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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园园林林景景观观建建筑筑安安装装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承包人在*园林景观建筑安装工程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园林景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县城以北*,总用地面积约 8.8 万M2,总建筑面积约 25 万 M2,绿化面积约 3.3 万 M2。此次建设的为*园林景观建筑安装 工程。二、工程名称:二、工程名称:*园林景观建筑安装 工程(以下简称“景观工程”) 。三、工程地址:三、工程地址:秭归县茅坪镇花园路。四、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及方式四、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及方式1、工程内容:1.1、*园林景观建筑安装 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即按*设计的*环境绿化设计工程(含架空层区域)施工图、审图修改图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1.2、施工图、审图修改图的具体明细:1.2.1、“景观工程”设计施工图:园建分册 Z-M-1 至 Z-M-3、J-0、J-00、Z-1 至 Z-3、JB-1 至 JB-10、J-1 至 J-11-3;设备分2册 S-M-1、S-0-1、SZ1、PZ1、PZ2、S-1 至 S-4、S-B-1 至 S-B-5、P-B-1至 P-B-2、DS-1、DS-2、QD-1 至 QD-6、DZ-1-1 至 DZ-4-2、RD-1、RD-2;1.2.2、“景观工程”架空层区域设计施工图:园建分册 Z-M-1、Z-M-2、Z-1、J-1 至 J-12、JB-1 至 JB-3;设备分册 DS-1、DS-2、QD-J1 至 QD-J10、QD-T1 至 QD-T2、DZ-1 至 DZ-2、S-1 至 S-2。1.2.3、审图修改图:变更图 J-10-4(X)、小区围墙变更图。2、承包范围及要求:2.1、*范围内的园建工程(含园林景观建筑小品的制作安装) 、小区围墙工程、小区人行道(含园区道路)及消防通道工程、小区雨(污)水排放系统(含检查井)和园林灌溉给水系统的安装工程、地下室(含商业门面)屋面找平层及防水工程、架空层室内装饰工程、成品器械系列(如成品灯具、成品座椅、儿童游乐器械、成人健身器械等)的安装调试、园林景观工程的基础处理(含垂直运输、二次转运、场地平整、整形等)及“景观工程”施工图、效果图中体现的全部工程内容(备注:施工图中的石材踏步、压顶均应倒角磨边) 。2.2、小区围墙按变更方案施工(详见小区围墙变更图) 。2.3、地下室(含商业门面)屋面找平层及防水工程:2.3.1、施工做法:20mm 厚水泥砂浆找平、3mm 厚 SBS 卷材防水、30mm 厚 C15 细石砼保护层、SJ 系列排蓄雨水板(种植部分) 、土工布(种植部分) 、回填种植土(回填种植土不在承包人施工范围内) ;2.3.2、施工范围:地下室(含商业门面)露天部分屋面全部施3工(不含架空层室内部分),卷材防水遇墙上翻 700mm 高卷边(具体工程量明细:20mm 厚水泥砂浆找平层及 30mm 厚细石砼保护8,581.40m2;3mm 厚 SBS 卷材防水层 9,128.48m2;SJ 系列排蓄雨水板及土工布6,208.20m2) 。特别说明:地下室(含商业门面)屋面找平层及防水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实际结算工程量与上述工程量偏差在 5%以内将不作调整。2.4、6#楼架空层做法按 5#楼架空层做法施工;4#、9#楼天台花园按 3#楼天台花园设计图纸施工;6#楼天台花园按 5#楼天台花园设计图纸施工。2.5、市政规划道路两侧人行道(宽度 4 米)的铺装、小区车行道路路面(备注:路缘石包含在承包人施工范围之内) 、地面停车库(结构、屋面、饰面、铺装等)不包含在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由发包人另行指定专业的承包人施工。2.6、 “景观工程”中所用的混凝土均按现场搅拌方式考虑(施工过程中,若发包人认为部分重点区域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将根据实际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用量向承包人支付商品混凝土与现场搅拌混凝土之间产生的差价费用) 。2.7、 “景观工程”的成品器械系列(如成品灯具、成品座椅、儿童游乐器械、成人健身器械等)由发包人采购,承包人负责按厂家要求免费安装调试,承包人须无条件参与各种成品器械的选型工作。2.8、 “景观工程”中在设计图纸上无法表达清楚的项目(如景观置石,水系景石等) ,承包人应能达到提示图片上提供的品种、效果、颜色、大小、质感等标准。42.9、必须使用机械设备挖凿、外运的土石方,由发包人租赁机械设备进行挖凿、外运,承包人派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指挥(发包人派管理人员协助) ,租赁机械设备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因承包人指派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指挥失误或对施工图理解不够等原因造成多挖或多填土石方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方式:承包人自愿以总价包干的方式承接“景观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工程总价款、包验收合格、包免费质保维护服务。五、工程工期及延期:五、工程工期及延期:1、工程工期:“景观工程”共分三个阶段施工,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工程工期具体要求如下:1.1、第一阶段:*区域“景观工程”(含 Logo 广场)的工作内容暂定于 2012 年 10 月 10 日开工,2013 年 1 月 31 日前竣工并确保预验合格。1.2、第二阶段:*区域“景观工程”的工作内容暂不确定开竣工日期,发包人根据该区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确定开竣工日期后,另行通知承包人进行施工。1.3、第三阶段:*区域“景观工程”的工作内容暂不确定开竣工日期,发包人根据该区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确定开竣工日期后,另行通知承包人进行施工。2、工期延期:原则上工期不顺延,但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2.1、不可抗力因素。2.2、重大设计变更。5备注说明:因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不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影响承包人工期的情况,发包人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位影响的时间相应顺延承包人的施工工期。六、工程价款及计算方式:六、工程价款及计算方式:1、“景观工程” 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合同总包干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元)。其中:“景观工程”5#-8#楼区域(含 Logo 广场)的工程价款总额约为(人民币)*万元(:*元);“景观工程”9#-10#楼区域的工程价款总额约为(人民币)*万元(:*元);“景观工程”1#-4#楼区域的工程价款总额约为(人民币)*万元(:*元)。2、合同约定的总包干价款包括承包人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至“景观工程”质保期满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间接费用、规费、税金、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风险损失、国家政策、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及其它需考虑的全部费用)。