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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教学管理工作条例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 为了使我院的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 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 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 养规律和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调 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 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 建设;研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形成特色,提高教 学质量。 第三条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学院管理中占 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教务处、各系(部)都负有管理的责任,各个层面的 管理要互相配合,协调一致,以确保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 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教学管理的依据和准则, 各级管理组织和个人都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实现依章治教, 依法治校。 第五条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合理调度和充分利用现有人力、 物力、财力,提高教学投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六条 教学改革是各项改革的核心,提高质量是永恒的主题。 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有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注重调查,总结 经验;要致力于教学及教学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更新教育观 念,不断深化教育制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第二章第二章 计划管理计划管理第七条 切实加强专业设置的规划管理。要根据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学院性质、任务、办学条件等,根据国家的有关 方针、政策,制订学院的专业发展规划。 第八条 专业的增设与调整应坚持科学的态度。要认真领会上级 关于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严格按照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增设和调整专业的申报程序是: 1. 系(部)提出申请,并写出详细的论证报告和培养方案等申报材 料; 2系(部)将上述申报材料交教务处初审; 3教务处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由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 4评审意见交由学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教务处报四川省 教育厅审批。 第九条 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 式的总体设计,是学院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 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教学计划既要符合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格,具有相对稳 定性,又要根据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新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和修订。为突出教学计划的针对性,可聘请一些在本专业长期工作的 企业人员、学院教师和管理干部一起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制订, 并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教学计划一经审定批准,不得随意改动, 必须按教学计划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教学计划如需重新修订,应由学院提出,教务处组织修订工作,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修订工作应在新生入学之前三个月内完成。第十条 教务处应在主管教学的院长主持下,每学期对教学计划 的执行情况作常规检查,检查已开出课程的门类、门数,每门课程的 教学时数、周学时数、考核类别、实践性教学环节等是否与计划相符。 第十一条 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最基本的教学 文件,学院要重视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教学大纲是以纲要的形式规 定课程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教师开展教学的基本依据。对于教学计 划规定开出的各门课程,应在教研室主任的主持下,根据教育部有关 文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出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初稿,交系(部)主任 审定,上报教务处,成为正式的指导性文件。教学大纲须按专业汇编成册,以便进行专业教学内容的检查,避 免课程间的重复与脱节。 任课教师应根据大纲组织教学和考核,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 有责任检查任课教师执行大纲的情况,纠正其教学偏差。 第十二条 授课计划是各门课程每学期上课的具体实施计划,必 须按照学期授课计划编制的的有关规定填写和上报,经批准后认真执 行。第三章第三章 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过程管理第十三条 教师管理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系(部) 主任 应领导各教研室主任组织安排好教师的学习和工作,保证各个教学环 节的正常运转。 1.一般应安排教学效果较好、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任课,保证 课程的讲授质量。教师的教学分工安排必须于前一学期结束前由各系 (部)确定,并通知到教师本人,同时由各系(部)填写教师学期授课工 作任务安排情况表,经系(部) 主任审核签名后报教务处。 2.系(部) 主任应督促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课、下课。不得随意调 课、停课。确有特殊情况需调课、停课的任课教师,须办理调(停)课手 续。系(部)领导应严格把关,并有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进行批评教 育。擅自调课、停课,属教学事故的,按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处理。 3.系(部) 主任、教研室主任应督促和指导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 制订授课计划(包括实习指导计划和课程设计的指导计划),各系(部) 应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新生班级则在转专业结束后的两周内)收 齐所有教师任该学期课程的授课计划,并上交一份到教务处备案。 4.各系(部)应整体规划教研室的活动,建立教研室活动的制度, 并对教研室开展活动的情况加以检查督促。 第十四条 认真抓好各种课型的教学过程管理: 1.课堂讲授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最基本的教学形式。 课堂讲授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贯彻教书育人、理论联系实际、因 材施教、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等原则,努力做到科学性与思想 性统一,反映科学技术新成就。各系(部) 主任、教研室主任应定期了 解各门课程的讲授情况,了解学生的反映,帮助教师改进教学。.课堂讨论是帮助学生发展思维,培养能力的一种教学形式。任 课教师应制定课堂讨论计划,写入授课计划中,要防止课堂讨论放任 自流,尤其要注意讨论内容的方向性。 .习题课是在教师指导下,帮助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培养其运用 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课堂教学形式。系(部) 主任和教研室主任 应根据课程的教学大纲确定习题课与课堂讲授的时数比例。 第十五条 辅导和答疑是课堂教学的一种辅助形式,是检查教学 效果,解答学生疑难,指导学生自学,提高教学效果的必要环节。任课 教师都要在课外时间自主安排一定次数的辅导答疑,保证教学活动的 正常开展。系(部)主任和教研室主任要加以督促、检查。 第十六条 社会调查应作为实践性教学环节加以管理。任何一门 需要开展社会调查的课程都应在该门课程的教学计划中加以安排,写 入授课计划,写出调查计划,明确目的、要求、组织方法以及考核方式。调查活动应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尽可能就近安排。 第十七条 认真抓好各种实践性教学过程管理: 1.实验课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实训室应有实训 室管理和实验器材管理的具体措施,为实验教学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 境。每门实验课应编写出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不断改进实验 教学方法,提高实验课的教学质量。 2.实习实训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 巩固、加深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 径。各系(部)应按照不同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实习 实训计划和指导书,明确实习实训目的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要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把基地的建立与建设作为 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3.课程设计是课程学习后的一个实践性教学环节,培养学生运用 所学课程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所学课程范围内的实际工程问 题的能力,加深对课程理论的理解与应用。各系应按照不同专业教学 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课程设计任务书和指导书(含设计进度 安排),明确课程设计目的和要求。 第十八条 毕业综合实践或毕业设计 (论文)是学院教学计划的 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一个重要教学 环节。毕业综合实践项目或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尽可能结合实际任务进行,要立足于提高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通过毕业综合实践或毕 业设计 (论文),对学生进行比较严格的工程技术训练,培养学生的专 业技术应用能力。 第十九条 考核及成绩管理 .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的又一重要环节。凡属 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 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和选修课)每学期都要进行考核。考核既是对学 生学习情况的检查,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检验。通过了解学生对课 程内容的掌握情况,可以为进一步改善教学、提高质量提供依据。 .各系(部)在组织对学生学业成绩考核时,要严格按照课程考 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抓好考试命题、考试纪律、阅卷评分和 试题质量分析四个环节,使考核能真实地反映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情 况。 .教师应积极改革考核的内容和方法,提高考核的信度和效度。 应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命题,实行教、考分离。除笔试外,还可以采取 口试、答辩和现场测试、操作等多种考核形式,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 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 促进学生个性与能力的全面发展。 4.学生的学业成绩应妥善管理。各系(部) 任课教师在每次考试后 应及时向数据库录入成绩,并将成绩填入学生成绩登记表,各系(部)收 齐经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学主管领导审核签名后的整个 班课程学生成绩登记表后,交教务处存档,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成 绩。 第二十条 系(部)在开展教学管理工作时,应把系(部)教学管 理水平及业绩评价考核办法提出的条件作为参照目标体系,努力提 高教学管理的水平。第四章第四章 教学质量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第二十一条 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关键内容。对于教学质 量的管理,必须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 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 教学质量管理,还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必须按照任课教师资格审查制度认定教师的任课资格。2.对承担理论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实行教师负责制;对承担实践教 学环节的教师实行责任教师负责制;见习教师或其他教师在教师或责 任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教学工作。任课教师一般应由有相应学术水平、 有责任心、有教学经验的的教师担任。 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原则上应由中级以上职称教师任教,要逐步形 成教学梯队,保证主干课程的教学质量,从而保证专业教学的基本质 量。 行政人员兼课前需填写院内兼课教师任课审批表,并按院内 兼职教师任课的规定执行 3.教材是教学内容的依据。编写、选用、征订教材应严格执行教 材管理规定。 4.严谨治教,从严治学,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是全面提高教 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保证。 教师要按照教师工作规范的要求,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有 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做到为人师表。 要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帮助学生明确学 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求实创新的良好学 风。 5.各系(部)要严格执行课程考该办法,做好命题、成绩评定等 工作,从严处理考风不正的现象。 6.教师要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 学方法的改革。 7.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校园文化生活、社团活动是学生学习 过程的重要补充,应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管理。举行校园文化活动 一般不得占用教学时间,特殊情况需占用教学时间的,必须经主管教 学的院长审批。 第二十三条 加强教学检查工作,系(部)领导和教研室主任要经 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帮助解决教学工 作中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1.每学期开学前,各系(部)应认真检查各门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 节的准备工作,包括教师、教材、课程表、教室和实训场所、教案、授 课计划、实习实训、设计的任务书和指导书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 问题。 2.学院每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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