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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和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发局、市直各学校:根据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聊办发200819 号)文件精神,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将于上半年开展聊城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五次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和学科新秀奖的评选活动。根据评选委员会规定的申报办法,我市基础教育系统由聊城市教育学会组织申报。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标准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的参评标准见聊社科奖字20121 号文件(附件) 。二、说明1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内容涉及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班主任工作、教学感悟、课题研究等;呈现形式包括专著、论文、调研报告、教科书等;出版或发表的时间为 2011 年期间。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根据往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和省、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看,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每年发表、出版、研究的优秀成果不可胜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要积极组织,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搭建成果展示与推广的平台。3各单位申报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数量不限;水城名师及其培养对象要积极参与学科新秀奖的评选。申报的材料经聊城市教育学会初评后报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三、申报时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于 2012 年 5 月 30 日前把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通知)和申报费统一报聊城市教育学会(聊城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附件:附件:聊城市社会科学聊城市社会科学优优秀成果秀成果奖评选奖评选委委员员会会“关于开展全市第十八关于开展全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次社会科学优优秀成果秀成果奖奖、第五次社会科学突出、第五次社会科学突出贡贡献献奖奖和学科新和学科新秀秀奖评选奖评选申申报报工作的通知工作的通知”聊城市教育局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附件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文件聊社科奖字20121 号 关于开展全市第十八 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五次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和学科新秀奖评 选 申 报 工 作 的 通 知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宣传办,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中央、省驻聊有关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鼓励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学科建设和学术繁荣,根据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聊办发200819 号)精神,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将开展全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第五次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奖项、数量(一)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为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全市社会科学研究最高成果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等次分为重大成果奖和一、二、三等奖。重大成果奖应为研究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不超过 2 项(在成果水平达不到标准的情况下可空缺)。其它等次总奖项不超过 150 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 10 项,二等奖不超过 50 项,三等奖不超过 90 项。(二)聊城市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和学科新秀奖,各评选数量不超过 5名。二、参评标准(一)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评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密切联系实际,注重理论创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显著的社会效益,体现良好的学风和文风(具体标准见实施细则)。本次参评的成果为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正式发表、出版或被县级以上决策机关采纳应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聊城市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除符合本条(一)中相关要求条件外,年龄 60 周岁(1952 年 6 月 30 日以前出生)以上,长期在聊城市内人文社科类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社科类社团)、高等院校、党校干校、社会科学研究和管理机构工作(包括已退休)的专家、学者和管理工作者,工作成绩突出,研究成果丰硕,获得过 5 项市(厅)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其中至少有 1 项市(厅)级社科成果一等奖或两项二等奖。(三)聊城市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除符合本条(一)中相关要求条件外,年龄 35 周岁(1977 年 6 月 30 日以后出生)以下,在聊城市内社科类社团、高等院校、党校干校、社会科学研究和管理机构工作的专家、学者,工作成绩突出,科研成果显著,有较大发展潜力,正式出版、发表、完成过 5 项以上重要科研成果,至少获得过 3 项以上(含 3 项)县级、市人事局、市教育局以及社科类社团、县(市区)社科联等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其中至少有1 项市(厅)级社科成果奖。三、奖励对获奖者除颁发获奖证书外,同时发给奖金。四、申报时间和办法(一)申报时间:2012年5月7日至6月7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二)申报办法1、各县(市区)由所在县(市区)委宣传部理论科或社科联组织申报;聊城经济开发区由宣传办公室组织申报;聊城大学由聊城大学社科处组织申报,其他学校由分管科研或宣传工作的部门组织申报;驻聊各部队由作者所在部队宣传部门组织申报;市直各单位由作者所在单位筛选推荐申报;市社科联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向所在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其他人员可直接向市评奖办公室初评组申报。2、聊城市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和聊城市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由市内社科类社团、高等院校、市属党校干校、市属社科研究和管理机构向市评奖办公室申报。3、申报成果奖的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1)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1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2)申报成果1式2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需提交1份成果原件,1份成果复印件;著作需提交2份原件。(3)通过鉴定的课题申报参评,需提交立项书、结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评奖办审核后退还)。(4)申报成果为著作的作者要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cppinfo.com做cip核字号验证,并有作者提供保证书号属实证明1份,市社科评奖办将组织抽查,发现书号不实者,通报其所在单位,取消其三年申报评奖资格。(5)申报成果支撑材料1式2份,必须是与成果密切相关的,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6)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明“聊城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用”字样。4.申报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的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1)分别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聊城市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聊城市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及申报情况一览表(用A3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各1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2)成果原件2份(著作类成果原件2份,论文类成果可交1份原件、1份复印件,限报5项以上10项以内代表成果)、工作业绩获奖证书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限报5项以上10项以内代表奖项),如有成果等相关资料介绍,需与代表成果、代表奖项复印件用统一格式装订成册,并按所附材料标明主页、目录及有关资料,音像类资料可附软盘,封面注明“参评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个人有关情况”字样。(3)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明“聊城市第五次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评选专用”字样。(三)其他事项1、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宜按照聊城市第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和聊城市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聊城市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评选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2、评奖通知、评审表、申报表、实施细则等材料均可在“聊城理论在线”网站 www.lcllzx.cn 下载,也可到市评奖办公室领取。3、申报参评费:著作每项100元,论文每项50元,4、凡已获市(厅)级以上奖励(市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全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省教育厅优秀成果奖、省和市科技成果奖等)的成果,不得再申报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5、副市(厅)级以上领导于部,除编制在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并以教学和科研工作为主的人员外,不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评奖。通讯地址: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3号楼808房间)联 系 人:王忠阳 史晓玲邮 编:252000联系电话:6980909 6980902邮 箱:xhkpbsina.com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聊 城 市 社 会 科 学 界 联 合 会2012 年 4 月 26 日主题词:社科 评奖 通知 抄报:省社科联、市委、市政府 抄送:聊城大学社科处、聊城军分区政治部 聊 城 市 社 会 科 学 优 秀 成 果 奖 评 选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2012 年 4 月 26 日印发(共印 35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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