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7页
第2页 / 共7页
第3页 / 共7页
第4页 / 共7页
第5页 / 共7页
第6页 / 共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试析公安信访长效机制论文摘要 公安信访工作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警民关系建设和谐与否的晴雨表,是关系到公安工作全局与公安机关形象的重要课题。因此,积极探索、研究、建立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对于解决好公安信访问题,推动信访工作良性循环,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论文关键词 公安信访 长效机制 创新工作为确保信访条例的深入贯彻,坚持化解矛盾与源头预防并重,机制完善与办法创新并行,规范秩序与渠道畅通并举的工作原则,从全局着眼对待信访工作,用科学发展的视角看待信访问题,从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认识信访问题,自觉把信访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一、通过明确责任,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第一,建立公安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公安部党委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2005 年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颁布实施后,公安部就迅速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赋予其主导和协调公安部本级和地方公安机关信访工作的职责,启动全国公安机关历时四个月(2005 年 5 月至 9 月)的“开门大接访”活动。 “开门大接访”活动的核心内容是公安厅局长接待群众日制度,公安部要求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 1 次,市、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 2 次,此要求称之为公安信访“一把手”工程。2认真对待和处理每一起信访案件, “一把手”工程成了公安机关自上而下、实实在在的公安信访长效机制。第二,建立以部门、警种接待处理信访事项的责任机制。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要求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各警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责任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责任,即形成有关业务部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部门、警种接待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如在位于北京东堂子胡同的公安部人民信访接待室,公安部一些主要业务局的负责同志也与信访办工作人员一道,接待群众来访:公安机关治安系统结合开展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组织民警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制定下发治安系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逐步理顺治安案件办理指导工作体制,还特别针对治安调解中容易引发群众信访的问题下发了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公安部刑侦局坚持定期派局领导到部信访办接待上访群众,还固定两名干部每周到部信访办接访 2 天,建立起了以“领导接访、专家会诊、案件督办、每月通报”为主要内容的刑侦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并结合各种专项行动,狠抓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 豍全国公安机关纪检办、督察大队、法制科、刑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和各派出所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信访工作,一名民警负责信访工作,明确责任和要求,使信访问题事事有人办、件件有人管。同时组织民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力争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当地,也力争社会力量化解矛盾,从而减少重复和越级信访。信访办公室每月对来信来访做一次对应分析和季度分析,对反映突出的来信来访问题重点摘抄,情况分析报局领导并通报各单位、各警种。第三,设置机构,强化公安信访体制建设。全国 22 个省级公安机关建立了独立的处级公安信访部门;2005 年公安部经侦局成立了执法监督处,该处负责信访3和执法监督工作,后在 2009 年 10 月改为执法监督办公室,级别提升了,编制也增加了,强化本部门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此同时,各省级经侦部门也均设立了信访工作专门机构、地市级经侦部门设立了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访工作。第四,实行信访事项首接责任制和承办责任制、领导包案责任制、进京到省信访专办责任制。首次接受信访事项的单位和民警是信访事项受理阶段的首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信访事项的登记、接待、初步审查、转送、交办、书面告知等工作。首次接受信访事项的单位、民警和具体承办信访事项的单位、民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秉公执法,严格履行职责。对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由各单位领导包案处理。对进京到省级信访事项,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辽宁省公安机关每季度开展一次初信初访案件责任倒查工作。省公安厅将 2009 年 9 月至 2010 年1 月底发生的 300 余起初信初访案件列为第一批责任倒查案件,经过认真核查,一批责任民警依法依纪受到处理。 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事项的工作机制第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首先,强化依法办案、依法行政理念,积极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氛围,利用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信访民警专题培训,努力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升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其次,建章立制,强化公安信访法制化建设。2005 年公安部颁布实施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的诞生以及此后公安部关于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 公安部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信访事项终结工作的指导意见、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相继出台,是公安信访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和规范指引,标志着公安信访工作开始4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也奠定了公安信访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的基础。各地公安机关也逐步完善公安信访制度建设。如湖南湘乡市公安局结合湘乡工作实际,根据信访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办理信访案件暂行规定,相继出台和修订湘乡市公安局信访工作规定、 湘乡市公安局信访工作制度、 湘乡市公安局局长接待日制度、 湘乡市公安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湘乡市公安局信访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适应湘乡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有力确保了湘乡公安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发展。