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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联合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持续保持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严查、严管、严打”的高压态势,按照开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整治目标深入落实习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零容忍”、“零盲区”、“零缝隙”,严惩重处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机制,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等问题,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重点任务(一)设立专职队伍严打食品犯罪,协同作战共护食品安全。公安机关设立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专职队伍,协调推动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编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建立完善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实施联合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动;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协调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涉及食品的诉讼案件应得到及时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的要执行到位,检察机关要做好食品领域立案专项督查,实现食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牵头单位:市政法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人民政府)。(二)大力开展源头治理。把打击触角向源头和前端延伸,把打击矛头对准农药、兽药、饲料非法添加犯罪。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进行严格清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标志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农林局(市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三)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食品等犯罪行为。紧紧围绕食用油、肉类、酒类、调味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民俗特产等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坚持主动进攻,积极查处制售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滥用食品添加剂、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使用回收食品或食品废弃物作为原材料生产的食品,以及改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四)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联控联查。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以及生产经营大宗节日食品的重点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严厉查处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严厉打击各类食品非法添加、“地沟油”回流到餐桌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五)集中查办大案要案。抓好薄弱环节,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管齐下,打准、打狠、打出声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形成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三、实施步骤从 2017 年 9 月开始至 2019 年 4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2017 年 9 月):部署阶段。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动员,及时启动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2017 年 9 月2019 年 3 月):行动阶段。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检察院、法院要充分采取各项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迅速打开局面,取得打击成效。第三阶段(2019 年 4 月):总结阶段。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检察院、法院要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及优秀经验做法,认真评估新形势及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行动打击成果。4、工作措施(一)强化线索搜集。要拓宽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重点发动行业内人员提供一批高质量、内幕性的“潜规则”案件线索;对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采取秘密摸查、跟踪追源等方式,排查锁定涉嫌违法犯罪生产经营单位,确保打击行动精准高效。(二)开展重点打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按照“查源头、破网络、擒主犯”的思路,对线索清晰的案件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专案经营,对涉及专项行动问题突出的部位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精准打击。(三)加强行刑衔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符合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涉嫌构成犯罪案件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备案,全力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公安机关发现不构成犯罪的违法线索或案件要及时移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理。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法院的法律会商,对疑难复杂的案件,要主动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统一办案思想,明确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引导做好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打击惩处效果。(四)建立快速反应、重点案件报告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敏感性,着力扩大信息来源。一旦发现重大线索要立即派员赴现场处置,确保措施得力、应对得当。要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在本地有重大影响、办案阻力大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线索。(五)强化协作配合。市综治办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协商、案情互通、联查联动、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协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大要案件,要联合挂牌督办,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确保刑事责任追究到位。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由市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农林局、市畜牧局、市粮食局、市盐业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等部门参与,成立开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联合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组 长:赵凡聚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副组长:常凤臣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邱爱玲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 磊 市公安局副局长成 员:黄俊卿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郭振启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胡嘉树 市农林局副局长李来彬 市畜牧局副局长霍五辈 市工商局副局长施保民 市质监局副局长曹鑫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杨晓伟 市旅游委副主任闫 凯 市城管局副局长李培建 市粮食局副局长曲春明 市盐业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由马义发担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发布整治信息。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整治行动。(二)严惩重处,及时公布。要严格按照“案情没有搞清楚的不放过,问题食品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人没有被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原则,加强对违法案件的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杜绝以罚代刑。同时,要对重大案件及时曝光,依法公布惩处结果,警示和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采取跟踪报道、大案剖析、网上互动等各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打击成效。同时,深入发动广大群众提供违法线索,积极营造社会共治良好局面。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大力宣传和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执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4(及时总结,规范报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每月 5 日前把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步打算、意见和建议等),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马义发,联系电话:23855536,邮箱:kfduchake163.com)同时报市政府食安办(联系人:焦杨,联系电话:0371-22732238,邮箱:kfssab163.com)。附件:联合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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