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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港集司营(2003)34号 关于印发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安全质量 管理条例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更有效地保障企业财产以及员工的人身 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现将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安 全质量管理条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条例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 质量 条例 通知 主 送:公司各部门 抄 送:公司领导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03年9月30日印发 打 字:徐 莉 校 对:郭定丰 共 印:10份 - - 1 附件: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员工的生命 安全,保障财产免遭损失,维护企业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 生产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包括临时用工) 。 第三条 各级领导以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把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在处理安全 与生产、安全与经营关系时,生产与经营必须绝对服从安全生产的 要求。 第四条 公司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重视 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努力预防事故的发 生。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采取属地和行业双重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接受所在地劳动部门、安全检测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接受港口 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职责、例会制度 第六条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部门 安全生产小组和安全员三级网络。安委会为公司综合安全管理机构, 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范围内的劳动、生产、消防及季节性安全等安- - 2 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 ,具体 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事务,安委办设在营运操作部安全室。 安委会主任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有权行使安全 质量一票否决权,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总责。 安委会副主任、委员及安委办工作人员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综 合治理责任,并对主任负责。 第八条 公司安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安全工作指示 精神。 二、建立公司安全体系,制定安全工作方针、目标和总体规划。 三、组织重大事故、大事故的施救和调查处理工作,并根据实 际情况作出决策。 四、监督各部门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执行,并对工作效果进行检 查和评价。 五、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经验,奖励和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部门 和个人。 第九条 公司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安全 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本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 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检查季度安全工作情 况,布置下季度的安全工作。 安委办每月初召开一次各部门安全生产小组成员参加的安全例 会或安全现场办公会议,检查上月安全情况,布置下月安全工作。- - 3 第三章 现场作业安全督查 第十条 作业计划人员、指挥人员必须贯彻“五同步” ,即安 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 步奖惩。各级管理人员都要按章管理,制止违章作业,对安全工作 负责。 第十一条 进入作业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以及库场管理制度 ,注意道路交通安全和作业安全。 第十二条 各部门必须坚持以自查为基础的安全检查制度,各 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对自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根据公司安委会确 定的阶段性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组织人员对部门范围内进行自查, 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并向公司安 委办报告。 第十三条 安全质量监察专职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作业 现场,进行安全监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发现违章作业要立即制止,作好记录。 第十四条 作业部门、作业员工应无条件地接受安全监察部门 的管理,按要求采取措施,切实保证安全,并做好思想工作。因管 理不力,导致违章受处分人员无理取闹,造成不良后果者,按规定 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各部门接到违章作业整改通知书和安 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意见上报安 委办;对安全事故隐患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需其他部门配合解 决的,上报安委办协调解决。对拒不纠正违章行为的部门和个人,- - 4 公司安全室有权令其停工整改,并下达违章作业整改通知书 。发 现事故隐患,安全部门必须立即填写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 送交有关部门限时整改。 第十五条 公司每天生产调度会必须通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 情况,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公司月度安全例会将通报全月安全检 查督办整改情况,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及个人予以表扬,对安 全工作措施落实不力、违章作业的部门和人员予以批评。第四章 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事故的分类 安全事故按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情况将事故分为五级,即:特 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和较轻微事故。 特大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 3人(含 3人)以上;机损造成机 械报废;海损、货损 50万元以上;火灾损失 100万元以上;交通事 故损失 20万元以上的事故。 重大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 12人;机损修复费用超过该机价 值的 30%;海损、货损 30万元以上;火灾损失 50万元以上;交通 事故损失 15万元以上的事故。 较大事故: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 ,无死亡的; 机损修复费用超过该机价值的 20%;海损、货损 10万元以上;火灾 损失 20万元以上;交通事故损失 5万元以上的事故。 一般事故: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其他各类事故损失在 2000 元以上,但达不到较大事故损失金额的事故。