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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与无罪推定 教学目标 1.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认识法律的权威,增强对法律的敬畏感,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 念,同时初步培养自己的法治意识和遵法守法的习惯。 2.能力目标树立自觉学法的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他人、国 家和社会的合法权益。 3. 知识目标初步了解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的法律内涵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分别了解无罪推定与罪行法定的内涵 教学难点认识无罪推定与罪行法定的内涵,提高法律素质。 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搜集有关无罪推定与罪行法定的相关案例,引导学生以案说法,概括总结, 制作PPT。 学生准备:查找无罪推定与罪行法定的相关法律条文。 导入新课 【多媒体呈现】聚焦 2017年3月12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做 了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教师引导】看了这段材料,你有什么感受? 【学生交流】略 【教师导语】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任何人一旦违反就会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但是, 如果没有刑法的依据,没有法院的有罪判决,任何人不受定罪量刑。怎样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认定罪行应该坚持什么原则呢?这就是咱们这节课学习的内容无罪推定 与罪行法定。 设计意图:以时事热点为背景材料导入新课,是思想品德课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途径。 这样做既能创设一个良好的课堂氛围,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唤起学生的学习欲望。 学生通过上节课的学习,对违法行为有了初步了解,本堂课的学习要让学生明确要认定一 个人的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 讲授新课 环节一:以案说法 【播放视频】“2016年研究生考试泄题案”成功破获 【教师引导】如何看待王某等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你认为他们可能会受到何种处罚? 【学生交流】他们的行为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应该受刑罚处罚。 【教师小结】谁破坏考试规则、损害考试公平,都应当得到惩处,这是对那些辛苦多 年、专心备考的考生最好的支持与鼓励。面对考试作弊的复杂形势,2015年底我国将在国 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入刑”。这意味着,从今往后,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从违规违纪上 升到违法层面。 设计意图:采用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对典型事例进行分析,鼓励学生大胆推测,教 师加以引导,使学生明确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才能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激发学生 探究学习的欲望。环节二:法律链接【多媒体展示】相关法律条文【多媒体展示】2016研究生招考泄题案开庭审理 【教师小结】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执法人员才能严格查处,法律意识才能更加深入 人心。可见,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 的,又该怎么办? 设计意图:此部分内容很抽象,运用典型案例的具体刑罚内容,可以帮助学生更加深 刻地、直观地理解罪刑法定的原则。同时,犯罪行为人所受到的严厉的刑罚会给学生带来 强大的震慑力,使学生增强尊重法律的意识、落实遵守法律的行为。 环节三:各抒己见 【教师设问】有人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可以根据其他相关罪行定罪 处刑,这种说法对吗? 【学生交流】小组讨论。 【播放视频】“罪刑法定”原则:虐童女幼师未构成犯罪 【教师引导】为什么涉案当事人不构成犯罪? 【学生交流】刑法当中没有相关的罪名,无法定罪处刑。 【教师过渡】当时,中国刑法没有“虐童罪”这一罪名,而刑法中的“虐待罪”指虐 待家庭成员,幼儿不属于教师的家庭成员;“故意伤害罪”则需受害人伤势达到轻伤以上 结果。21cnjycom 但是,我国立法是不断完善的,在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虐待罪的主体扩展至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这种对于犯罪主体 的扩大,更加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现状。【教师引导】通过对刚才环节的学习,谈谈何谓“罪刑法定。 【学生交流】略。 【教师小结】“罪刑法定”即:法无规定不为罪。也就是说,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 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设计意图:通过案例进行分析,引导学生真正理解罪刑法定的内涵,理解罪刑法定包 括两个方面,不仅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同时也包括法律 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同时引导学生感受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 环节一:以案说法 【多媒体展示】陈满案再审改判无罪 【教师设问】陈满为什么被无罪释放? 【学生交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教师引导】历经23年,陈满案终于尘埃落定,再审改判无罪。在庭审中,检方辩方 轮流证明陈满案无罪。在没有确实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情况下,认定被告人无罪,这是 无罪推定原则的实际运用,彰显了对公民人权的保障和尊重,能够有力地避免冤假错案的 发生,对中国司法进程而言,的确是不小的进步。 【教师设问】何谓“无罪推定”?【教师引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规定:“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 判决, 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简单地说, 就是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 应视其无罪。只有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找到相关证据,才能判定这个人有罪;时间期限内找 不到相关证据,到时必须放人。 (设计意图:通过真实案例将所描述的法律事实带入课堂,更具说服力。通过对案例 的探究进一步加深对无罪推定原则的理解与掌握。) 环节二:各抒己见 【教师引导】有人认为:假若一个人真犯了罪,但是找不到相关证据,不就是错放了 吗?但是假若找不到证据,把一个无辜的人给错判了,又会是一个怎样的结局?错放和错 判两者相比到底孰重孰轻呢? 【学生交流】小组讨论。 【教师小结】错放是一个错误,本来有罪的人给放出去了。错判其实犯的是两个错误, 一方面冤枉了一个无辜者,同时还把一个真正有罪的人给放到社会上去,其结果,受害的 不仅是一个人,公众也会丧失对社会的信任、对司法的信任,甚至会丧失对政府的信任。 所以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这是法治比较先进的国家才有的一项刑事诉讼原则。 设计意图:通过上一环节的学习,学生了解了无罪推定原则的内涵。这一环节采用小 组讨论的方式,让学生在讨论中进入法律情景,相互交流,各抒己见。在思考过程中分析、 研究、论证,这种学习互动性强,教学目的更明确。 课堂小结 “愉快从遵纪生,幸福从守法来” ,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心存崇尚法律之心,真正做 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到来,我们 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稳定。 设计意图:本节课采用分析真实案例,增强授课的真实性、可信度,启发学生利 用所学知识谈感悟,教师自己也可以从更高的角度谈认识,师生共同总结,达到本节课的 理想教学效果。 板书设计第十课 认识刑法一、罪刑法定 罪刑法定与无罪推定 二、无罪推定 课外拓展 请同学们结合课上所学的知识,课下查找日常生活中体现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原则的案例,以小组为单位相互交流,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 教学反思 本课教案的设计采用以真实的案例贯穿全过程,学生在真实案例中探究、体验、感悟, 打破了传统单向信息传递的方式,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热情,较好地培养了学生合作、 探究意识。 教学过程中安排了以案说法、法律链接、热点聚焦等活动以体现课程的实用价值,但 在实际授课过程中,类似的活动数量明显不足。由于本课知识点较抽象,学生对法律知识 的了解程度也不高,所以在设计此教案时,注重了知识体系的把握与落实。另外,在教学 过程中,本人忽视了初一学生的概括能力有限地实际问题,在提示或问题的引导上没有把 握好学生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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