承包人在签定合同前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价格变化、人工费用上涨等因素的风险,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无论任何因素的影响,发包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3、承包人在签定本合同前已完全了解发包人施工现场周边环境、道路交通、现场地质资料、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招投标文件、工程内容、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的真实情况,并在报价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施工的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施工措施、现场平整、施工现场的清理及垃圾外运、原材料的二次搬运(含垂直运输)、成品保护及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等所有因素,以上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工程总价款之中,发包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相关费用(包含在工程预算中的漏项内容)。64、增、减工程项目的调整范围及计价方法: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和按发包人指令调整方案的分项工程内容,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进行调整工程价款,具体为:4.1、因发包人原因,原设计施工图不能施工的工程内容,在办理工程结算时据实扣减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4.2、因发包人现场需要(施工图以外的工程内容)增加的分项工程内容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3、经发包人核准同意的设计变更部分内容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因承包人改变施工方法而改变设计造成的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反之,经发包人核准同意的设计变更部分内容所减少的费用由发包人所得。4.4、合同中已明示另外计量的分项工程内容,需经发包人现场代表及监理签证确认方可成立。4.5、因发包人原因需进行返工的分项工程内容,需经发包人现场代表及监理签证确认方可成立。4.6、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的结算标准按 2008 年定额取工程直接费(备注: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按工程预算价格调整)+综合费【工程直接费总额6%(含税)】计算增加、减少工程项目的工程价款,并以此结算依据作为付款依据。七、付款办法及方式:七、付款办法及方式:“景观工程”分以下阶段和标准考核支付工程价款【其中:第一阶段的工程价款总额约为(人民币)*万元(:*元);第二阶段的工程价款总额约为(人民币)*万元(:*元);第三阶段的工程价款总额约为(人民币)*万元7(:*元)】,具体明细如下:1、“景观工程”第一阶段的工程价款按以下标准考核支付:1.1、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要求完成至“景观工程”第一阶段工程量的 30%,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发包人在 5 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该阶段工程价款总额 15%的工程进度款。1.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要求完成至“景观工程”第一阶段工程量的 60%,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发包人在 5 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该阶段工程价款总额 15%的工程进度款。1.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要求完成至“景观工程”第一阶段工程量的 80%,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发包人在 5 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该阶段工程价款总额 20%的工程进度款。1.4、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景观工程”第一阶段的全部工作内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发包人在 5 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该阶段工程价款总额 20%的工程进度款。1.5、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景观工程”第一阶段的全部工作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书,并与发包人办理完毕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后,发包人在 5 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至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总额的 95%(含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留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总额的 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根据该阶段的工程质保年限分年度支付。2、“景观工程”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支付工程价款的标准参照“景观工程”第一阶段支付工程价款的标准执行。8八、竣工结算的办理方式:八、竣工结算的办理方式:承包人完成各阶段“景观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决算书,发包人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将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决算书审核完毕,并向承包人通报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结果。如发包人未在 30 个工作日内将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书审核完毕或审核完毕后未向承包人通报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结果,视同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结果。九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人权利和义务:1、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的接点,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按发包人规定的用水、用电价格(水 3.00 元/吨,电 1.0 元/度)向建筑安装工程总包单位交纳用水、用电费用】。2、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负责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与其他施工单位交叉作业的协调工作(建筑安装工程总包单位不得收取工程配合费),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顺利施工。3、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景观工程”的全套施工图纸两套和准确的坐标点及高程控制点,并及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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