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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城安委会发2011 3 号关于印发城固县 2011 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现将城固县 2011 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2 -城固县 2011 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年” 的总体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年” 活动。通 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 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文化素质,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通过整治,全县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设施明显完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好转。2、整治重点2011 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1、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各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2、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整治;3、机动车超速和客车超员、无牌无证- 3 -机动车整治;4、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整治;5、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6、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7、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整治。三、工作措施(一)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1、加强交通事故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各乡镇和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按照道路安全要求,定期排查交通事故危险路段,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对短期内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采取设置警告标志、限速行驶等过渡性应急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对高路堤、临水、临崖道路路侧应逐步安装防护拦或防撞墙(墩),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加强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全程监管,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对因整治工作不落实而继续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完善公路安全设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公路管理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管理权限,逐步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工作。新建、改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投入使用。对已建成的县内主干道、农村公路、主要旅游公路必须做到标志标线齐全、安全设施有效,各路口限速、让行、指路标志设置规范、合理。学校、医院、商场等与道路交叉的道口,要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信号灯、电子监控设施,完善安全设施,改善通行环境。3开展公路路口专项治理工作。以108、316国道和主干公- 4 -路为重点,对公路路口实行专项排查和整治,对不合理的公路路口,坚决予以封闭;对不符合公路建设标准的路口建筑物,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视距的树木、广告牌(灯箱)等障碍物,予以清除,以保持良好安全行车视线;对事故多发路段、路口应增设交通安全设施,有照明设备的,应保证夜晚照明用电。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辆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辖区内客运企业、车辆、驾驶人“户籍化 ”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和驾驶人,交通、公安、安监、教育等部门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1集中整治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超速、超员、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并会同交通等部门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建立起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工作机制。要把整治摩托车、电瓶车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措施,依法严格查处摩托车、电瓶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2严格客运班线的安全管理。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管理。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 5 -区公路,严禁客运班车夜间通行。未达到客运车辆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不得开通客运线路。(四)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始终是道路交通工作的重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乡镇、村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级管理网络,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乡镇要对辖区人、车、路的基础进行排查,维护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特别是事故多发的路口和学生上(放)学等重点时段,实行定人定时定点看管,共同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五)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动员全民共同参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重点宣传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行车和车辆保养常识及超员超载、超速行驶,违法超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依法预测违法成本并予以公示,提高客运企业特别是客运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对农村群众重点宣传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人及无牌无证、酒后驾车、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提高农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方法步骤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三个月,从 2011 年 4月 1 日开始至 6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织实施。- 6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加大对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正反面典型事例的宣传教育。(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1日至6月20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各类车辆、运输企业等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掌握全县道路特别是农村、山区道路的基本情况和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点段。并按照整治内容的要求,开展联动集中整治。(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21日至6月底)。全面总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对取得成绩的将予以肯定和表扬。对工作不力、治理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法监管,推动“五整 顿” 、“三加强”措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二)明确责任,各行其责。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强化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加大路面执法监管力度,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分析事故原因和特点,切实加强事故预防- 7 -工作。县公路、交通部门要加强县乡道路的养护和管理,重点加强施工路段的安全监管,设置明显的施工警告标志、灯光,完善防护设施,对验收通车的县乡道路要设置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加强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对临崖临水道路设置防护栏、防护墙、提醒警告标志等,加强对所属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营运车辆、驾驶人的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县司法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陕西省实施 办法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县文广局要坚持长期发布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时公布公安交通部门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和交通事故通报,营造全社会关心交通安全、共同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县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支持、配合交警部门与中小学校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单位,通过设立交通安全课、宣讲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县卫生部门要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沟通,制定完善交通事故重危伤员应急救助预案,建立交通事故急救网络和交通事故伤员救助“ 绿 色通道 ”,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危重伤员的死亡率。县气象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的监测,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公路部门、客运企业通报恶劣天气预警信息,提示相关部门做准备。县农机监理部门要加强拖拉机的源头管理,定期深入县乡道路稽查,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整治拖拉机上路载客的违法行为。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城市交通规划的制定、实施,加强城区施工管理,规划审批大型超市、商场应同步建设停车场。及时协调- 8 -查处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施工作业、堆物占道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保证道路畅通。县监察部门要对有关部门担负的交通安全职责进行行政效能监督,并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县安监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法制、体制、机制等方面共同努力,解决好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稳定好转。(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针对本区域、本管辖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整治工作做到边排查边整治,边整治边巩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积极发挥村(居)两委基层组织的作用,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格局。 (四)及时总结,完善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全面地进行总结。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送县安委办。通过典型示范引路、经验总结推广、评比检查等方式,确保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县安委会将进行不定期、多形式的重点检查与督导,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予以总结和推广。- 9 -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秘书处,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城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1 年 4 月 1 日印发共印 7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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