再次,狠抓落实,确保执行力。执法活动不仅有法可依、更要有法必依。为了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应激活层级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手段,切实做到对权力套上责任的枷锁,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第二,建立信访事项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信访问题“晴雨表”、 “反光镜”的作用,完善和落实信访事项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如果是因错误执法和违法违纪引发的信访,责任追究至当事人和有关领导;如果是因为“冷硬横推”等原因引起的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视工作方式粗暴程度及造成的影响的严重性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与此同时,不断强化公安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交办、挂牌督办、局长限期督办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即每起信访案件,首先交办,明确包案领导、第一责任人、主办民警、办理要求,统一进行交办;对疑难信访案件由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挂牌督办,每起挂牌督办案件在局域网上设立的信访工作平台上建立工作日志,记录和通报每天工作情况和办理进展情况,敦促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工作落实到位;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则是局长对责任领导和第一责任人亲自签发局长限期督办令,责令限期办结,并随时向局长汇报工作进展。5第三,强化监督。对权力套上责任的枷锁才能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权力的异化。抑制权欲、财欲、贪欲等各种不良思想膨胀的最后办法是强化监督。通过强执法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抓信访工作监督是实现公安工作和群众利益“双赢”的有力保障。在内部监督方面,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法制等部门的作用,从执法办案、服务群众、遵章守纪、工作作风等各个方面进行监督。各级公安机关将信访案件和刑事、治安、交通、经济等执法中容易滋生腐败的案件作为评查重点,采取自查、互查和上级抽查等方式,对执法行为引起的信访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通过案件评查,查找执法问题,弥补执法过错,完善执法制度,化解信访问题,不断促进了信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运行;在外部监督方面,实行警务公开、阳光操作,接受来自社会的直接监督,对群众举报及时将查处结果告知群众。有的公安机关通过办公示栏,确定包案领导、责任部门、责任民警以及办结时间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疑难信访案件督办听证制度,尽可能邀请广泛的代表和信访人参加听证,接受社会监督。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都十分重视群众投诉,核查解决群众投诉反映的涉警涉法信访问题。如长沙消防支队制定出台的“大走访”长效工作制度共分为六大部分,其第三部分中规定了建立群众网上信访个案投诉处理制度。2006 年至 2009 年,全国公安法制部门通过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职责等方式直接纠错 6200 余件;通过撤回申请等方式间接纠错 1.8 万余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了大量信访问题的发生。 豏沈阳市公安机关通过定期登门回访机制,听取群众意见,通报工作进展,告知调查结论,主动帮扶解困,搭建信访群众知情权快捷通道。通过信访责任查究机制,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予以严厉的责任查究,实行评先选优“一票否决”。6第四,强化稳控。各级公安机关以维稳为第一要务,建立、完善信访苗头隐患排查调处机制,对引发影响稳定的各类信访信息,要实行及时报告和处理制度,着力解决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信息,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接待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上来。切实把握重要节点、重大庆典活动和政治敏感期,对缠访、闹访和相互串联的信访重点对象实施全天候的动态稳控,确保稳控到位。对每个对象均建立由市级领导、局责任领导、派出所稳控第一责任人和稳控民警、村信息联络员四级构成稳控小组,对稳控对象实施 24 小时跟踪稳控,确保万无一失。 三、建立完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第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改革传统的“走访”模式,由定期走访、接受群众评议警务制度和推行网上警务走访模式组成。公安部已建立了人民网、新华网“对部委领导说”栏目网民留言办理机制,积极引导群众从“走访”转向“信访”、 “网访”。建立人民群众与公安局长“零距离”的诉求渠道,即时收集和掌握群众的举报和投诉都具有重要意义。如辽宁省公安厅自 2010 年 4 月 19 日起将实行视频接待信访业务,今后信访群众不必等到每月 10 日的固定接访日,只要提出申请(向所在的市信访局申请,2 至 3 个工作日决定),就可通过视频与省公安厅或市局领导随时进行沟通。此外,辽宁省公安厅在原有的人访、来信访、电话来访、互联网信访、厅领导联动下访和视频联动接访的基础上,在 2010 年初正式开通全国首个省级公安机关信访短信平台,号码为 15504000400。至此,辽宁省公安机关开通的信访渠道已达七个,包括了所有联络方式。信访短信平台受理重点为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信访短信平台是辽宁公安继“举报中心”、 “12110 短信报警平台”之后的又一项信息化便民举措。它的开通,方便了残障人士和特定环境下不便利用其他信访方式的群众反映个人诉求。信访短信平台进一步拓宽了信访渠道,完善了群众表达7诉求的方式,降低了群众的信访成本,更实现了新型通讯工具与公安信访工作的有效互动。辽宁省内 14 个地市级公安机关已经参照省厅模式全部建立了信访短信平台。第二,推行重大、疑难信访事项派督导组或专家会诊和听证制度,确保信访案件的公正处理。对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厅局、市局和各分、县(市)局信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警种的业务专家进行“会诊”,有必要时,举行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顾问、新闻媒体和信访人亲属等参加,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澄清事实,查明真相,依法公开核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从 2006年 4 月起,公安部开始向信访工作任务较重的省份派出接访督导组,围绕督办上级交办重点信访案件、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推动落实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总结发掘典型经验和人物等,会同地方公安机关开展信访督查和联合接访工作。截至目前,已派出 22 批、81 个接访督导组赴 19 个省、市、区,有效推动了所到地方的信访工作。安徽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逐步建立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每年从厅机关新任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分期分批选任信访督查专员,每批 3人,每期 6 个月。全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也参照省公安厅的做法,相继建立了信访督查专员制度。 豐沈阳市公安机关实行案件专家联席会诊制,形成了领导带头研办、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