- - 5 轻微事故;一次事故给公司造成 2000元(含 2000元)以下损 失的货损、箱损、机损等事故。 第十七条 事故的报告程序 各部门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向主管 领导和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决不允许瞒报以及破坏事故现场。 一、不论发生何种事故,责任部门应立即报告中控室,中控室 接事故报告后通知安全室会同有关部门及人员现场处理。 二、事故发生的当天(夜班应在第二天) ,安全室将事故快报报 送有关部门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八条 事故调查 一、发生任何轻微事故责任部门都按“四不放过”的要求组织 调查,并在三日内书面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上报公司安委办。 二、一般事故由公司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在五 日内书面报告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由公司安委会组成事故调查处理专班, 专题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在十日内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报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 事故的责任划分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责任: 有责任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有责任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有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实施到位; 有责任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二、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由部门经理负责:- - 6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的; 对有关部门反映的安全问题不及时做有效处理的; 玩忽职守、严重渎职的; 不及时如实向总经理、副总经理报告安全事故的。 三、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由部门主任负主要责任: 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或指派无证操作人员 进行特种作业的; 发现机械设备(工属具)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及时修理或调 换的; 对事故隐患不认真整改,拖延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 四、下列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直接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的; 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设备造成 事故的; 擅自拆除、毁坏或不使用安全保护设施的; 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又不采取防范措施的; 机械设备(工属具) 、安全装置等使用保管有错误的; 由于本人原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酿成事故的。 第二十条 安全事故的处理与结案 一、发生事故必须认真吸取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真正做 到“四不放过”方能结案。 二、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由事故责任部门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 写出书面调查和处理报告,经公司安委办调查核实并报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结案。- - 7 三、较大以上事故,由公司事故调查专班在事故调查结束后, 写出事故报告,由公司安委办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提出处理意见, 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后,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后。 第五章 安全质量工作奖惩 第二十一条 对于在安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表现突出的个人, 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按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员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在安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 部门,由公司安委会讨论后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条例规定, 以及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分别给予处罚。 一、对违章违纪和轻微事故的责任者,扣除奖金 50-100元; 二、对一般事故的责任者,扣除奖金 100-400元; 三、对较大事故的责任者,扣除奖金 400-1000元; 四、对重大事故的责任人,扣除半年奖金; 五、对特大事故的责任者,扣除全年奖金。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公司安全生产规定,连续违章违纪的当事人, 按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加重处罚。 第二十四条 由于违章违纪或发生责任事故,性质严重或对公司 造成重大损失,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根据武汉港集 装箱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对于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人,除了根据事故性质 给予以上处罚外,还要对事故损失予以赔偿。- - 8 一、损失金额在 500元以下的应赔偿 50%; 二、损失金额在 5012000元的部分,赔偿损失总额的 40%; 三、损失金额在 20015000元的部分,赔偿损失总额的 30%; 四、损失金额在 500110000元的部分,赔偿损失总额的 20%; 五、损失金额在 1000120000元的部分,赔偿损失总额的 10%; 六、损失金额在 20001元以上的部分,赔偿 5%。赔偿总额最高 不超过 2万元。 第二十六条 赔偿金额在每月工资中扣除,扣除赔偿金额后,当 月工资不得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章 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建立岗位责任制为基础的安全质量保障体统, 安全质量保障体统的各个环节,都要对安全生产负责,努力为公司 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条件。公司实行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制。 第二十八条 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必须有下列基础资料 一、安全工作计划。 二、安全会议记录台帐。 三、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复训记录台帐。 四、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五、安全奖惩台帐。 六、各类事故分析和统计资料及对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 记录台帐。- - 9 七、安全文件、技术资料发放记录台帐。 八、持证上岗和特殊工种人员名册。 第二十九条 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各部门应当制定 年度安全保护技术设备的修理、添置、更新计划,落实经费,及时 施实。 第三十条 各部门要不定期组织各类安全知识培训,重点是法规 条例、专业知识,操作规程的培训、复训,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感 和劳动技能,防患于未燃。 一、对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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