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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评估机构咨询电话 13426309155 010-81132554常对于一般制造业的鉴价,可参考其净资产之市价、重置成本(Replacement Cost)或以其税后盈余之倍数来计算。但对于软件公司鉴价方面,其主要价值大多反应在无形资产获利能力上,而非在其传统之财务报表科目上。是故,许多国际知名软件公司如雅虎(Yahoo!)与亚马逊图书公司(Amazon.com)等,并不因其账面盈收净利表现不亮丽而影响其股市成绩。这也就说明了软件公司之无形资产之获利能力,才是国际股市投资者主要认同的指标,因此,在我们评估国内软件公司价值时,切不可忽略无形资产所扮演的角色。有关软件公司所得认列之会计处理原则,将以专文介绍之。众所周之,同业比较价值是在作鉴价工作最常用的方法。但近年来软件产品销售业与软件服务业的发展趋势为提供客户多重产品与服务组合之销售。在这种销售组合方式下,经常因会计处理方式之差异,而造成某相同之销售合约在不同软件公司之会计处理方法下会产生年度所得认列之不同。因此,软件公司鉴价之另一项挑战为因个别软件公司所得认列会计方法之差异,而使同业比较鉴价方法难以发挥。例如,在同业比较指标中最常使用的本益比指标(Price Earning Ratio),如因软件所得认列标准差异而影响某软件公司收益(Earning)之数据则投资者将较难使用同业间本益比的方法来推算该公司之市场价值。有鉴于此项缺失,并强化软件业之资本市场募资的能力,美国会计协会业已提出较明确的软件所得认列方法,以期统一业界会计处理上之差异。在本文中,亦将对此发展方向,作一概略性之介绍。一般而言,软件公司之整体价值评估方法可分为两大方向:软件公司独立之本体价值认定方法 软件公司产业联盟或购并后之价值认定方法 软件公司独立之本体价值是取决于该企业本身获利能力与资本市场对该获利能力之评价。目前最通用之鉴价法包括:所得鉴价法(Income Approach)与市场价值鉴价法(Market Approach)。所得鉴价法 所得鉴价法通常以软件公司未来数年预估之现金净收益(Net Cash Flow)之现值来推算。其理论基础为:未来税后现金净收益是一指标能反应该企业之业务成长,经营效率,营业成本掌控能力等等,是能反应企业经营绩效之指标。北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评估机构咨询电话 13426309155 010-81132554用来计算净现值(Net Present Value)之折现率(Discount Rate)是一能反应资本市场资金取得成本与该软件公司经营风险高低之数据,如对某特定之软件公司其资金取得成本愈贵,经营风险愈大,则其适用之折现率亦应愈高。例一: 现金净收益现值法(Present Value of Net cash Flow)A 软件公司之产品生命周期为 5 年,其资金成本与风险成本之折现率为 20%,如其预估之现金净收益如下表所示,则 A 软件公司之推估价值为$504,180。年度 预估现金净收益(Net Cash Flow) 1999 $100,000 2000 $150,000 2001 $200,000 2002 $250,000 2003 $200,000 A 软件公司现值(Present Value of Net Cash Flow):($100,000(1.20)+($150,000(1.20)2)+($200,000(1.20)3)+($250,000(1.20)4)+($200,000(1.20)5)=$83,333+$104,167+$115,741+$120,563+$80,376=$504,180 评估:使用现金净收益现值法对软件公司鉴价之缺点为:许多软件公司尚在产品开发阶段或市场拓展初期而其现金净收益尚为负数,故很难使用此法来评估软件公司之价值。故对产品开发阶段之软件公司可考虑使用市场比较价值法。市场比较价值鉴价法 市场比较价值鉴价法(Market Comparable Companies Approach)是以上市软件同业之资本市场价值(或购并价值),对其净营业额或净利润之倍数,来推算个别软件公司之市值。例二:市场比较价值法(营业额倍数法)B 软件公司 1999 年之净营业额为 $3,000,000,其上市同业公司之市场价值约为营业额之 2.5 倍。如使用营业倍数法来推算,B 软件公司之市价约为$7,500,000 ($3,000,000* 2.5 倍)例三:市场比较价值(净利润倍数法)北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评估机构咨询电话 13426309155 010-81132554C 软件公司之 1999 年度净利润为 $200,000,如其上市同业公司之平均本益比为 35 倍,则使用净利润倍数法推算之,C 软件公司之市值约为 $7,000,000($200,000*35 倍)评估:使用市场比较价值鉴价之缺点为:同业比较信息取得困难,或同业比较之营运策略,产品特质,客户群特质,产品暨服务类别之差异程度高低,均会影响鉴价之可靠性。通常贡献值比例分摊法(Contribution Method)使用于软件同业间购并价值之决定。该法又可分成营业额贡献值分摊法(Revenue Contribution Method)与净利贡献值分摊法(Earning Contribution Method)。例四:贡献值比例分摊法(净利分摊法)D 软件公司与 E 软件公司合并, E 软件公司为一上市公司,其本益比为其净利润之 40倍。如 E 软件公司年度净利润为$3,000,000,而 D 软件公司尚未上市,但其拥有数种特别产品,而年度净利润为$200,000。如果使用贡献值比例分摊法,则推算之合并后两家软件公司之市值为 $128,000,000($3,200,000*40 倍)。而 D 软件公司之合并价值应为$8,000,000($128,000,000*($200,000/$3,200,000)评估:使用贡献值比例分摊法之假设为:D 与 E 两家软件公司合并后能创造市场或产品之优势,且能有亮丽的业绩维持市场之本益比。如 D 与 E 之合并未能创造预期之价值时(No Synergy Created),则合并后之本益比将难维持在原先 40 倍的水准。反之,如 D 与 E合并后能产生超额之价值(High Synergy)则合并后之本益比亦会高于原先 40 倍的水准,对预期购并后本益比之变化,将是在软件企业购并中较难掌握之变量。由上述数例所示,软件价值之鉴定方法众多。在选取鉴价方法时,应考虑鉴价之目的暨同业比较公司数据取得之难易与数据本身之可靠性。有关软件公司无形资产之鉴价和软件公司所得认列之会计方法,未来将以专文再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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