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页
第2页 / 共5页
第3页 / 共5页
第4页 / 共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全市社区党建工作的学习与思考全市社区党建工作的学习与思考为借鉴兄弟市有关社区党建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党建工作,*年 9 月 17 日至 19 日,由中共*市委组织部王秀江副部长带队,组织市民政局以及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 5 区相关同志到*市学习考察社区党建、社区活动经费以及社区干部待遇等工作,考察组利用 2 天时间,先后考察了*市金牛区金泉街道金科苑社区和抚琴街道西北街社区,并与社区干部座谈。此行学习考察尽管时间短,行程仓促,但感觉收益颇丰,收获较大。一、*市社区党建的基本情况*市辖 9 区 4 市 6 县,面积 1.21 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1532万,其中户籍人口中 163 万、城区人口 768 万,辖 103 个街道 1396个社区,有社区党委 113 个、党总支 202 个、党支部 1081 个,党员65760 名,近年来,*市社区党建工作着力在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创新社区治理机制、推进社区党组织规范化服务型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并开展的诸多有益实践,极大提升了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力度,并在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区力量、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取得不错的综合效益,有力推动了*城市化建设进程。二、*市社区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市与我市的基本情况大致相似,均属于全省的经济和政治中心,是省、市党政军机关的所在地。建立社区干部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全市社区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已达 100%,其中金牛区社区干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每月 460 元,其中,单位缴纳 340 元,从个人补贴中扣除 120 元。四是离任补助方面:养老保险方面:村(社区)干部离职后,仍未达到享受待遇条件的,可以个人身份或以自谋职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离职后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纳年限的,可以自谋职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对于建国以来建制村(大队)任满一届以上、未享受离职一次性补助的,男年满 60、女年满 55周岁的,每任满一届给予每人每月 10 元的生活补助,参加了养老保险的,每任满一届给予一年的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所需经费也是市财政按 40%转移支付。(三)拓展领域、加强管理,“两类组织“党建工作方法得当一是建立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全市基层党建目标考核督查,实行半年通报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专项述职、对口联系等制度。二是在“两类组织“中实行党员证制度,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信息库,加强非公经济党组织基本信息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三是探索搭建政策平台,着力增强业主的支持力度。发挥政治激励作用,根据积极程度评选“党建之星“、“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并作为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的重要考察内容。强化政策扶持,积极为非公经济发展排忧解难,建立非公经济党费返还及党建重点项目党费划拨支持制度;四是采取“支部+协会“、“支部+楼宇“、“支部+行业“等方式,探索行业托建、楼宇共建、园区统建、党群促建等特色党建模式。灵活构建隶属关系,实行“属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确保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不缺位。(四)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在解决社区共驻共建上形式新颖一是完善了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街道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党支部为基层、驻区党委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街道、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条块结合、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社区党建工作网。二是积极探索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增强街道统筹辖区党建资源功能,调动驻区单位共驻共建的积极性。打破党员组织关系隶属限制,探索公推直选社区党组织“兼任委员“制度,配套建立社区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协商共建机制、信息实时沟通和问题联动处理工作机制。三是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扩大社区党组织覆盖面。构建以社区党委(总支)一小区(院落)支部一楼栋党小组为主线,流动党员党组织和社区文艺团体党组织为补充的组织体系。三、对我市社区党建工作的启示和建议*市通过多方面举措的扎实开展,秀实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通过这次学习考察,我们感受到*市紧贴基层实际的举措、果敢有益的探索,以及在落实社区党建经费和干部待遇、“两类组织“党建、解决社区共驻共建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对比邻近,借鉴*,我市的社区党建工作更应增强力度,多措并举,进一步促进各方面工作的创新开展。(一)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力度,健全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借鉴*市推行财政“定额补贴“制度的经验(*市明确由政府按年度对社区自治组织给予定额补贴,其标准为不低于每百户 2000 元/年,保障社区自治组织的正常运行),结合我市实际,建议对社区自治组织给予一定的财政投入支持,确保社区公共服务、社区自我管理和社区活动的正常开展。在社区工作经费支持方面,建议出台有关制度,建立我市社区工作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市社区工作经费的最低保障标准为三类圈层分别为 6000 元/年、8000 元/年、10000 元/年),对经济欠发达的区(县),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二)力大社区党建经费和干部补贴投入,提高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区党建工作者的积极性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内的党员日益增多,包含在岗党员、下岗职工党员、离退休党员、农村党员、流动党员、“两类“组织党员等等,社区工作对象发生了很大变化,社区专门抓党建工作的党务工作者较少,任务重、人手少,并且在党建经费和干部补贴投入上参差不齐,制约了社区党建工作的创新开展,阻碍了社区工作和社区党建工作者的积极性。为此应从加大社区党建经费和干部补贴投入,明确市财政、区(县)和乡镇(街道)的承担比例,同时,可借鉴*做法,明确社区政府公共服务内容,对部分可由社区自治组织开展的公共服务,鼓励社区自治组织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提高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区党建工作者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三)完善社区自治组织机构设置,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力度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