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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七七小小组组管管理理制制度度20122012 年年 1 1 月月 1 1日日目录目录一、设备管理制度一、设备管理制度- 1 1二、设备防暴检查与验收制度二、设备防暴检查与验收制度-5-5三、电缆管理制度三、电缆管理制度-6-6四、小型电器管理制度四、小型电器管理制度-7-7五、油脂管理制度五、油脂管理制度-9-9六、配件管理制度六、配件管理制度-9-9七、阻燃胶带管理制度七、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1111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组成员: 小组长:李致富 成员:董海龙 路昆二、小组职责设备的日常管理:1、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调剂、报废、更新改造等各项管理程序,进行设备的综合治理。2、建立设备管理网,实现分级管理。 (一)矿机电科设专职设备管理组,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统一管理;(二)采区、掘进、综掘、开拓、维修、机电、运输、通风等区队及其他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制修厂)需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网员,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工作;(三)设备管理网员行政上归单位领导,业务上受机电科设备组领导。3、建立设备总台帐,借入、借出设备台帐、租赁设备台帐、使用台帐、低值易耗台帐、区队分类使用台帐、新到在库设备台帐,并对单台设备进行分类别、分地区实行图牌板的管理,并实行微机化管理。4、定期核对帐目,要求区队每月核对一次,矿与区队每季度核对一次,机电科与财务科每年年终决算前要全面核对一次,每年 12 月份矿与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核对管理设备台帐,保证帐目的准确。设备管理(网)员职责一、设备管理员职责1、负责全矿设备的管理,建立设备台帐、卡片、牌板及档案,做到帐、卡、物、牌板四对口。2、负责设备的调拨、租赁、租借、送修、报废等业务工作。3、参加设备到货、安装及竣工的验收和交接,参加设备的报废鉴定等工作。4、负责矿内设备的领用、发放、回收及调整平衡工作。5、对全矿各单位所使用设备的运行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设备的完好状况进行检查评定。6、负责填报各种有关设备方面的报表工作。7、参加有关的会议及事故分析。8、对不执行设备管理制度、无故损坏设备及设备使用不当等问题,有权进行制止、提出意见和按规定处罚。二、设备管理网员职责1、负责本单位所使用设备(包括停用和备用)的管理。2、负责本单位设备的领取、回收、上交等业务工作。3、参加本单位设备安装及交接工作。4、参加设备运行状况及完好状况的检查工作。5、对本单位领用的设备状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有权越级上报。6、负责与机电科的业务联系,根据需要,及时向机电科设备组提供有关情况和数据。设备管理员工作要求:设备管理员必须工作认真负责、按章办事,做到底数清、状态明。管理规范、使用合理。设备管理工作要做到一面向、二编号、三建立、四对口、五必须、六把关。即面向生产;井上、下都编号;建立台帐、卡片、牌板;帐、卡、物、牌板四对口;台帐必须准确、设备必须编号、手续必须齐全、检查必须认真、处理必须严格;验收关、检修关、入井关、安装关、使用关、保养关。设备计划、选型、购置及验收管理一、一、矿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年度计划(合同)由机电科填报,经矿计划,财务审查;机电科长,机电矿长,矿长签字上报集团公司审批。二、设备选型应符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的原则和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要求。三、设备购置:采购设备须严格按集团公司有关物资采购制度及办法执行。通过招标或比价采购的设备必须由矿机电科及相关部门与供应厂商签订技术协议。四、设备的验收:新设备到货后,机电科组织供应、财务进行验收,严格按合同(或到货明细表)核实规格型号及数量等。1、随机资料(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证、说明书)由机电科收集存档,作到一机一档。2、随机配件、专用工具由机电科登记造册。配件由机电科统一保管,专用工具交付使用单位,同等机型已发过的,不再发放。3、供应科办理设备入库手续,机电科办理设备出库手续,并及时建立相关帐、卡、牌板及档案。4、设备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处理:在验收中如发现问题要坚持先拒付后处理的原则,由机电科通报供应公司,供应公司与供应厂商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5、设备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负责人及机电科长签字,经机电矿长批准后,财务部门按合同要求给付款项。闲置设备管理:一、对连续停用一年以上和新购进二年以上不能投运的闲置设备,要严格执行闲置设备报告制度。机电科负责向公司主管部门上报闲置设备报表。二、闲置设备的处理权归集团公司,公司所属单位不得擅自处理。设备调剂管理一、集团公司内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调剂实行无偿调拨,并办理相应的资产转移手续。设备调拨手续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统一办理。二、设备调动时,专用备件和设备技术档案一起随机调动。调出单位用自有资金(包括生产流动资金)购进的专用配件实行有偿调拨。能用的旧配件,由调出单位收回,无偿移交调入单位,不准随意丢弃。三、设备调拨单,由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填写,一式六份(集团公司、调出单位、调入单位的机电、财务部门各一份) ,集团公司、调出、调入单位的机电、财务部门依据调拨单各自变动相应设备与财务帐卡。四、设备调拨手续,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不得拖延。在年终决算前,调出、调入单位不得单方跨年度增减设备数量。机电、财务年终决算前要认真核对,同步作帐,同步决算。以避免调出、调入过程中出现混乱。设备借用管理集团公司内部一般不办理设备借用,而办理设备调拨。