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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1 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处理机组 输送、净化和调节空气状态(冷、热、湿)的设备及组件。 3.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污染物,以及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处理。 3.3 专用清洗设备 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风管内污染物采样设备等的总称。 3.4 机械清洗 使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 3.5 专业清洗机构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384 技术要求 4.1 清洗方法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4.2 清洗过程的要求 4.2.1 工作范围 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 空调冷却水塔。 4.2.2 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并根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4.2.3 风管清洗 采用专用机械清洗设备将风管内的可视污染物有效地输送到捕集装置中,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风管的清洗工作应分段、分区域进行,在风管清洗工作段与非工作段之间、进行清洗的风管与相连通的室内区域之间应采取有效隔离空气措施。 4.2.4 部件清洗 采用专用工具、器械对部件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均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部件可直接进行清洗或拆卸后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应恢复到原来所在位置,可调节部件还应恢复到原来的调节位置。 4.2.5 冷却塔清洗消毒 定期清洗应当首先将冷却水排空,然后对冷却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做到表面无污物。 当冷却水中检出致病微生物时,应首先采用高温或化学方法对冷却水和塔壁进行消毒处理,然后将塔内的水排空,并对冷却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 4.2.6 清洗作业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 清洗过程中应采取风管内部保持负压、作业区隔离、覆盖、清除的污物妥善收集等有效控制措施,防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内的污染物散布到非清洗工作区域。 394.2.7 作业出入口 清洗机构可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不同部位的作业出入口进出人力和机械,进行相应的清洁与检查工作。必要时可切割其它出入口,并保证施工后将其密封处理。 4.2.8 消毒处理 必要时应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风管、设备、部件进行消毒处理。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需要清洗并消毒时,应先进行系统或部件的清洗,达到相应卫生要求后再进行消毒处理。应选择在保证消毒效果的前提下对风管及设备损害小的消毒剂,必要时消毒后应及时进行冲洗与通风,防止消毒溶液残留物对人体与设备的有害影响。 4.3 清洗效果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4.3.1 清洗效果 风管清洗后的积尘量应达到每平方米风管内表面小于 1.0 克,部件清洗后应无残留污染物检出。 消毒后的风管内壁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的去除率应大于 90%,致病菌不得检出。 4.3.2 清洗效果的检查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后,由经培训合格的清洗机构检验人员按照有关卫生要求进行自检。必要时由卫生学评价机构对清洗消毒效果进行检验。 4.3.3 清洗效果的影像资料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后,应使用机器人将所有清洗过的风管内部情况录制成录像带或光盘等影像资料。 4.3.4 安全措施 清洗机构应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制定安全制度,清洗现场应设置安全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清洗施工人员及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并保护好环境。 4.3.5 污物处理 从空调风管系统清除出来的所有污物均应妥善保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4 专业清洗机构的要求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机构应符合附录 L 的要求。 4.5 专用清洗设备的要求 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应符合附录 M 的要求。 405 清洗标志 已清洗并经检验合格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以悬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已清洗标志。标志内容、格式、制作及悬挂方式等另行确定。 6 本规范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41附录L 专业清洗机构的技术要求 本附录规定了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专业机构应达到的技术要求。 L1 机构的分级与服务范围 L1.1 专业清洗机构按技术能力分为甲级和乙级。 L1.2 乙级专业清洗机构可以承担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宾馆饭店、建筑面积两千平方米以下的商场、超市、写字楼等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工作;甲级专业清洗机构可以承担所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工作。 L2 机构的基本要求 L2.1 专业清洗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L2.2 专业清洗机构应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 L2.3 甲级专业清洗机构应有 2 年以上从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经历, 并有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物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程范例。 