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页
第2页 / 共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常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业户新增 教练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标公告为推动我市驾培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切实解决当前驾培市场的供需矛盾,积极推进“智慧驾培”培训模式,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苏州市运管处2012 年至 2013 年苏州市驾驶人培训市场发展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公开、择优的市场发展原则,决定对全市新增 120 辆小型客车(C1)教练车实行经营权服务质量公开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标的设置(一)本次招标设 6 个标的,共 120 辆教练车(C1)。根据评标得分高低确定各标的之中标人,第一名为 60 辆教练车中标人;第二名为 18辆教练车中标人;第三名为 15 辆教练车中标人;第四名为 12 辆教练车中标人; 第五名为10 辆教练车中标人; 第六名为 5 辆教练车中标人。中标 60 辆教练车的中标人其中 30 辆教练车必须按智慧驾培模式来筹建经营。(二)本次招标中标人的承诺期为 6 个月(智慧驾培建设期 12 个月) 。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承诺期内,按照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关于驾校规模化、规范化、公司化经营的有关规定,及苏州市运管处关于智慧驾培的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其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本次招标不实行递补,每个标的出现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或中标后不履行投标文件承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其车辆指标纳入下一次招投标。二、投标人资格(一)在常熟市取得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自购中标车辆及符合行业标准的相应设施设备、教学场地。(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1. 201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日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2. 201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日止,被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列为行业、及安全生产重点整改单位的,且尚在整改期间内或经整改仍不达标的;3. 驾校上一年度教练员违规查处率或教练车运输经营违章查处率达 30%以上的。(三)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1.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所载内容,有伪造、隐瞒或弄虚作假情节的;2. 投标人作出的承诺,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届满,经查证,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内容的;3. 投标人因上述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下一次常熟市教练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三、招标有关事项(一)招标文件获取,委托人持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材料报名:(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4)投标人申明函(5)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报名时间:2013 年 3 月 29 日-4 月 8 日上午 9:00-下午 16:30(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楼(苏州市人民路 905 号)联系电话: 0512-65159202、65158110、65816522(FAX) 联系人: 应磊(二)招标文件发售、答疑时间和地点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 2013 年 4 月 9 日上午 9:30-下午 16:30 (节假日休息) (2)地点:常熟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会议室(常熟市阜湖路 51 号) 答疑会时间、地点:(1)时间: 2013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30 (2)地点:常熟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会议室(常熟市阜湖路 51 号) (三)投标文件递交(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3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00 -9:3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常熟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会议室(常熟市阜湖路 51 号) (3)投标文件接收人:应磊 (四)开标时间、地点(1)开标时间:2013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30 (2)开标地点:常熟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会议室(常熟市阜湖路 51 号)(五)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六)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常熟市交通运输局网站(www.csjt.gov.cn)上同时发布。(七) 评标结果在常熟市交通运输局网站(www.csjt.gov.cn)上发布公布。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3 年 3 月 28 日申 明 函对常熟市驾校新增教练车经营权招标,我公司作如下公开申明:一、我公司至申明日止,经营资质(经营许可、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是证照是否齐全) ,共拥有实际经营教练车 辆,资信能力(是否具有新增教练车和相应设施设备购置能力),场地能力(是否具备新增车辆进行教学的场地能力)。二、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申明日止,我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如下:(是否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是否被列入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求限期整改的范围;对列入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限期整改的,是否完成整改并验收) 。三、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我公司经营行为情况如下:企业实际经营教练车违章经营查处率(违章经营查处次数/实际经营教练车总数)为 %;教练员违规查处率(查处的行风投诉和违规经营次数/ (0.1+1.1) 实际经营教练车数为 %。四、承诺1、本申明函提供的数据信息真实、有效;2、本申明函提供的数据信息,如系伪造或虚假,我公司自愿承担被取消投标、评标和中标资格的责任;3、本申明函提供的资信能力、场地能力,如不能实际履行,我公司自愿承担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责任。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