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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人员管理规定项目分包人员管理规定为加强分包队伍(外包单位)用工管理,保障工人合法权益,避免法律风险,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一、人员要求一、人员要求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 18 周岁,男不得超过 60 周岁,女不得超过 55 周岁。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3、有犯罪记录或在逃犯人员一律不得录用。4、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二、人员管理二、人员管理1、施工队人员数量以签订施工协议(分包合同)时申报的人员为准。签订施工协议时,应提供人员花名册,上面列明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工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本人电话、紧急联系人(配偶、子女或父母)电话、工资标准、本人签字确认(必须本人在项目人资室亲笔签字摁手印)等信息,并附身份证(原件核实信息并到派出所和劳动局备案、留存复印件)。2、因施工需要增加人员时,需由分包单位施工负责人带领新增人员到项目经理处报到,并按要求提交上述第 1 条的资料和信息。3、所有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均需按要求由项目部安监室统一组织三级教育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项目人资室给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考勤机指纹录入,并发放上岗证。4、上岗证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唯一有效证件,没有上岗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的,除责令分包队伍立即清理外,将给予分包单位每人次 500 元的罚款。5、上岗证实行押金制,每个上岗证押金 50 元,在工人退场时退还。6、项目人资室办理完工人的登记、指纹录入并发放上岗证后,将人员信息及时发至公司人资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分包人员缴纳工伤或其他意外保险,保险费从结算费用中(或工资中)扣除。7、施工工人减少时,分包队伍负责人要及时向项目人资室申报,交回上岗证,并退回押金。8、项目部人资室统一为施工队配发考勤机。9、外包队伍负责人要每天上报现场工人出勤情况,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要每天核实工人出勤情况。10、分包队伍负责人每周将经过工人签字确认、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考勤表报项目人资室。分包队伍每漏报一次罚款200 元。三、进度款及结算管理三、进度款及结算管理1、分包单位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向项目部提交考勤表原件和工资表原件(工人签字摁手印),项目人资室和项目经理在确认签字笔迹和手印真实性的基础上,方可给予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2、分包单位领取工程款后,必须将工人的收条交项目财务室,项目财务室对原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分包队伍没有提交发放工人工资收条的,项目部和工程部不得给予办理工程款付款手续。3、在工程竣工移交业主前,工程款支付至合同额(结算额)的70%时暂停支付。分包单位申请剩余工程款时,必须向项目部提交全部的考勤表和工资表,工资表要详细列明已发工资数、未发工资数,并经工人签字确认。四、四、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责任人自负。五、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批准: 编制:人力资源部2018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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