L3 人员要求 L3.1 专业清洗机构应具有工程技术、空调通风、仪器仪表等专业及技术工人配套的技术人员队伍。从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消毒作业的机构还应有消毒技术人员。 L3.2 甲级专业清洗机构中经过专门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应不少于全体员工的80%;乙级专业清洗机构中经过专门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应不少于全体员工的60%。 L4 管理体系要求 L4.1 清洗质量管理 专业清洗机构应设立专门质量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空调风管系统清洗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清洗工程档案、资料保管制度,制定出本机构具体的清洗操作规程、清洗质量保证措施、自检方法等。 L4.2 安全管理 专业清洗机构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现场安全员、现场工作人员的42人身安全、人员防护、设备安全、环境保护、污染物处理制度等。 L4.3 安全措施 专业清洗机构应为现场清洗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人身安全保护器材、 个人防护用品、设备用电用气安全保护装置等。 L5 专用清洗设备要求 L5.1 设备种类及数量 专业清洗机构应具有专用清洗设备(见表 L1)以及其它清洗所需要的设备、器材和工具等。 L5.2 设备技术要求 专业清洗机构所具有的清洗设备应满足附录 M 的要求。 L6 技术培训与技术评估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甲级专业清洗机构的技术评估、技术咨询、专业技术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及清洗效果的技术仲裁。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乙级专业清洗机构的技术评估、技术咨询、专业技术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培训。 专业清洗机构每 2 年进行 1 次技术评估。 43表 L1 空调风管系统主要专用清洗设备清单 最低配备数量 序 号 设备名称或规格 甲级 乙级 技术要求 1 集中空调风管清洗机器人 4 套 2 套 2 捕集装置(风量 4000m3/h) 4 台 2 台 3 捕集装置(风量 8000m3/h) 1 台 / 4 手持式风管清洗装置 4 套 2 套 5 非水平风管清洗装置 2 套 1 套 6 空气压缩机* 4 台 2 台 7 风管开孔器(机) 6 台 3 台 8 空调部件清洗装置 4 套 2 套 见附录 M 专用清洗设备建设要求 注:* 使用气动清洗装置的必备。 44附录 M 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附录规定了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主要专用清洗设备应达到的技术要求。 M1 专用清洗设备范围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用清洗设备包括: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部采样机器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清洗机器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污染物捕集装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手持清洗装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部件清洗装置、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消毒装置等。 M2 设备技术资料要求 专用清洗设备应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书、中文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等资料,资料中应包括设备的技术指标、所适应的工作范围、易损件的寿命、操作步骤及使用方法等。 M3 设备外观要求 专用清洗设备应在设备明显位置设置产品标牌,标牌上应有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名称、出厂编号及生产日期;设备应完好无损,无明显缺陷,各零、部件连接可靠,各操作键(钮)灵活有效;设备显示仪表的数字(刻度)应清晰。 M4 主要设备技术指标及要求 M4.1 风管内部采样机器人 M4.1.1 机器人组成:主要包括运动系统、采样系统、监视录像系统、操作控制系统等。 M4.1.2 运动系统:能够在风管内前进、后退、左转弯、右转弯,单方向行走距离不小于20 米, 最快移动速度应不低于 10 米/分钟, 并在速度范围内可调节, 能够越过高 4 厘米、坡度大于 40的障碍。 M4.1.3 采样系统:采样机器人应能到达 180 2 5 0 m m 以上的矩形风管内部的规定部位,定量收集风管底面积尘和微生物样品,微生物采样过程中应保证无菌操作。 M4.1.4 采样精度:积尘采样和微生物采样与标准法的相对误差均应小于 20%。 M4.1.5 一致性:在相同积尘量的条件下采集样品,其相对偏差应小于 10%。 45M4.1.6 监视录像系统:采样机器人应能观察风管内不同部位的状况,摄像头应能水平方向旋转 360、俯仰方向旋转 180。 M4.1.7 记录功能:能够将观察到的风管内部状况清晰地记录为影像资料。画面不得出现雪花、条纹、波纹、重影和黑白影像。 M4.1.8 照明功能:采样机器人的照明灯光应与摄像头同步旋转,满足风管内部不同位置清晰观察的需要,照明范围应与监视装置的视角相适应。 M4.1.9 操作控制系统:操作与控制必须在风管外部进行。操作与控制系统重量不大于3Kg。 M4.1.10 机器人的供电电压:应不高于 36V。 M4.2 风管清洗机器人 M4.2.1 风管清洗机器人组成:主要包括运动系统、清洗系统、监视录像系统、操作控制系统等。 M4.2.2 运动系统:同 M4.1.2 的要求。 M4.2.3 清洗系统:应能够至少在 1802 5 0 毫米以上矩形风管或直径 300 毫米以上圆形风管内部对平面、凹凸、缝隙等处有效进行清洗工作,清洗距离单方向不低于 20 米;清洗装置工作时机器人行走平稳。清扫毛刷扭矩不小于 3N . m,其他工作方式的清洗工具应能保证清洗效果。 M4.2.4 监视录像系统:同 M4.1.6 的要求。 M4.2.5 操作控制系统:操作与控制必须在风管外部进行。 M4.2.6 机器人的供电电压:同 M4.1.10 的要求。 M4.2.7 消毒装置: 对风管内壁有效消毒。 M4.3 风管手持清洗装置 M4.3.1 驱动方式:电动或气动,清扫毛刷扭矩不小于 3N . m。 M4.3.2 工作范围:手持式清洗装置应能进行轴向运动,装置上的刷毛等清洗工具必须到达风管 90夹角处。能够至少在 150150 毫米以上矩形风管或直径 200 毫米以上圆形风管内部进行清洗工作。 M4.3.3 工作要求: 清洗毛刷等工具的材料及清洗装置的工作方式均应对风管表面无明显损伤。 M4.3.4 非水平风管清洗装置: 同 M4.3.1 和 M4.3.2 的要求。 并能在竖直风管中控制移动,进行风管清洗。 46M4.4 风管内污染物捕集装置 M4.4.1 装置组成:主要包括过滤器、风机等。 M4.4.2 过滤器:捕集装置应设置初(中)效和高效 2 级以上过滤器,高效过滤器应能更换。 M4.4.3 过滤效率:0.3m 的颗粒物过滤效率达到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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