址: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江堰市经济开发区滨河小区综合楼,市政务服务中心内)联系电话:028-61929007,传真:028-61929007都江堰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djyzw.gov.cn/七、规范要求1评标专家需要质疑时,由评标专家开列书面质询单,质询单交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传递,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投标人必须按照专家质疑要求,及时回答问题;2专家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回答相关疑问时,监督人和工作人员需共同进入评标室。投诉电话:都江堰市监察局:028-87130565、发改局:028-87113902 、建设局:028-871338499封存项目招投标文件须知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川府发200714 号,都府发200910 号,都政中心发200910 号。二、申报条件1代理机构工作人员;2有核准批复文件的招标人;3负责该项目的各监督单位的监督人。三、申报材料1全部投标文件;2评标报告;3招标文件;4工程量清单;5评标相关的其他需留存资料。四、办理程序在监督人员监督下,代理机构人员查验评标报告的完整性收齐所有投标文件(资料) (包括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评标报告等)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一起移送放入指定文件柜用招标人签字,并加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印章的封条在文件柜的锁孔处密封注:代理机构人员查验评标结果签字情况。五、办理时限即办六、联系方式地址: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江堰市经济开发区滨河小区综合楼,市政务 服务中心内)联系电话:028-61929007,传真:028-61929007都江堰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djyzw.gov.cn/七、规范要求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将全部投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评标相关的其他需留存资料一并放入指定文件柜中暂时封存;2用招标人签字,并加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章的封条在文件柜的锁孔处密封。投诉电话:都江堰市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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