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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源2017年7月25日 星期二责任编辑: 尹 红 电话: 7727162 传真: 7709119排版: 于 霞 校对: 刘 虹6 观 点言道常本期主持 谭明新闻源前不久, 老妹因事去了趟日本, 回来后谈起对日本印象 最深的事,“过马路的时候, 看到头戴小黄帽的孩子右手举 过头顶, 斑马线前的汽车便会主动停下, 让小黄帽们先过 去。那些小孩子样子好可爱! ” 当然, 吸引老妹的并不仅是小朋友的 “卡哇伊” 。她说, 日本司机的谦让与自觉, 更让她感动。没有对比便没有伤 害, 把视线拉回眼前, 我们在用处罚的数据来彰显整治力度 的时候, 不得不承认, 当下的 “斑马线危机” 已到了不得不祭 出专项整治 “大旗” 之时。 法律是判定合法与违法的标准, 道德是划分是非善恶 的尺度。作为法律的明确规定、 驾培考试的必考项目, 礼让 斑马线是司机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 而同时, 它又体现了司 机对行人生命的尊重, 对生命起码的敬畏, 也是作为路权中 强势主体的车辆对弱势主体的行人的起码照顾, 是道德对 司机所提的基本要求。顾名思义, 礼让斑马线兼具着法律 与道德的双重衡量。斑马线既是法律线, 又是文明线。 而在一些司机眼里, 道路上的斑马线却形同虚设, 虽有 若无。法律线可有可无, 文明线不足挂齿, 他们可以不管斑 马线警示, 照样风驰电掣; 可以不顾行人安危, 一脚油门到 底;“斑马线危机” 宛若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让行人时刻陷 于交通的恐惧和焦虑之中。一起又一起的斑马线交通事 故, 一桩桩血的教训, 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 安全线并不 安全, 生命线有时甚至是 “夺命线” 。 “逢乱必治” 。从奖励式 “鼓励” 到处罚式 “倡导” , 面对 斑马线的种种危机, 总是需要有人有车为斑马线上的 “任 性” 祭旗。但是, 我们必须要认识到, 这都是 “外力” 在发力。 那么,“油然而生” 的内力在哪?其实, 很多人没有明 白,“礼让斑马线” 也是对司机的保护。它把行人 “钳制” 在 道路中固定的空间里, 以至于行人不至于突然冒出, 危险的 可预见性显著存在。试想, 在这种情况下, 一旦因为 “闯斑 马线” 发生交通事故, 倒霉的又何止是路人?无论是民事责 任, 还是刑事责任, 都会让司机们焦头烂额。 而且, 司机不可能永远是司机, 走出驾驶室你就是行 人, 当你穿过马路时, 难道就不希望坐在驾驶室中的那一 位慢一点、 让一下吗? 有数据显示, 2016 年末, 常德汽车保有量达到 41.8 万 辆。我们可以自豪地宣称, 我们正在向汽车时代迈进。之 所以说只是在 “迈进” , 因为数量只是汽车时代的标志之一, 汽车时代不仅是汽车的时代, 而是以 “人” 为主体的行车文 明、 管理文明等各方面内在交汇联系的体系时代。 如果连起码的 “礼让斑马线” 都无法做到, 行车文明何 从谈起, 汽车再多, 与时代无关。 斑马线上踩一脚真有那么难吗?曾听家中一位长辈说 起她在市城区龙港路上的一段经历。当时, 她正走在斑马 线上, 一辆汽车见她过来, 减速刹车停在了斑马线前,“他 不仅停下来, 还向我示意让我先走。我笑着向他道了声 谢。 ” 以心换心, 终能获得善行。迎接汽车时代的来临, 请从 斑马线前的一脚刹车开始, 从尊重他人的路权开始。认为这种做法侵犯了违法者 尊严的观点, 显然值得严肃思考。 毕竟, 在法治社会人们服从法律, 而不是任何人的专断命令, 是众所 周知的常识。道路交通安全法 里 面没有 “喊喇叭” 、 举牌子等方面规 定。别说在众目睽睽之下拿着喇 叭喊 100遍 “我不再闯红灯” , 即便 是只喊一遍, 也因为受制于人而做 出损害自己尊严之举, 这是一种人 格上的羞辱。尽管如有些律师认 为的那样, 这种做法达不到侮辱他 人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构不成 刑法 第 246条规定的侮辱罪, 但 对违法者的羞辱性质是不可否认 的。 更有甚者, 法治并不仅仅是要 求公民守法和让执法者对公民违 法行为进行处罚, 还要求执法者守 法、 依法执法和处罚违法行为。也 只有让执法者守法, 让其依法执法 和行使处罚权, 权力受法律控制以 及人们服从法律而不是任何人专 断命令的法治要求才会实现。相 反, 如果允许执法者把法律置于一 边, 按照自己的喜怒任意处罚违法 者, 不仅由于被任意对待, 公民的 权利和自由失去保证, 也必然由于 权力不受法律拘束、 可以为所欲为而使法治成为空话。据介绍,“喊 喇叭” 新政实施以来取得良好效 果, 如果因为效果良好就使违法执 法获得正当性, 就会因执法者率性 而使法治大业受损, 显然是因小失 大, 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所以, 在 依法执法和行使处罚权问题上是 不能开口子的, 这是法治的安全 阀, 不管以任何理由允许执法者在 法外行事, 权力被法律控制的大堤 都会受到决口威胁。从而, 在这种 原则问题上是没有商量余地的, 即 使以 “教育” 的方式也不行。 值得反思的是, 为了治理行人 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不法行为, 各地交警部门想尽了办法。种种 奇招尽管可能效果好, 却无不涉嫌 违法、 在法外行事, 说明一些执法 人员依法执法、 自身守法的意识淡 漠, 与法治要求尚有差距。必须通 过一起起效果良好却涉嫌违法执 法事件, 好好反思依法执法、 在合 法基础上追求执法效果问题了。 当然, 如果一些方式确实行之有效 又不涉及对违法者人格羞辱问题, 可以提请立法部门进行研究论证, 使之入法, 而不能在不入法的情况 下擅自代替法律措施乱用。 吴元中礼让斑马线是对生命的敬畏7 月 1 日,市交警部门启动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 线” 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 17日, 我市已有 183名驾驶 人因驾车不礼让斑马线, 受到罚款 200 元和驾驶证 记3分的处罚。(7月19日 常德晚报 )罚喊100遍 “我不再闯红灯” 是执法率性为治理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的不法行为, 江西省吉安 市青原交警出台 “新招” , 让闯红灯者拿着喇叭喊 100遍 “我不 再闯红灯” 作为处罚措施。对这种做法既有网友认为比单纯罚 款有效, 值得推广, 也有网友认为侵犯了违规者尊严。青原交 警大队回应称, 喊话只是一种 “体验式教育” 。 (7月21日 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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