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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白西固煤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蒲白西固煤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经理部现场消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理部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制度。2、 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经理部各部门必须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3、 项目经理作为经理部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为消防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项目经理统一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安质部为经理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经理部消防工作的管理、宣传、培训、检查、监督、考核。4、 各部门确定一名消防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工作。5、 各级防火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消防制度;(2) 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3) 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4) 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教育(包括本部门外来人员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5) 设立兼职消防员,明确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本经理部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整改火险隐患;(6) 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7) 负责做好本经理部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火灾预防6、 凡属经理部内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部门),应将本单位的消防制度张贴公布,所属人员达到“两懂三会” (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的防火措施、懂初级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预防、会使用灭火器)的消防素质。7、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并在开工前向公安分处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8、 经理部的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9、 经理部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非电工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经理部(含集体宿舍)私用电炉。10、 加工班在施工期间需要焊、割作业时,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30m;如达不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 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 5m。11、 施工作业队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及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各作业队要严格遵守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等级,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1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埋压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火灾扑救14、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准确拨打“119” ,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部门或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15、 发生火灾的部门要迅即组织力量扑救,并确定人员到交通路口为消防车引路。16、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17、 火警、火灾扑救后,实行“五不放过” (即起火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隐患未得到整改不放过、职工未受到防火安全教育不放过、奖励未兑现不放过) 。18、 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1) 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2) 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3)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4) 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5) 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19、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及赔偿损失,经理部财务部门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经理部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蒲白西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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