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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一 R 级、二 R 级人才市场认定办事指南责任科室(局):阿坝州人才服务中心事项名称一 R 级、二 R 级人才市场认定服务对象人才市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定依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R 级人才市场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人发200629 号)第六条受理单位阿坝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请条件凡在阿坝州辖区内,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取得四川省人 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人才市场或人才服务机 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一 R 级、二 R 级人才市场认定申报材料填写四川省 R 级人才市场申报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或证明: 1.四川省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申请报告及开展“创 R”有关情况的介绍 3.市场规模、效益、信誉、辐射区域以及在同类市场中的横向比较等有 关资料 4.市场内部管理机构、人员情况 5.内部管理及安全、治安、消防、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6.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规定提交的申报表和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办理流程州人才交流中心接到各地申报一 R 级、二 R 级人才市场认定的材料后, 按照分工,组织有人事行政管理机关人员、行业协会人员和评审委员会 委员参加的考核组,对申报的一 R 级、二 R 级人才市场进行考核、评审 并认定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时限办理完成 30 个工作日办理地点阿坝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前台咨询方式0837-2833853投诉监督0837-282577022、 职业培训补贴办事指南责任科室(局):阿坝州就业服务管理局事项名称职业培训补贴发放服务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设定依据1.劳动法第六十六条; 2.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3.四川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 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1283 号);4.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受理单位阿坝州就业服务机构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条件1.服务对象个人参加职业培训,经登记同意后参加职业培训; 2.定点培训机构申请开班,经同意组织服务对象参加职业培训; 3.企业申请并报同级人社局备案,经同意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申报材料1.个人申请培训补贴: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登记证复印件(尚 未取得登记证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 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可不提供此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 印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就业 或创业证明材料、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 票)等凭证材料; 2.职业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需提供第 1 款规定的职业培训补贴材 料,另外,还需附应届初高中学员毕业证书、代为申请协议等; 3.企业申请培训补贴: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等凭证材料。办理流程1.个人、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就业服务机构对申报人或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 补贴的人员和补贴金额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3.人社部局审核后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划拨意见; 4.财政部门划拨补贴资金后,由州就业服务机构将培训补贴直接支 付到申请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收费依据及标准无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办理地点阿坝州政务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办事窗口3咨询方式0837-2821249投诉监督0837-28257703、 职业技能鉴定办事指南责任科室(局):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事项名称职业技能鉴定4服务对象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和就业训 练中心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 培训期满需要转正定级的学徒工,培训生和转业、重新就业的人员; 劳务输出和赴境外就业人员;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军地两用人才,进城务工的劳动者(农 民工),从事技能性工作的乡镇企业职工,个体从业人员及其他社会人 员(大专毕业生、自学成才者)。设定依据1.劳动法第六十九条; 2.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五条; 3.原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 号)第十五条。受理单位就业促进科申请条件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的要在本职业学徒期满或在本职业连续见 习工作 2 年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以上的需取得前一级职业资 格后并达到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的方可申报。 具体申报规定按国家相关职业标准申报要求执行。 。申报材料申报职业资格考评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 2 寸白色背景照片 4 张,报名 表一式两份,有关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事申请鉴定工种年限的证明、 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 份并装订成资料册,资料册按封皮、资料目录、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 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从事申请鉴定工种年限的证明、各类 获奖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总结、专业技术论文的顺序装订。申报技师 或高级技师考评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不少于 3000 字的本专业论文一式 三份。报名时需带各类证件的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办理流程个人申报,资格初审,资格复核,实施培训、鉴定,成绩确认,证书核发收费依据及标准省发改委、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01230 号文件办理时限证书办理时限为 20 个工作日办理地点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方式电话、现场咨询、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投诉监督0837-2825770 现场投诉4、 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办事指南责任科室(局):阿坝州就业服务管理局事项名称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5服务对象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商贸企 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 型企业实体设定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 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 号);2.国家 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 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34 号)。受理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条件符合享受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劳动者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 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 加工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企业吸纳持就业 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申报材料企业在其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构”)递交认定申请,填报四川省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申请表,并报送下列材料:1、新招用人员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2、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注明新增人员)3、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4、企业与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5、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6、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见附件 2)7、发证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企业报送的材料核实后,对符合条 件的企业,相应核发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并在持就业6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上加盖认定戳 记,作为认定证明的附表,企业持认定证明材料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 申请减免税,并同时报送相关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时限工作时间内及时受理办理地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方式电话、现场咨询、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投诉监督0737-28257705、 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贴息办事指南责任科室(局):阿坝州就业服务管理局事项名称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贴息7服务对象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第三款; 2.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下岗失业人员 小额贷款工作财政支持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财金(200466 号)。受理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困难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 20%以上, 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报材料1.贷款贴息申请;2.贷款合同(附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证明);3.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全部职 工工资花名册;7.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缴费收据);8.当年 新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劳动合同书;9.当年新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劳动合同 书;10.当年新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11.就业部门和财 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1.当地就业服务部门初审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 3. 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给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4.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支付给劳动密集型企业收费依据及标准无办理时限及时受理办理地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方式电话、现场咨询、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投诉监督08.7-28257706、 大学生创业补贴办事指南责任科室(局):阿坝州就业服务管理局事项名称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8服务对象毕业五年内在我州范围内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设定依据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 发201426 号);2.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贯彻落实省 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420 号);3.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创业补贴 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39 号)。受理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条件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评估其创业项目可行性高、市场前景好、发 展潜力大、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申报材料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创业补贴申报表、创业项目 简要概况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相关部门对项目的评估意见等办理流程1.当地就业服务部门初审;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 3. 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给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4.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支付给高校毕业生收费依据及标准无办理时限5 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方式电话、现场咨询、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投诉监督0837-28257707、 就业创业咨询服务办事指南责任科室(局):就业促进科事项名称就业创业咨询服务9服务对象各类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人员设定依据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 (人社部令第 23 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人社部令第 24 号)。受理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申请条件需要了解就业创业政策的各类人员申报材料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纸质材料申请办理流程1.受理咨询;2.回复收费依据及标准无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办理地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咨询方式电话、现场咨询、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投诉监督0837-28257708、 信息发布办事指南责任科室(局):阿坝州就业服务管理局事项名称信息发布10服务对象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设定依据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 (人社部令第 23 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人社部令第 24 号)。受理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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