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7页
第2页 / 共17页
第3页 / 共17页
第4页 / 共17页
第5页 / 共17页
第6页 / 共17页
第7页 / 共17页
第8页 / 共17页
第9页 / 共17页
第10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运输设备运输设备1 1 通用部分通用部分1.1 紧固件 1.1.1 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 螺栓头部和螺母无铲伤或 棱角严重变形,螺纹无乱扣或脱扣 。 1.1.2 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 13 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 余的垫圈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1.1.3 同一部位的紧固件规格应一致。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易松动 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背冒)或其它防松装置。使用花螺母时,开口销 应符合要求;螺母止动垫圈的包角应稳固;铁锁紧螺母时,其拉紧方向应和螺 母旋转方向一致,接头应向内弯曲。 1.1.4 螺栓不得弯曲,螺栓螺纹的连接件光孔内部分不得少于两个螺距, 沉头螺栓拧紧后,沉头部分不得高出连接件的表面。 1.1.5 键不得松动,键和键槽之间不得加垫。 1.2 轴和轴承 1.2.1 轴无裂纹、损伤或锈蚀,运行时无异常振动。 1.2.2 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不超过表 1-2-1 的规定: 1.2.3 轴承润滑良好,不漏油,转动灵活,无异响。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 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 75。表 1-2-1 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 mm 圆锥滚动轴承轴径或轴 承内径滑动轴 承(顶间隙)滚动 轴承调整值允许 值30-500.250.200.05-0.120.20 50-800.300.250.06-0.140.25 80-1200.350.300.07-0.170.30 120-1800.400.35 180-2500.50 1.3 齿轮 1.3.1 齿轮无断齿,齿面无裂纹或剥落. 1.3.2 点蚀坑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a 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 100%;b 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 30%,长度占齿长的 40%;c 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 70%,长度占齿长的 10%. 1.3.3 齿面出现的胶合区,不得超过齿高的 1/3,齿长的 1/2. 1.3.4 齿厚磨损不超过下列规定: a 硬齿面齿轮,齿面磨损达硬化层的 80% b 软齿面齿轮,齿厚磨损为愿齿厚的 15% c 开式齿轮,齿厚磨损为原齿厚的 25% 1.3.5 齿轮副啮合的接触斑点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2a 圆柱齿轮,沿齿长不小于 50%,沿齿高不小于 40% b 圆锥齿轮,沿齿长、齿高均不小于 50% c 弧齿锥齿轮,沿齿长、齿高均不小于 30%-50% d 蜗轮,沿齿长不小于 35%;沿齿高不小于 50% e 圆柱齿轮副、蜗轮副接触斑点的分布在齿面中部,圆锥齿轮副应在齿面 的中部并偏向小端。 1.3.6 齿轮的磨损、点蚀、胶合及接触斑点面积可以检修记录为依据进行 检查,记录的有效期不超过规定的检修间隔期。 1.4 减速器 1.4.1 箱体无裂纹或变形,结合面配合紧密,不漏油。 1.4.2 运转平稳,无异响。 1.4.3 油脂清洁,油量合适。润滑油面超过大齿轮直径约 1/3,轴承润滑脂 占油腔 1/2-1/3。 