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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浅论摘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十七大提出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根据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演变,我们可以将人类社会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环境依赖型社会,第二个阶段是环境对抗型社会,第三个阶段是环境友好型社会。当然,环境友好型社会还正处于建设之中。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一种理念,其实质就是要重新建立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关系。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三大特征分别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环境与发展的和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践机制有四个,即观念机制、经济机制、制度机制、科技机制和法律机制。 关键词: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践机制 Abstract: At the Fifth Plenary meeting of the 16th CPC Central Committee a put forward the building of environment-friendly society. The building of environment- friendly society is the inevitable development of history, according to the evolu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society and the natural environment we can divide human society into three phases, the first stage is the environment-dependent society, the second stage is environment-confrontational society and the third stage is environment-friendly society. Of course, the environment-friendly society is also under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friendly society as a kind of concept, its essence is to re- establish the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people and the natural environment. The three major characteristics of environment-friendly society are the harmony between man and nature, the harmony between people and the harmony betwee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The practical mechanisms of the building of environment-friendly society are the ideal mechanisms, and the economic mechanisms, the institutional mechanisms, th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mechanisms and the legal mechanisms. Key words: the environment-friendly society; building; the mechanism of practice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党的十七大又提出必须把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2单位、每个家庭。这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依据我国国情,借鉴国际先进发展理念,为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而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这对于不断提高我国资源环境保障能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人类社会是在不断地认识、利用、改造和适应自然环境的过程中发展的。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历史演变是一个从和谐到对立,再到新的和谐的过程。这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根据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演变,我们可以将人类社会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环境依赖型社会,第二个阶段是环境对抗型社会,第三个阶段是环境友好型社会。当然,环境友好型社会还正处于建设之中。1.环境依赖型社会 在原始社会,人类在强大的自然面前,力量显得十分单薄,人类像其他动物一样完全服从自然界的支配和统治。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利”1在“人的依赖关系”的条件下,人类完全依赖于自然界。到了农业社会,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人类开始将自然界作为对象来开发,开垦土地、种植庄稼,而不像以往那样只是采食现成的野果和狩猎,所以,人与自然之间出现了原始的对立。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人类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同时,也出现了对自然的破坏,主要是过度地开垦土地和砍伐森林造成的。但是,那时的人类开发自然的能力还很有限,那些破坏还在自然的承受能力之内,所以3总体上,人与自然之间还是基本和谐的。我们可以把处于与自然环境这种关系下的社会叫做环境依赖型社会。 2.环境对抗型社会 自从 18 世纪中叶工业革命以来,人类逐渐从农业社会过渡到工业社会。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也进入了全新的阶段。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尤其是蒸汽机和内燃机的发明和投入使用,人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能力越来越强。而工业社会又创造了新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人们已不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需求,而是追求更高的物质和精神消费。这导致对煤、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和木材、淡水、矿产等资源的巨大需求。大量开发自然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导致自然资源的急速消耗和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人与自然环境之间愈来愈呈现出对抗关系。工业社会以来,人类已经从匍匐在大自然脚下的奴隶一跃而成为大自然的主人,但人类要为自己的狂妄付出沉重代价。正如恩格斯所言:“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 ”2我们可以把与自然环境处于这种严重对抗关系下的社会,称为环境对抗型社会。 3.环境友好型社会 人类社会在完全依赖自然环境并受其支配下生存,固然不可能生活得富裕、自由和健康,但是,人类社会这样与自然环境严重对抗,控制与支配自然环境,满足自己无休止的欲望和要求,也必将受到自然的惩罚,最终会遭受灭顶之灾。因为,毕竟地球的资源有限,承受人类破坏的能力有限。人类进入环境对抗型社会,不到几百年,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压力和破坏却远远超过了人类几百万年的辛苦劳作。4这使人类自己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趋于枯竭,从目前探明的煤炭、石油等资源的储量看,恐怕不到一个世纪,就会消耗殆尽,能源危机已现端倪;而更为严重的又一后果是,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大大破坏了生态平衡,空气污染日益严重,全球气候开始变暖,水资源出现世界性危机,大批森林草原惨遭毁灭,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臭氧层日益变薄,这些都使地球越来越不适宜人类生存。环境危机不断提醒我们:人类不能再与自然环境对抗下去了,应该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涵和特征 关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涵尚没有范式化的概念,本文认为,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一种理念,其实质就是要重新建立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关系,当然这种和谐不是原始社会和农业社会时的人与自然的和谐,那是在以人服从自然为前提的和谐,而此时的和谐是以人占主导地位为前提的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这种和谐不是自动实现的,是靠人类的主动调控实现的。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如下三方面的特征: 1.人与自然的和谐 环境友好型社会首先应该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回顾人类社会的发展史,至今还没达到这样的状态,在古代,自然过于强大,人类完全处于大自然的控制之下,既畏惧自然,又不得不依赖于自然,这时候的人类是完全被动地去适应大自然,谋求与大自然的和谐相处,但这根本不是真正的和谐,真正和谐的前提是双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到了近代,随着人类改造自然的力量日益增大,人类开始在与自然的关系中处于主动地位,但过于自信,准备控制和支配自然,与自然处于对抗的地位。只有到了当代,人们才开始意识到只有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使自己更好5地发展下去,人与自然是共存共亡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之所以会经历这样的演变,这与人们对发展的本体的看待的不同不无关系。在古代,那些唯物主义者的本体和本源是一回事,本体就是自然,而社会和人并不重要。这必然导致人们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把自然看得重于人,人与自然之间就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和谐关系。近代占主导地位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把人看作发展的唯一本体,一切都要以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这个时候的自然已退居次要地位,那么人们在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必然以人为重,人与自然之间也不可能建立和谐关系。当代,人们要建立人与自然之间真正的和谐关系,必然要以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为哲学基础。马克思将社会和人也纳入了本体的范围,创造了社会本体论。这样发展的本体就变成了三个,即自然本体、人本体和社会本体,它们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的本体系统。这个系统本身就体现了人与自然的不可分割性以及和谐共处的必要。 2.人与人的和谐 环境友好型社会也是人与人和谐的社会,这也是它最本质的特征。人与自然的背后隐藏着人与人的关系,所以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是相互联系和不可分割的,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又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 ”1基于此,要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友好和谐,也必须,而且首先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友好关系。人与人在社会交往中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关系,比如,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等等,而这些社会关系的核心是利益关系。人们进行社会交往和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各种各样的利益。利益可以分为个人或者局部的利益和整体的利益。由于社会资源是有限的,环境的承受力也是有限的,人们在追求自身的利益时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冲突。而冲突也势必会影响到每个人的正常发展,所以,人与人6之间应该维持和谐的关系。为了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就需要对利益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既能满足个人的利益需求,也不损害社会整体利益。 3.环境与发展的和谐 环境友好型社会也是环境与发展和谐的社会,这是它的必然要求和基本保障。环境与发展共处于人类社会这一大系统之中。两者具有共同的目的,无论是建立和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还是发展经济,都是为了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使人类拥有更好的生活质量和取得全面持续的发展,而不是单纯地为了大自然的和谐而保护环境,为发展而发展。环境与发展是相互依存的,互为前提,谁也离不开谁,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会相互转化。首先,环境是发展的基础。其次,发展是环境能否良好平衡的前提,没有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就失去了环境改善的根本保障。 三、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践机制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推动,需要一系列的机制来保障其顺利进行。 1.观念机制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拥有什么样的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环境友好型社会本身是一种全新的理念,这是针对以前人们对环境不友好的观念、习惯和行为提出来的。所以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首先就要进行一场观念的更新和革命,真正在人们的心目中建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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