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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毕毕 业业 设设 计计浅析固定资产折旧的税务筹划专 业: 班 级: 学 号: 学生姓名: 指导老师: 论文文体: I【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降低税负,提升竞争力是现代企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而也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个重要手段。而在大多数企业中,固定资产所占资产总额的比重较大,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处于重要地位,具有价值大、耗资多、使用年限长、投资风险大等特点。加强固定资产纳税筹划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强化企业财务风险防范,优化资产盈利结构,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关键字】折旧方法 所得税影响 纳税筹划II目录目录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 (一)年限平均法 .1 (二)工作量法 .1 (三)加速折旧法 .1 二、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因素.2 (一)折旧年限 .2 (二)折旧方法 .3 (三)资金时间价值 .3 三、不同影响因素下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3 (一)基于不同税制的纳税筹划.4 (二)基于资金时间价值的纳税筹划.4 (三)基于折旧年限的纳税筹划.6 (四)考虑企业各年收益分布情况进行纳税筹划.7 结束语.8 参考文献.9 感谢语.100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逐渐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那部分价值,而提取折旧是补偿固定资产价值的基本途径,折旧作为企业的一项经营费用或管理费用,其大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当期损益,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因而在纳税筹划的研究中,关于利用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纳税筹划的案例屡见不鲜,归纳起来,其思路和方法主要是折旧方法的选择,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应根据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进行合理的选择,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年限平均法此方法特点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当固定资产各期使用程度相同时,各期应分摊相同的折旧费,这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固定资产各期负荷程度不同,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时,则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提取的折旧数与固定资产的损耗程度也不相符。(二)工作量法根据预计工作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会因各期的工作量不同而不同,但每期的单位工作量折旧额是等额的。(三)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常用的加速折旧法有两种:1、年数总和法此方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分数,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母代表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总和。企业为某一固定资产选择的折旧方法与税法所许可的折旧方法不一致,申报1企业所得税时应进行纳税调整。2、双倍余额递减法此方法的特点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和双倍的年限平均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这种方法,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二、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因素固定资产可以长期参加生产经营而仍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其价值在使用过程中因损耗而逐渐转移到生产的产品中,或构成经营成本、费用,该部分价值的补偿是以折旧摊销的方式得以实现。折旧摊销金额计入成本、费用后,最终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会计利润不一定等于税法规范的应纳税所得额,折旧因会计准则与税法要求的不一致,产生的差异是纳税调整项目之一,而导致差异的因素主要为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以及差异造成的资金时间价值。 (一)折旧年限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估计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折旧年限并不是可以任意选定的。关于折旧年限问题,有关税收法规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 20 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10 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5 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4 年;电子设备 3 年。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 60%。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2最低年限如下: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 10 年;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 3 年。当企业确定的折旧年限不符合上述规定时,企业应当进行纳税调整。因此,企业在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纳税筹划时,可选择的范围是有限的,并不能自由选择。税法限定了最低折旧年限,在不低于最低年限的范围内授予企业确定折旧年限的自主权;而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预计资产的使用寿命,但必须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作为会计估计,企业合理预计资产使用寿命,人为因素占主导地位,可操控性很强。因此,会计折旧年限的估计不可避免地会与税法折旧产生差异。 (二)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可供选择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税法规定允许企业直线法计算折旧,给予企业对折旧方法的选择权是有条件的,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当报税务机关备案后才可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预计资产的折旧方法。税法及准则对折旧方法规范的不一致,必定导致折旧摊销金额暂时性差异。(三)资金时间价值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一般情况下是既定的,不论估计折旧年限的长短、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折旧摊销的金额是固定的,在资产的整个使用寿命期内,看起来对企业整体利润水平和税金的影响很小。但是,如果考虑了资金时间价3值的影响,企业会因为估计的折旧年限,选择的折旧方法的不同,而获取不同的收益。三、不同影响因素下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一)基于不同税制的纳税筹划一般来说,在比例税制下,假如各年的所得税税率不变,则宜选择加速折旧法对企业较为有利。这主要是由于采用加速折旧法,使得在最初的年份提取的折旧较多,而在后面的年份则提取的折旧较少,这样就可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相当于企业在开始年份内取得了一笔国家无息贷款。 但是,折旧的纳税筹划不一定全部使用加速折旧方法。一般情况是以为在比例税率下,采用加速折旧方法较为有利,这可以使纳税人在早期计进更多的折旧额,可以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由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使用比例税率,那么我国企业进行折旧的税收筹划就是尽可能地使用加速折旧;而在累进税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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