1.5 联轴器 1.5.1 联轴器的端面间隙和同轴度应符合表 2-1-2 的规定 表 2-1-2 联轴器端面间隙和同轴度 mm 两轴同轴度型式端面 间隙径向位移倾斜%250470.20 2505007120.25齿 轮式50090012180.301.2弹性0.5 链式0.5 木销设备 最大轴向 窜量加 241.01.2胶带20-603.01.5 1.5.2 齿轮联轴器齿厚磨损不超过原齿厚的 25%,键和螺栓不松动。 1.5.3 弹性联轴器的弹性圈外径磨损后与孔径差不大于 3mm,柱销螺母应 有防松装置。 1.5.4 链式联轴器链轮无裂纹或严重咬伤,链轮齿厚磨损不超过 3-5mm。 1.5.5 木销联轴器木销齐全,有防脱落装置。 1.6 “四不漏”的规定 1.6.1 不漏油:固定设备的静止结合部位无油迹,转动及滑动部位允许有 有油迹,在擦干后 3min 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移动设备的固定结合部位允许有 油迹,擦干后 30s 不见油;转动部位 15min 不成滴,非密闭转动部位不甩油。 1.6.2 不漏风:距压风管路、风包和风动工具 100mm 处,用手试验无明显 感觉。 1.6.3 不漏水:静止的固定结合面不见水,转动部位允许滴水,但不成线。1.6.4 不漏电:绝缘电阻符合下列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1140V 不低于 60K660V 不低于 30K380V 不低于 15K127V 不低于 10K31.7 电气设备 1.7.1 电动机、开关箱、电控设备、接地装置、电缆、电器及配线,符合 标号“电气设备”分册完好标准的规定。 1.7.2 照明灯符合安全要求。 1.8 安全防护装置 1.8.1 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电器设备和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以及可能危 及人身安全的部位或场所,都应设置防护罩或防护栏。 1.8.2 固定安设的运输机,经常有人员横越的地点应设有过桥。过桥应有 扶手、栏杆。 1.8.3 机房峒室应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1.9 涂饰 1.9.1 机壳及外露金属表面(有镀层者除外)均应进行防腐处理,涂漆要 与原出厂颜色一致。 1.9.2 设备的防护栏、油标、注油孔、油塞等,其外表应涂红色油漆,以 引起注意。 1.9.3 压风管、水管、油(或工作液)管外表应分别涂色,以示区别。 1.10 记录资料 1.10.1 各种设备应分别备有下列记录资料: a 交接班记录; b 运转记录; c 检查、修理、试验记录; d 事故记录。 1.1.2 设备有铭牌、编号牌,并固定牢靠,保持清晰。 1.11 设备环境 1.11.1 工具、备件、材料整齐存放在专用箱(柜、架)内。 1.11.2 设备及机房峒室整洁,设备附近无积水、无积煤(矸)、无杂物、 巷道支护无缺梁断柱。 3 3 胶带输送机胶带输送机3.1 滚筒、托辊 3.1.1 滚筒无破裂,键不松动。胶面滚筒的胶层与滚筒表面紧密贴合,不 得有脱层或裂口。 3.1.2 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卡阻现象,定期注油。缓冲托辊 表面胶层磨损良不得超过原厚度的 1/2。 3.2 机体 3.2.1 机头架、机尾架和拉紧装置架无开焊和变形,机尾架滑靴应平整, 连接紧固。 3.2.2 中间架平直无开焊,吊绳(上部吊宽应大于下部宽度)、机架完整, 固定可靠,无严重锈蚀。 3.3 胶带、拉紧装置和伸缩装置 3.3.1 胶带无破裂,横向裂口不得超过带宽的 5%,保护层脱皮不超过 0.3mm2,中间纤维层破损面宽度不超过带宽 5%。 3.3.2 接头卡子牢固平整,硫化接头无裂口、鼓泡或碎边。 3.3.3 运行中胶带不打滑、不跑偏。上部胶带不超出滚筒和托辊边缘,下4部胶带不磨机架。 3.3.4 牵引小车架无损伤、无变形。车轮在轨道上运行无异响。牵引绞车 符合本分册 9 章有关规定。 3.3.5 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小于调节全行程的/5,伸缩牵引小车行程不 小于 17mm。 3.4 制动装置、清扫器 3.4.1 制动装置各传动杆件灵活可靠,各销轴不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 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 3.4.2 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大于 2 mm;制动时闸瓦与闸轮紧密接触, 有效接触面积不得小于 60%,制动可靠。 