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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 排查化解年活动工作实施排查化解年活动工作实施 方案方案按照樟树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工作的总体部署,乡党委、政府决定从 2 月 15 日开始,由乡主要领导组成工作组,分别采取干部驻村、驻学校、驻企业的方式,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宜春市、樟树市关于维稳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排查化解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突出排查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组织领导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吴城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XXX 乡党委书记第一副组长:XX 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副 组 长:XXxXXXX成员:XXX 及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欠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三、工作原则(一)坚持“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居)委组织本村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齐抓共管、注重实效。(二)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重解决面上出现的社会矛盾问题,又要注重研究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源,积极探索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路和办法,做到标本兼治、统筹兼顾。(三)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立足当前,抽调干部驻村、驻学校、驻企业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又要着眼长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四、工作重点(一)排查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如宅基地纠纷、公共资源发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问题。(二)排查化解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扰乱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妨碍社会管理等违法行为和问题。(三)排查化解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苗头隐患,如食品药品安全、医疗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等问题。(四)排查化解其它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五、工作任务分解及时间安排(一)任务分解(2 月 15 日至 12 月 31 日)1. 驻村工作。由严雪如乡长负责,组织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各包村领导要亲自带案下访、排查矛盾隐患;各包村干部要驻村蹲点开展工作,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2. 驻学校工作。由周文军副乡长负责,组织乡信访办、派出所等部门对全乡各中小学的各类矛盾隐患进行排查化解。3. 驻企业工作。由邹腾飞纪委书记负责,组织乡安监办、乡企办对全乡企业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二)工作措施。1. 建立台账。各工作组要通过地毯式排查,摸清重点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的底数,特别是群体性矛盾隐患要建立乡、村两级上下统一的工作台账,为动态掌握和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依据。2. 集中化解。各工作组和“三驻”干部在排查中,对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问题,要及时汇总和梳理,对诉求合理的,要及时解决,不留隐患;对诉求合理无法解决的,要逐级报告,按照职能权限限期解决;对诉求无理的,要做好政策解释、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对缠访、闹访、非访的,要依法处置。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逐件分析研判,属于本级责任范围的问题,必须解决在本村、本部门,谁制造矛盾谁负责解决,不得推向上级、推向社会。3. 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各工作组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做到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化解、第一时间处置。要强化驻村干部、包村干部和村级信息员的工作责任,对排查出来的重点矛盾隐患及时填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台帐,实行动态更新管理,绝不能出现信息倒流现象。4. 建立长效机制。在组织干部进驻村、驻学校、驻企业进行集中排查的同时,还要坚持滚动式排查化解矛盾,各村要将本日矛盾纠纷排查每日上报乡“活动办” ,由乡里进行统一汇总。凡遇重要活动或重要敏感时节前必须进行全面排查。对本地区本系统内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隐患问题,实行随时报、每日报和“零报告”制度,要按照全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台帐逐件进行登记建档、梳理汇总,实施动态管理。在 12 月份,各地各部门要形成总结材料上报乡“活动办”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包村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总责,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问题要落实“三定一包” (即定领导、定时间、定责任、包化解)解决。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完成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二)强化部门配合。综治、信访、司法、安监等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注重加强沟通协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分析研判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注重实效的工作局面。(三)严格责任查究。各包村领导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进展情况,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如因工作不到位、信息掌握不准确和信息报送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越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关于印发全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县综治委相关成员单位: 按照省、市、县综治委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10.22”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全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近期,由中央综治办牵头,联合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 ,将于今日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做好当前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附:全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岫岩满族自治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X 年 XX 月 XX 日 全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综治委工作要求和“10.22”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综治委决定从现在起至 201X 年 X 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任务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排查,切实发现和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管控可能报复社会危害公共安全的高危人员,消除工作中的死角盲区,努力做到应排尽排、应调尽调、应管尽管,并建立起滚动排查、跟踪化解、动态管控、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坚决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 二、重点措施 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深入落实中央综治委等 16 部门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 (XX 综治委发201X7 号) 、 关于转发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则的通知 (XX 综治委发201XX 号)等文件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各乡镇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社会 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列出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在此基础上,迅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社区、深入乡村、深入单位、深入群众、深入网络社区,全面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资源纠纷、经济纠纷、劳资纠纷、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医患纠纷,全面排查群众身边的家庭婚姻矛盾、邻里纠纷,为及时有效做好化解、稳控工作奠定基础。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月报制度。 2.大力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要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依托单位、社区、基层组织,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逐一解决问题、逐一跟踪化解。要加强人民调节、行政调节、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充分发挥社会组、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对积怨较深、冲突激烈的重点矛盾纠纷,要由领导同志挂帅,组成强有力的工作专班进行盯办,该解决问题的要解决问题,该加强教育的要加强教育,该依法处理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3.切实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和特俗人群教育帮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激化、行为反常、扬言报复社会等高危人员,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乡镇区、单位和有关部门联合组成工作小组,加强法制教育、心理疏导和管理控制,要创新工作方式,在加强“面以面教育管理的同时,整合重点人员相关信息资源,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重点人员异常行为信息的比对研判,密切掌握行为动向,及时发现可疑 苗头,有针对地加强动态管控,严防发生现实危害。同时,要深入走访城镇失业下岗、生活困难群众、农村贫困人员、失业返乡农民工等困难群众,以及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广泛发动社区基层组织、单位和群众,逐一落实教育帮扶措施。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清查阶段(2015 年 11 月 30 日前) 。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辖区内相关企业、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列入清理整顿和排查范围的工作对象逐一“过筛子” 、 “梳篦子” ,确保在这一阶段全部“见底” ,最大限度地把各种问题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出来,把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头,对隐患能够立即整改解决的、诉求能够立即协调解决,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X 年 12 月 1 日至 201X 年 2 月 28 日) 。对前期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和矛盾纠纷,要牢固树立“有患必除、除患务尽”的思想,最大限度地整改落实、调处化解到位。对重大矛盾纠纷要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及时调处。对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统筹研究调处化解措施。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X 年 3 月 1 日至 31 日) 。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对开展专项行动排查化解的情况进行全 面梳理,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认真剖析存在问题不足。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专项行动期间的做法经验,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研究,及时推动健全相关制度。 四、工作要求(一) 提高思想 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共安全、建立平安岫岩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要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迅速采取行动,严格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清理整顿和排查化解行动迅速推开,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坚持综合治理,严格督导落实。综治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调联动等协作机制,坚决防止出现死角、盲区。专项行动期间,县综治办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综治考评,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重特大案(事)件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三)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社会参与。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党员、义务联防队员、 楼(片)长、网格员、居民小组长的积极作用,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动员广大群众举报扬言进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线索。建立举报线索专项经费,重奖举报有功人员,一案一奖,及时兑现,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 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情况的总体掌握,自 201X 年 11 月开始,每周五下班前及每月 25 日前,向县综治办报送本乡镇区和本部门上周及本月工作部署和进展落实情况,201X 年 3 月 10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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