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7页
第2页 / 共17页
第3页 / 共17页
第4页 / 共17页
第5页 / 共17页
第6页 / 共17页
第7页 / 共17页
第8页 / 共17页
第9页 / 共17页
第10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471793 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30410 批准批准 19931101 实施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其他环境中安装的,具 有特殊性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除特殊要求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参照本标准。2 引用标准引用标准GBl56 额定电压GB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A:低温试验方法GB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B:高温试验方法GB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Ea:冲击试验方法GB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GB 6113 电磁干扰测量仪3 产品分类产品分类 31 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其容量可分为:a 单路火灾报警控制器;b 多路火灾报警控制器。 32 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其用途可分为:a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b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c 通用火灾报警控制器。 33 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其使用环境可分为:a 陆用型火灾报警控制器;b 船用型火灾报警控制器。 34 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其结构型式可分为:a 台式火灾报警控制器; b 柜式火灾报警控制器;c 壁挂式火灾报警控制器。 35 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其防爆性能可分为:a 防爆型火灾报警控制器,b 非防爆型火灾报警控制器。4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41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直流工作电压应符合国家标准 GB 156 的规定,可优先采用直流 24V。 42 整机性能 421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 4211 能为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也可为其连接的其它部件供电。 4212 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他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 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保持:光报警信号在火灾报警控制器 复位之前应不能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但再次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 能再启动。 4213 当火灾报警控制器内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 起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间发生下述故障时,应能在 100s 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 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a 火灾报警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起传输火灾报警信号功能的部件间连接线断线、短路(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b 火灾报警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或连接的其他部件间连接线的接地,出现妨碍火灾 报警控制器正常工作的故障;c 火灾报警控制器与位于远处的火灾显示盘间连接线的断线、短路;d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电源欠压;e 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接线断线、短路;f 备用电源与其负载之间连接线断线、短路或由备用电源单独供电时其电压不足以 保证火灾报警控制器正常工作;e 仅使用打印机作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手段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打印机连接线断线、 短路。对于 a、b、c 类故障应指示出部位,对 d、e、f、g 类故障应指示出类型。声故障信号 应能手动消除(如消除后再来故障不能启动,应有消音指示),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之前 应能保持,故障期间,如非故障回路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发出火灾 报警信号。 4214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有本机检查功能(以下称自检)。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执行自 检功能时,应切断受其控制的外接设备。如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每次自检所需时间超过 1min 或其不能自动停止自检功能,自检期间,如非自检回路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火灾报 警控制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 4215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显示或记录火灾报警时间的计时装置,其日计时误差 不超过 30s;仅使用打印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时,应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 4216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对其面板上的所有指示灯、显示器进行功能检查。 4217 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可改变与其连接火灾探测器的响应阈值时,火灾报警控 制器应能指示已设定的火灾探测器的响应阈值。 4218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操作功能应按表 1 的规定划分级别:级 允许每个人操作的功能级 允许专门操作人员操作的功能级 允许工程设计、维修人员操作的功能表表 1 序号操 作 项 目级级级1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PMM2消除外声、光指示设备声、光信号PMM3消除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声信号OMM4隔离火灾探测器或其他部件POM5隔离向火灾报警受理站传输信号通路POM6开、关火灾报警控制器PMM7隔离受其控制的外接设备PMM8调整计时装置PMM9输入或更改数据POM注:P禁止,O可选择,M本级操作人员可操作。