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4页
第2页 / 共4页
第3页 / 共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书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书 宁环建管201724 号 关于关于青海省血液中心青海省血液中心业务楼业务楼建设建设项目项目 环境影响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的的批复批复 青海省血液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青海省血液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对青海省血液中心业务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 “报告表” )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于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三期工程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新建 1栋地下一层、地上六层的业务用房(其中:一层设绿色大厅、成分科、车队和供血科等;二层设献血科、体采科、机采科及社会服务科等;三层设检验科;四层设质控科;五层设输血研究科及患者、家属休息区等;六层设质量管理科、机房及业务档案室;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及车库、锅炉房。配套建设处理能力为 15m3/d 的 WSZ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 1套、血液储存(设置医用冰箱进行血液储存,日最大储存量为 150 袋 400mL 血液) 、锅炉房(内设 2 台 1.5t/h 燃气热水锅炉,1 用 1 备) 、医疗废物暂存间、停车位(地上 31 个、地下 9 个) 、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用于血液的采集、检验、储存和中转。项目总占地面积 13333.6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1995.84 平方米,总投资6250.29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2 万元,占投资比例 0.99%。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过程和运营使用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结论建议,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控制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符合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西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到五个 100%;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得外排;建设垃圾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落实对北川渠的保护管理措施,严禁将产生的废水及固体废物排入北川渠。 2、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不得随意外排。 对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消毒池、化粪池、污物处理间等区域进行防渗处理,防渗施工过程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并做好施工记录,确保防渗层防渗性能稳定可靠,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情况发生。 3、项目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4、加强管理,优化设备选型,并对锅炉房设备、离心机、速冻机、震荡器等噪声污染源进行隔音减振降噪处理使噪声达标排放,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要求。 5、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经分类收集、分类包装后,定期移交西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安全处置,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交接及运输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相关规定执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的污泥控制标准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存放,实行袋装化处理,垃圾箱应加盖,并及时清运。 6、放射性设备的管理应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向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辐射安全许可,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环保部门批准和验收后方可进行使用。 7、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禁止汽车鸣笛,减少怠速时间并做标识, 确保噪声、 汽车尾气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8、应加强日常管理,对环保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环保设施检修及停运时,应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停运,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做好污水处理系统的防渗漏措施、事故排放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系统,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9、本批复中未及事项,按环评报告表结论与建议执行。 三、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在项目运营过程中正常运行。项目建成后必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我局委托西宁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此复 2017 年 6 月 13 日 主题词:建设项目主题词:建设项目 报告表报告表 批复批复 抄送:省发改委,市环境监察支队,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7 年 6月 13 日印发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