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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用贴纸侵权案案例评析餐具用贴纸侵权案案例评析撰写人:孙敏撰写人:孙敏相关案情介绍相关案情介绍Managing IP 大标题申请再审人弓箭国际(专利权人)被申请人义乌市兰之韵玻璃工艺品厂(生产) 深圳市鑫辉达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一审浙江省宁波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法院2相关案情介绍相关案情介绍Managing IP 大标题涉案专利1(弓箭国际)被诉侵权产品(兰之韵厂)ZL200430104787.3 产品名称:餐具用贴纸(柠檬) 主视图:多个柠檬厨房用玻璃水杯; 贴有柠檬图案,该图案与涉案专利1相近 似; 水杯上的图案为油墨印刷而成涉案专利2(弓箭国际)被诉侵权产品(兰之韵厂)ZL200330100096.1 产品名称:餐具用贴纸(苹果) 主视图:多个无规则摆放的苹果, 苹果的颜色呈淡黄绿色,要求保护 色彩厨房用玻璃水杯; 贴有青苹果图案,该图案与涉案专利2的 图案形状相同,不同之处仅在于其中苹果 的颜色为绿色; 水杯上的图案为油墨印刷而成3案例评析案例评析Managing IP 大标题 4角色角色观点观点一审一审被诉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涉案专利均相近似,兰之韵厂侵权二审二审被诉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进行侵权比对判断的前提是,被诉侵权 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应属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两案中被诉侵权产品 均为餐具,而涉案专利产品均为“餐具用贴纸”,两者属于不同种类 的产品,无需比对即可认定不构成侵权。再审请求人再审请求人(1)餐具用贴纸与被诉侵权产品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餐具用贴纸与被诉侵权产品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涉案外 观设计专利要求保护的贴纸产品必须与餐具相结合,其保护范围不应 仅仅被解释为附着在餐具上的贴纸,还应当包括附着了该贴纸的餐具; (2)被诉侵权产品上的图案即使是采用油墨印刷形成,但还是采用)被诉侵权产品上的图案即使是采用油墨印刷形成,但还是采用 了外观设计专利的外观设计方案:了外观设计专利的外观设计方案: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与形成产 品外观的加工工艺无关。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应当关注被诉侵权产品 的外观是否采用了专利所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方案,而不应关 注被诉侵权产品的外观是如何形成的案例评析案例评析Managing IP 大标题 5争议焦点:争议焦点: 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是否延及产品使用状态下所附着的另一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判断标准。案例评析案例评析Managing IP 大标题 6最高法观点:最高法观点: 外观设计应当以产品为依托,不能脱离产品独立存在。因为外观设计专利 必须附着在产品载体上,所以外观设计专利需要和产品一并保护; 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种类是判 断被诉侵权设计是否落入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前提,根据外观设计产 品的用途,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餐具用贴纸”具有独立存在的产品形态,可以作为产品单独销售。杯子上 的图案虽然与“餐具用贴纸”相同,但是该图案系油墨印刷而成该图案系油墨印刷而成,不能脱不能脱 离杯子单独存在离杯子单独存在。“餐具用贴纸”的用途是美化和装饰餐具,而“杯子”的 用途是存放饮料或食物,“餐具用贴纸”与“杯子”的用途不同,不属于相 同种类产品也不属于相近种类产品。因此,被诉侵权设计未落入涉案外观设 计专利权保护范围。案例评析案例评析Managing IP 大标题 7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条第4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 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外观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 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认定产品种类是否 相同或者相近。确定产品的用途,可以参考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 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相关讨论相关讨论Managing IP 大标题 8讨论:讨论: 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是否延及产品使用状态下所附着的另一产品?假设兰之韵厂的玻璃水杯上的图案是通过贴纸贴上去的,是否构成侵权? 兰之韵厂确实抄袭了弓箭国际的外观设计方案,弓箭国际的外观设计如何 才能得到保护?(产品外观明显抄袭或借用了不同用途的产品外观的情况)(产品外观明显抄袭或借用了不同用途的产品外观的情况) (专利申请采取的措施?采用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Thank you!Suite 1601, Tower E2, The Towers, Oriental Plaza No.1 East Chang An Av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738, P.R.ChinaTel : +86-10-85189318 Fax:+86-10-85189338 Infobeijingeastip.com10相关讨论相关讨论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啤酒瓶 分析:分析: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名称为啤酒瓶,但 其件1至件3的主视图显示为瓶贴,根据日常经 验判断,瓶体属于惯常设计,并且显示了啤酒 瓶的图片为使用状态参考图,根据各主视图, 瓶贴应是涉案专利外观设计要求保护的内容, 故应以各主视图显示的瓶贴的设计内容确定专 利权的保护范围。使用状态参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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