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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实施后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建筑业、房地产业为例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李旭红李旭红2016 2016年年7 7月月3131日日教师简介教师简介李旭红,女,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 长,税务系主任,院教师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委员,硕士研究生导师,清华大学会计学博士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毅伟商学院高 级访问学者,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营改增”系列培训项目责任教授,该项目是财政 部税政司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与企业有效沟通在“营改增”过程中的建议及诉求 的核心平台,于2014年至今已成功举办了25期,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长期担任中央企业总会计师、中央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全国各省会计领军人才、高级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及各级财税机关干部的后续教育工作,主讲税收类课程。自2012 年以来,多次为财政部大中型企业总会素质提升工程等重大培训项目讲授“营改增 ”政策解读及企业应对等“营改增”相关课程。 曾任职政府机关、国有企业、高校及管理咨询公司,在财税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 及丰富的实践经验,著有建筑业“营改增”操作实务解析等书,为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重点课题重点课题建筑业营改增制度设计与评价建筑业营改增制度设计与评价主持人主持人,财政部税政司受托承担的国际权 威流转税报告OECD消费课税趋势分析的主译,多次在财政研究、税务研究 等核心期刊发表财税领域的学术论文, 2014年代表中国光大银行及北京国家会计学 院于2014福布斯中国潜力企业投资论坛上发布中小企业税收发展报告。 E-mail:lxhfufu163.com Tel:010-64505149 Cell:139103171382第一部分营改增政策出台的背景3增值税160个国家10个国家20世纪60年代后期 还只有不到10个国 家征收增值税,而 如今全球已有160多 个国家征收增值税 。20世纪世纪60年代年代2014 增值税是应用最为广泛的消费课税种。增值税的广泛应用也是过去半个世纪税收 领域最重要的成就。增值税在这160多个国家中,增值税的收入占OECD国家和全球税收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五分之一,影响了约40亿的人口 34个OECD国家中有21国是欧盟成员国,这些国家有着共同的增值税法律框 架。增值税不仅征税能力强,而且在征收的过程中体现出中性和透明的特点,这些使得所有的OECD成员国(除了美国)都采用了这种宽税基的消费课税 。 在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增值税应用于跨境贸易时所体现出来的税收中性使 得其成为相比于关税更好的选择。5全球税种收入排名8%11%19.2% 25% 27%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特定消费税特定消费税增值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社会保障税v增值税是全球各国政府第三大税收来源,仅次于社会保障税( 27%)和个人所得税(25%),但占比远远超过企业所得税(8%) 、特定的消费税(11%)和财产税(5%)。营改增最新政策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 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 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 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2016-7-23财税财税201620163636号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 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现将营业 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 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 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44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 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除 另有规定的条款外,相应废止。2016-7-239营改增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关于在上海市 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1111号),上海开始试点,交通运输、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财税201271号文,7月31日颁布,北京市应当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 转换。江苏省、安徽省应当于2012年10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福建省、广 东省应当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应当 于2012年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财税2013 37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 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增加广播影视服务) 财税2013106号, 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 政业营改增试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 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自2014年1月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 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为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电信企业总分机 构缴纳增值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 法,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营改增”后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的风 险管控10据企业反映,存在先取得土地、但后续施工在以后几年内完成的情况 ,而且后续签订的施工合同可能在营改增之前,也可能在营改增之后 ,加之很多土地在取得后是在几年内分期开发的,企业询问在这种情 况下项目的确定是按照土地许可证还是按照施工许可证来划分。 新老项目是以土地使用证还是以施工许可证来界定,如果以施工许可 证界定可能存在如下问题:配套设施的进项在前期已经发生,“营改 增”后只有销项税额,基本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从而产生较重的 税负。 如果以土地使用证为标准,在取得土地证时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不 计入土地成本的部分就无法进项抵扣(如果土地出让金允许抵扣)。 土地出让金是否允许抵扣?12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 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 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四)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 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 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 ,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 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 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 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 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 缴纳增值税。2016-7-233.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 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 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 (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 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 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2016-7-23(六)现代服务。 (3)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是指在采矿、工程施工前后,对地形、地 质构造、地下资源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 (4)专业技术服务,是指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绘服 务、城市规划、环境与生态监测服务等专项技术服务。 (2)鉴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受托对相关事项进行鉴证 ,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鉴证、税务鉴证、法 律鉴证、职业技能鉴定、工程造价鉴证、工程监理、资产评估、环境 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建筑图纸审核、医疗事故鉴定等。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 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 、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 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2016-7-23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 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 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016-7-239.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0.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 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 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 效凭证。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 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2016-7-23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 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 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 行纳税申报。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 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 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 报。2016-7-236.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 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 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 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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