进入、级操作功能状态应采用钥匙、操作号码,用于进入级操作功能状态的钥 匙或操作号码可用于进入级操作功能状态,但用于进入级操作功能状态的钥匙或操作 号码不能用于进入级操作功能状态。 4219 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按其设计允许的最大容量及最长布线条件接入火灾探测器 及其他部件时,不应出现信号传输上的混乱。 42110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 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主电 源应有过流保护措施。主备电源的转换应不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主电源容量应能保证火灾报警控制器在下述最大负载条件下,连续正常工作 4h:a 火灾报警控制器容量不超过 10 个构成单独部位号的回路(以下称回路)时,所有 回路均处于报警状态;b 火灾报警控制器容量超过 10 个回路时,百分之二十的回路(不少于 10 回路,但 不超过 30 回路)处于报警状态。注:对于允许在同一回路中并行连接火灾探测器等部件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按其允许的最大并接数 量的二分之一作为该回路的负载(并接短路式负载除外)。 42111 火灾报警控制器内或由其控制进行的查询、中断、判断及数据处理等操作, 对于接收火灾报警信号的延时应不超过 10s。在某些情况下,为减少误报警,可对接收到 的来自感烟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延时响应,但延时时间应不超过 1min,延时期间应 有延时指示。 42112 具有可隔离所连接部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有部件隔离状态光指示, 并能查寻或显示被隔离部件的部位。 42113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备有用作控制自动消防设备或作其他用途的输出接点,其 容量及参数应在有关技术文件中说明。 42114 采用总线传输信号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其总线上设有隔离器,当某一隔 离器动作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指示出被隔离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部件的部 位号。 422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耐受住表 2 所规定的气候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 及试验后的性能应满足本标准第 5 章有关试验的要求。表表 2 试验名称试验参数试验条件工作状态温 度40高温试验持续时间16h不通电状态 14h 正常监视状态 2h温 度0低温试验持续时间16h不通电状态 14h 正常监视状态 2h相对湿度92温 度40恒定漫热试验持续时间96 h正常监视状态温 度40低温贮存试验持续时间4h不道电状态423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耐受住表 3 中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 间及试验后的性能应满足本标准第 5 章有关试验的要求。表表 3 试验名称试 验 参 数试 验 条 件工作状态频率循环范围1015010Hz驱动振幅(单振幅)019 mm扫频速率1 倍频程min共振点上保持时间10 min共振点上驱动振幅(单振幅)019 mm攘动(正弦)试验振动方向K、Y、Z不通电状态加速度(g)10020m脉冲持续时间11 ms冲击试验冲击次数6 个面,共 18 次不通电状态波形半正弦波碰撞能量05004J碰撞试验碰撞次数每个易损点 3 次正常监视状态注:m 为试样质量。424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耐受住表 4 中规定的电干扰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及 试验后性能应满足本标准第 5 章有关试验的要求。表表 4 试验名称试验参数试验条件工作状态场强MVm辐射电磁场试验频率范围1 MHz1 GHz正常监视状态放电电压8 000V静电放电试验放电次数10正常监视状态瞬变脉冲电压AC 电源线 2kV 其他连接线 1kV极性正、负电瞬变脉冲试验时间每次 1min 共 3 次正常监视状态电源瞬变方式通电 9s断电 1s施加次数500 次电源瞬变试验施加方式6 次min正常监视状态425 当交流电网供电电压变动幅度不超过额定电压(220V)10 15 ,频率偏差不超过标准频率(50Hz)的土 1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其输出直流电压的电压稳定度 (在最大负载条件下)和负载稳定度应不大于 5。如输出的电压为脉冲式电压时,火灾报警 控制器应在最大负载及最大线路电阻条件下可靠工作。 426 火灾报警控制器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电源插头(或电源接线 端子)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应分别大于 20M、50M。上述部位还 应根据额定电压耐受频率为 50Hz,电压为 1 500V(有效值,额定电压超过 50V 时)或 500V(有效值,额定电压不超过 50V 时)的交流电历时 1min 的耐压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 后的性能应满足本标准第 5 章有关试验的要求。 427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经受本标准第 5 章所规定的各项试验,并满足本标准的全部要 求。 428 数字字母显示式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附加要求 4281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够处理、贮存和显示来自各回:路的状态变化倍患。在 火灾报警条件下,应符合下述要求:a 100 回路以下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处理、贮存、显示来自所有各回路的状态变 化信息;b 超过 100 回路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处理、贮存、显示来自 1.0回路(不少于 100 回路)的状态变化信息。 4282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当前火灾报警部位的总数。 4283 报警部位的显示应采用循环显示方式,确认每一报警部位应手动进行,每手 动一次,变换显示一个报警部位。如采用自动循环显示方式,应具备手动操作插入功能, 并满足 4284 条要求。 4284 最先报警部位应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来显示:a 用专用显示器连续显示最先报警部位;b 如未设有专用显示器,应用下述方法进行显示:(1)按接收顺序显示收到的每一个火灾报警信号的部位,(2)在进入循环显示后,如循环显示中断超过 30s,则应自动恢复到显示最先报警部位。4285 要能清楚地显示并区别出火灾报警信号、预报警信号(如有此功能)或故障信 号。 4286 火灾报警信号、预报警信号和故障信号不应交错显示(采用彩色 CRT 显示屏 除外)。 4287 显示预报警信号和故障信号时,如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应立即显示火灾报 警信号,显示故障信号时,如有预报警信号输入,应显示预报警信号。 43 主要部件性能 431 一般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同时应满足以下 各有关条的要求。 432 指示灯 4321 如采用钨丝灯泡时,应双灯并联运行,否则应有灯丝断线监视措施; 4322 应以颜色标识,红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