3.5 安全保护装置 3.5.1 速度保护、防打滑、防跑偏、断带、满仓等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 靠。 3.5.2 两台以上胶带输送机串接运行时,应设联锁装置。 3.6 信号、仪表 3.6.1 信号装置必须声光兼备,清晰可靠。 3.6.2 主提升机胶带输送机各种仪表必须齐全,指示准确,每年校验一次。3.7 记录资料 主提升胶带输送机应有机械系统图及电器系统图。4 4 窄轨电机车窄轨电机车4.1 车架 4.1.1 车架无裂纹或明显变形,无严重锈蚀,侧板及顶板凸凹深度不超过 30 mm。 4.1.2 蓄电池机车托辊板平整,托辊转动灵活。 4.1.3 缓冲装置(碰头)固定牢靠。弹簧无断裂,伸缩长度不小于 30 mm。连接装置可靠,碰头销孔、连接销的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 20%,刚性碰 头不超过 25%。 4.1.4 均衡梁、弹簧、吊架等无裂纹或严重磨损。板弹簧各片厚度要一致, 承载时应保持弓形。 4.2 轮对 4.2.1 轮箍(车轮)踏面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 50%,踏面凹槽深度不 超过 5 mm。 4.2.2 轮缘高度不超过 30 mm,轮缘厚度磨损不超过原厚度的 30%(用样板 测量) 4.2.3 同一轴两车轮直径差不超过 2 mm,前后轮对直径差不超过 4 mm。 4.2.4 车轴不得有裂纹,划痕深度不超过 2.5 mm;轴颈磨损量不超过原直 径的 5%。 4.3 轴承箱、齿轮箱(罩) 4.3.1 轴承箱与导向板间隙:沿行车方向不大于 5 mm;沿车轴方向不大 于 9 mm。 4.3.2 齿轮箱(罩)固定牢固,无损坏,不漏油。 4.4 制动装置54.4.1 机械、电力制动装置齐全可靠。 4.4.2 制动手轮转动灵活,螺杆、螺母配合不松旷。 4.4.3 各连接销轴不松旷、不缺油。 4.4.4 闸瓦磨损余厚不小于 10 mm,同一制动杆两闸瓦的厚度差不大于 10 mm。在完全松闸状态下,闸瓦与车轮踏面间隙为 3-5 mm。紧闸时,接触面积不 小于 60%。调整间隙装置灵活可靠。制动梁两端高低差不大于 5 mm。 4.4.5 抱闸式制动装置,闸带磨损余厚不小于 3 mm,闸带与闸轮的间隙为 2-3 mm,闸带无断裂,铜铆钉牢固,弹簧不失效。 4.4.6 撒砂装置灵活可靠,砂管畅通,管口对准轨面中心,砂子干燥充足。4.4.7 制动距离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351 条的规定。 4.5 控制器 4.5.1 换向和操作手把灵活,位置准确,闭锁装置可靠。 4.5.2 消弧罩完整齐全,不松脱。 4.5.3 触头、接触片、连接线应牢固,触头接触面积不小于 60%,接触 压力为 15-30N。 4.5.4 触头烧损整修后余量不小于原厚度的 50%,连接线断丝不超过 25%。 4.6 电阻器 电阻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阻元件无变形及裂纹;绝缘管(板)无严重断 裂,绝缘电阻不低于 0.5M。 4.7 集电器、自动开关、插销连接器 4.7.1 集电器弹力合适,起落灵活,接触滑板无严重凹槽。 4.7.2 电源引线截面符合规定,护套无破裂、无老化,线端采用接线端 子(或卡爪)与接线螺栓连接牢固。 4.7.3 自动开关零部件齐全完整,电流脱扣器要与电动机容量相匹配,动 作灵敏可靠。 4.7.4 插销连接器零部件齐全,插接良好,闭锁可靠,无严重烧痕。隔 爆型插销的隔爆面、接线符合规定。 4.8 蓄电池、蓄电池箱 4.8.1 蓄电池的电解液密度、液面高出极板高度、电解液温度应符合表 2- 4-1 的规定 表 2-4-1 电解液的密度、高度、温度 蓄 电密度液面高出极板高 度(mm)电解液的 温度()酸 性1.23-1.27510-20硫酸45合成碱 43碱 性1.17-1.22010-30苛性碱 35 4.8.2 单只蓄电池的端电压:酸性不得低于 1.75V;碱性不得低于 1.1V. 4.8.3 蓄电池不渗漏电解液。碱性蓄电池壳体无严重腐蚀;酸性蓄电6池槽和上盖板无破损及明显变形,封口胶无裂纹,注液孔盖齐全完整,封盖紧 密,排气良好。 4.8.4 蓄电池橡胶套、绝缘隔板齐全完整,无烧焦、老化或破损,连 接线(片)截面符合要求,不脱焊,无断裂,螺栓紧固。 4.8.5 防爆特殊型电机车应使用特殊型蓄电池。电池组绝缘良好,极 柱及带电体不许外露,特殊工作栓(透气帽)齐全,透气良好。蓄电池任一极 柱对地漏电电流值不大于 100mm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