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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谈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摘要: 在全球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实现妇幼卫生信息化已经势在必行。在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建设中我们需要根据领域内在特点遵循以人为本、信息共享、标准化的建设原则。本文通过总结武汉市妇幼信息系统建设的经验和体会,为全国妇幼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提供借鉴、参考。关键词: 妇幼保健 信息管理系统 建设1 建设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的目的和意义 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推动了全球信息化进程,在全球信息化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逐步将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作为基本工具,引入到日常的信息管理中。信息化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实例告诉我们:信息技术的科学应用,将给医疗保健机构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活力和经济效益。 妇幼保健业务涉及到妇女儿童、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 、卫生主管部门,以及其它相关机构与部门。妇幼保健服务通常具有长时间跨度和多机构协作的特点,在妇幼保健信息数据采集方面具有复杂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口流动越来越普遍,对传统的妇幼保健信息管理工作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人们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依靠手工作业方式的妇幼保健信息管理是难以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的,实现妇幼卫生信息化势在必行。 2 建设中应遵循的原则 我市妇幼保健信息化工作于 2003 年起步,经过 7 年的建设目前已建立妇幼保健信息中心数据库,配备服务器三台,10 兆光纤介入互联网,数据库可容纳百万级人口,光纤可服务 100 个站点同时在线通讯。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子模块基本覆盖全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科医院、乡卫生院和示范性幼儿园。信息系统能满足基层单位妇女儿童基本保健服务需求,有部分信息能为卫生行政部门绩效考核、年报统计指标提供依据。通过对建设过程的总结,提出以下建设原则,以期为妇幼保健信息化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2.1 系统功能设计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的参与者有:服务对象占全人口 2/3 的妇女和儿童,服务提供者,管理者。整个服务过程具有时间跨度长、服务机构多、服务对象流动性大、信息数据统计方法复杂等特点,为了保证系统在服务过程中能够做到时间、服务人员、服务地点上的无缝衔接、高效运转,在信息数据统计中能做到及时、准确、有效,系统功能的设计必须紧紧围绕系统参与者的需求,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 从服务对象的角度讲,无论是妇女或儿童接受服务的时间跨度都可能长达几年,接受服务的机构必定有多家,因此服务对象对系统最根本的需求将是服务的连续性。系统在初次接触到服务者时要以服务对象的部分基本信息为索引建立服务对象的信息序列,为以后的信息共享和补充做好准备,并使其他服务提供者通过索引随时随地能够获取和补充服务对象的信息序列。 从服务提供者的角度讲,每个服务提供者都只参与整个服务过程的一部分,都作为信息的接收和补充者,起着承上启下的中继作用。因此服务提供者对系统最根本的需求将是系统业务流程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首先,系统业务流程的设计必须完全符合实际工作的业务流程规范,保证信息的一致性和可用性。其次,要在此基础上充分挖掘计算机智能、高效的优势,最大限度的优化业务流程操作,最大限度的提高系统的可操作性,将服务提供者从繁琐的信息采集工作中解放出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从管理者的角度讲,面对庞大的服务体系和众多的系统参与者,考核管理既要及时准确又不能面面俱到,需要突出重点简明有效。因此管理者对系统最根本的需求将是系统在信息数据统计中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突出信息管理重点的有效性。系统功能设计中要把握信息考核管理中的重点领域和指标,并围绕它们强化信息采集工作,为信息数据的准确有效统计提供强有力的基础。2.2 系统数据库设计坚持信息高度共享原则 妇幼保健服务是对服务对象提供有计划的、长期、连续的专项系统服务和追踪管理。一项系统、完整的妇幼保健服务一般可以分解为多个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业务活动,在各业务活动执行过程中可能跨越了妇幼保健机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卫生领域外的相关机构和部门,并需要多个相关机构在一定的时间段内联动协作完成。妇幼保健领域的这种业务特点决定了妇幼保健信息系统是一个面向特定领域的,具有跨机构、跨地区和跨时间段特点的领域信息系统,服务对象信息的高度共享必定成为妇幼卫生信息化的核心内容。 信息共享原则必须贯穿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建设的始终,涉及系统建设的方方面面。首先,在系统数据库和功能设计的开始就必须考虑到信息的共享,在以妇女和儿童为对象的服务流程的开始就建立以基本信息部分字段为关键字的索引,将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做为信息共享的基础,从而实现服务对象信息的横向共享。信息的横向共享能够保证服务对象在各个服务机构间流动时信息能够及时调取,实现了服务的连续性。其次,在服务流程进行中需要为服务对象建立各种专项数据库(如既往史、出生记录等) ,以便在后续服务中共享调阅,以此实现服务对象信息的纵向共享,提高了服务效率。2.3 系统实现坚持数据标准化和基本功能规范化原则 标准化是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不同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基础。为规范妇幼卫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改变妇幼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中数据标准不统一、业务功能不规范、信息资源共享障碍重重的局面,卫生部于 2008 年分别制定了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试行) 、 健康档案妇幼保健信息基本数据集标准和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网络支撑平台技术指南(试行) 。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制定为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的建设提供了统一的依据,将彻底改变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建设中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局面,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3 建设体会 3.1 选择可靠的软件开发商。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的建设在我国还处于初步阶段,系统的建设还需要很多的探索和尝试。因此最好选择有意致力于在妇幼卫生信息化领域发展的软件开发商,这样的软件开发商将在系统建设中更具有耐心和学习能力,能够为系统的建设提供积极的建议,有利于系统建设的高效进行。 3.2 高度重视信息共享原则。在系统建设初期,独立的业务模块开发具有开发容易、使用简单的吸引力,往往使开发者有弱化信息共享功能的想法。而此时正是应该高度重视信息共享原则的时候,因为任何孤立的业务模块都需要在以后付出重新改造的代价。 3.3 坚持同步更新文档资料。妇幼保健信息系统涉及的业务活动、业务机构、参与者较多,开发复杂度较高,开发周期较长,因此文档资料的完善非常重要。坚持同步更新文档资料可以避免众多参与者对系统功能理解的不统一,也为便于以后对系统功能的实现依据进行查询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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