盘点与处置一、经核实,发生有帐无物时,要分析原因,追查责任,以当月发生当月报公司为准,并填写“设备有帐无物损失报告书”一式三份上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二、矿凭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填写的“设备有帐无物损失批复书” ,变动机电设备台帐及财务固定资产核算、帐目、卡片。三、经核实,发生有物无帐时,应查明原因并填写“有物无帐设备明细表”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矿要按在籍设备管理,并按固定资产盘盈处理,纳入帐内核算和管理。设备报废管理: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报废更新:(一) 、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二) 、无“MA”标志设备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设备。(三) 、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过高,不如更新经济的。(四) 、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五) 、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理的。二、凡已提完折旧的单台设备,经有关技术人员鉴定确需报废的,其余值摊入成本。三、凡已提完折旧的老设备报废.四、报废的申请与批复:(一)设备报废要结合设备清查,作为日常工作进行,每年办理一次报废手续。确需报废的设备,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财务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技术、经济鉴定,提出设备报废鉴定书和申请书,一式四份,于当年 10 月底前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二)待集团公司批复后,矿财务部门依此列入年终决算,机电部门依此变动设备分类台帐。五、报废设备的管理(一) 、对已批复的报废设备,矿要单独造册建帐,并视为帐内财物来管理。做到底数清、去向明,并注明移动情况。(二) 、暂时使用的报废设备要视同在籍设备管理,要按照设备完好标准要求,落实各种制度,做好各种日常维修、保养工作,达到安全运行。(三)报废不用的设备要集中管理,统一存放,防止丢失和损失。报废设备的对外处理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低值易耗设备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设备防爆检查制度一、设备防爆组成员:小组长:刘增加成员: 申洋二、小组职责机电设备防爆检查制度1、机电科防爆组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防爆检查工作。2、防爆组每天对井下一个工作面(或者掘进头)进行检查,并留有记录。检查出问题要及时填写通知单,一式三份,机电科二份、使用单位一份,负责督导整改落实情况。如发现失爆负责开罚款单。每周对井下所有地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每月四遍。3、每天下井检查要对所查地区闲置或损坏的设备及配件、五小、电缆作登记,机电科作汇总。4、防爆检查过的地区要杜绝失爆,要确保近期内矿和上级部门检查不出现失爆。如出现失爆,则对防爆检查人员按失爆罚款的 50罚款。机电设备防爆验收制度一、设备到货验收:新设备到货后,机电科防爆组负责防爆验收,新设备需有防爆合格证及“ MA”标志。二、设备入井、安装验收1、所有入井电气设备需有防爆合格证,维修复用的要有防爆检查员验收后粘贴防爆合格卡片,否则不得入井使用。2、所有井下安装的电气设备,需经机电科防爆组对所安装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严格按煤矿防爆设备技术管理暂行规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三、电气设备修理验收:坏旧电气设备修好后,须经防爆检查人员验收,合格后负责粘贴防爆验收合格证 。该电气设备才能入井复用,否则发现未粘贴防爆验收合格证,罚验收人员 200 元/次。电缆管理制度一、电缆管理组成员:小组长:马清明成员: 韩天选 张会林二、小组职责全矿高低压电缆(动力、屏蔽、橡套) 、信号电缆归机电科统一管理。供应科负责电缆的采购、到货验收及未出库前的保管工作,井下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机电科负责电缆使用计划的编制、到货后协同验收,并负责办理出库手续、建帐、建卡、编号登记、发放、回收工作以及对使用维修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各类报表的编制工作。一项工作不到位,罚机电科有关责任者 50 元。制修厂电缆组负责回收后的电缆的保管和修复工作,并协同机电科对电缆进行编号、打号,建立回收、发放登记。发现能复用的电缆未及时修复的,该编号、打号的电缆未及时编号、打号的,电缆发放登记记录不详的,罚制修厂有关人员 50 元次。各单位需用电缆,由单位到机电科电管组办理使用申请,五小组审查登记后,到制修厂电缆组领取。电缆组要详细登记电缆编号、规格、填写入井证。发现一次无申请无登记领取电缆的,视情节轻重罚有关责任者 2050 元。拆下不用的电缆,使用单位必须在五日内升井、交回电缆组消帐,过期不升井,每超过一天罚单位 50 元。电缆组在接收电缆时,必须认真检查电缆的质量、核实电缆的长度和规格,如遇和原领取电缆长度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和责任,对责任者处以缺损电缆价值 100的罚歀。对于粘附有水泥灰渣的电缆每米加罚 0.5 元。 各使用单位应对电缆精心维护、妥善保管、按矿关于井下电缆和风水管路吊挂标准的规定文件要求悬挂;悬挂合格率达 95以上。凡未经机电科批准、私自出库、挪用电缆,罚责任单位 200 元,责任人 50元。使用中的电缆,如出现破口、露芯线,按失爆处罚。电缆交回验收时,4mm2以上每出现一处破口,罚使用单位 20100 元。各单位的内部仓库,严禁存放 4 平方毫米及以上的电缆,一经发现罚单位50100 元。对 4 平方毫米以下的电缆供应科应保证有一定的备用量,无备用而影响生产,按矿有关规定对责任者执行处罚。电缆的报废由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报告报主管矿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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