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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封封闭闭式式评评标标阶阶段段工工作作纪纪律律1、所有参与此次招标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要求。2、评标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评标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做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评标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或物品。4、自开标后,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定、澄清问题以及选标、定标情况,均属于企业商业机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工作的任何资料及信息向投标厂商、代理商及其合作厂商泄密,也不得透露给与该工作无关的人员。5、在评标阶段,所有对外活动及问题的澄清,都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的领导下并经该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6、所有参加评标工作的技术、商务及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以下强制性要求:(1)评标人员出入评标地点应佩带会务组统一制发的“代表证”。(2)标书、评标文件、资料表格及其他相关资料,只限于在评标规定的场所使用,不得外携,不得复制。(3)评标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在评标场所以外谈论有关评标内容;也不得打探、了解其它专业组的有关工作情况;各组之间需要交换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协调安排。(4)所有的投标文件、资料等仅限于在评标场所中使用;评标人员应使用会务组统一配发的“评标记录本”,评标结束后交会务组专人保存。(5)评标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口述、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短信等)向外通报评标信息,泄露评标机密(如资料、投标书、报价、评标方式、联系方法、评标进度、评标委员会的决定、评标组织机构、评标人员名单等)。严禁与投标商及其代理人联系和泄露有关评标情况。(6)需要投标商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应由各专业组组长(商务组组长、技术组组长)审核签字,并经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同意后,交会务组统一对外联系办理。(7)在各专业组内,专业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保密要求,应保证本专业组内评标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不发生泄密事件。(8)各专业组、会务组在评标工作中的废纸、废表格等要统一存放,评标结束后统一交会务组销毁。(9)当评标人员因过失发生泄密或遗失资料等问题时,要及时向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报告。(10)如发现评标人员及工作人员有意不遵守有关保密要求而造成泄密问题,招标单位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力。7、所有参加评标工作的技术、商务及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资料管理规定:(1)各专业组资料管理工作由组长统一负责,可在组内设专人管理。要确保资料数量和内容完整、无丢失。(2)与评标有关的文件资料,一律由会务组统一登记、编号,各专业组使用时须办理借阅手续,用毕及时归还会务组。评标工作结束后,会务组要清点资料,保证借出资料全部收回。(3)各专业组借阅的资料,请不要在资料上涂改、填加任何符号,要保持借阅资料的完整和清洁。(4)复印资料必须由会务组统一办理。每次复印时,请填写复印申请单,并由专业组组长和会务组组长签字同意。(5)各专业组需要对外提供的文件、资料或会议通知等,分别由各组长签字,经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同意后,会务组组长签发办理。原件由会务组存档。(6)各专业组的评标意见、评标报告及其他评标资料均交到会务组统一保管及封存。个人或小组均不得带出评标地点。8、所有参加评标工作的技术、商务及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请假、会客及外线电话使用的规定。(1)为了保证评标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评标人员在评标阶段未经允许不得离开评标地点,有特殊原因者应向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由会务组安排。(2)为确保评标期间安静和谐的环境,依据有关规定,在评标期间,评标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通讯设备交由会务组保管,监督组予以监督。(3)评标人员有事需打外线电话时,应在监督组组长同意后,由会务组人员办理并陪伴通话过程。(4)若工作所在单位或家属有事需与评标人员联系与本次评标工作无关的事项,应一律通过会务组提供的公用电话。(5)评标人员在评标工作期间不得私自会见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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