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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理念履职责 创建平安福百姓 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新村街道司法所“平安创建”事迹-雨花新村街道辖 8 个社区居委会、3 个厂矿居委会,驻地单位 506 家,是一个实行完 全城市化管理的非涉农街道。三年来,该街道司法所围绕街道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职责,主 动提供跟进服务,扎实开展“创建最安全街道”活动,在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处、法制宣传 教育、流动人口管理、打击处置邪教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发 展和保证一方人们安居乐业提供了良好保障。由于司法所与各职能部门的出色工作,街道 两次被市评为“社会治安安全街道” ,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 ;司法所先 后被市司法局、省司法厅评为规范化司法所;所长吴传根同志多次受到各级表彰,2005 年 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并获得“江苏省十佳普法宣传员”称号。一、创新创安模式,夯实平安创建基础作为一个开放式管理小区,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街道工作的重点之一。2003 年初,司 法所根据当时辖区出现的外来流窜人员多、治安案件有上升势头的情况,提出“加强基础 建设,减少不安全隐患,还群众一个安宁的居住环境”口号,由司法所牵头,派出所、保 安公司一同研究对策。经过反复斟酌,采取了以下措施:首先,健全群防群治队伍。街道 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于 2003 年底专款拿出 20 万元,成立了一支 20 人的专业保安队 伍,为每个人配备了一辆自行车。这支队伍专门负责夜间治安巡逻。以全体机关和社区干 部为主,建立 601 人的志愿者队伍,重点负责早晚和整个白天的治安防范,街道 42 名保洁 员也加入了行列,形成了街居一线、分布成片、划定时段、责任到人的治安防范模式,为 创建平安街道打好了队伍基础,建立了工作责任机制。由于措施到位,各类治安和刑事案 件大幅下降,2004 年比 2003 年下降了 40%,2005 年又比 2004 年下降了 30%。二是积极 建设社区警备平台。2005 年以来已累计投资 15 万元在共青团路派出所建立警务监控网络 平台,构筑全方位的电子防范体系。目前全街道已有近 40 个单位安装了电子摄像镜头。三 是严格控制“功”人员的各项活动。该街道的“功”人员较多,司法所以稳定平 安为工作目标,主动承担起基层“610”工作职责,根据不同对象分别制定不同的管理制度, 对重点人员看死盯牢,随时掌握他们的情况,并在每年的敏感时段进行重点人员的控制、 放大器和光节点的看护,防止插播现象出现。四是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严打斗争,全力打击 刑事犯罪,群众对治安的满意率已提高到 95%以上。由于工作扎实,措施到位,两年来, 有一个社区被评为“无刑事案件社区” ,两个社区被评为“平安社区” 。二、创新工作机制,营造“大调解”防控体系为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能够更好地发挥排解纠纷、稳定社会的作用,雨花新村街道司 法所采取以“标准为导向,以培训为契机,以意见为指引”的方式,全面创新基层人民调 解组织的管理和运作机制。司法所和区司法局一道,对社区等基层民调组织在坚持纠纷受 理登记、纠纷移送、档案管理、纠纷排查等七项工作制度的同时,侧重加强考核奖惩、责 任查究和督查回访,确保监督机制的落实。三年来,司法所每年举办全体调解人员培训班 2 场并进行测验考试,组织调解人员到江宁等实地参观学习,帮助调解人员提高业务水平, 增强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街道司法所要求基层调解员做好“四员”: 一是当好信息员,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及时掌握各类群体、个体上访、民转刑纠纷的信息, 做好及时应对、处置的准备;二是当好协调员,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将纠纷分门别类, 及时分流,及时协调,及时化解,让有理的人的问题能得到解决,让无理的人问题自动息 访;三是当好宣传员,结合纠纷特点和群众需求进行法制宣传,同时,要对群众提出的问 题及时依法解答,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四是当好调解员,坚持一般性矛盾由社区调委会调 解,复杂疑难矛盾由街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调处的原则,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种一般和复杂 的纠纷,使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及时执行协议。到目前为止,雨花新村街道从未发生一起越 级上访、因调解不当引起自杀、凶杀或群众械斗事件。在调解好婚姻、家庭、赡养、财产等传统民事矛盾纠纷的基础上,雨花新村街道司法 所还紧密结合人民调解职能,围绕建设“平安江苏” 、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全面分析 辖区治安情况,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建了轻罪刑事案件的和解结案机制。在 2004 年、 2005 年进行了轻罪刑事案件和解的试点工作,有效地钝化了社会矛盾,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得到充分保障,同时较好地促进了犯罪人员认罪悔罪,降低了再犯的可能性,体现了实现 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此项工作在 2005 年底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 2006 年初在全区全面推 开。同时这一做法也得到南京市司法局的肯定,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市基层调研工作会议上 做了交流发言。三、创新普法形式,营造法治氛围在平安创建过程中,司法所全体干警认识到,平安创建的基础工作在教育。维护地区 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也在教育。只有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综合素质,才能从源头 上防止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因此,在普法工作中,司法所紧紧围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 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的目标,创新普法形式,前移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着力构建科学有 效的法律宣传教育体系。该街道的普法工作一直走在全市的前列:成立全市首家街道级普 法义务巡讲组、建立全市首家市民法制学校、开办司法所长电视法制讲座等。司法所长吴 传根同志近年来书写的普法教案、宣讲稿、学习笔记在 50 万字以上,由于他能较好地将深 奥的法律知识以群众能接受的通俗语言和身边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辖区内的群众 只要是听他讲课都积极踊跃,舍不得放弃每一次的享受。他的普法场所由最初的村庄、社 区、学校、企业扩展到机关、军营、医院、工棚,由本街道普法到被邀至全区七个街道、 重点企业和外区讲课,由集中上大课到专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残疾人上专课。2005 年 8 月起,区司法局与区有线电视台联合开办“老吴说法”栏目,每月两期专题讲座,通 过电视媒体向辖区居民传播法律知识,受到各界的广泛好评,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通 过贯彻普法“八进”即法进机关、法进社区、法进学校、法进企业、法进军营、法进工地、法进医院、法进居民家庭,特别是流动人口法制讲座的举办,减少、预防了由于不懂法、 不了解政策而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的出现。通过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理念,营造法治氛 围,稳定辖区治安秩序。三年来,雨花新村街道司法所共为机关、社区干部、企事业单位、 学校内外青少年、驻区部队、医院、老年人、残疾人、外来暂住人口等进行法律法规的宣 讲 165 场次,受教育人数逾 15000 人次。四、创新管理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近年来职能显现,工作中,牵涉人头对象多。在实际工作中,司法所结合创建 工作标准,着重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防止违法犯罪案 件的发生。社区矫正作为一项新的工作,接手之初,便严格要求做好衔接工作。社区矫正 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他们总结出一套“三字诀”管理制度,即“高标准、严要求,认识 清、情况明,工作细、业务通,管理严、台帐全” 。按照这个“三字诀” ,司法所人员带领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市、区组织的业务工作培训,使有关人员尽快熟悉矫正业务、掌握 谈话技巧、会做台帐、会做思想工作。工作及时到位,及时记载矫正对象的报告、劳动、 学习、思想汇报情况。对违规人员,做到及时谈话教育,及时纠正扭转。由于管理制度严 格,目前 14 名在矫人员思想情绪稳定,无一人有重新犯罪迹象。五、创新工作思路,实现规范化建设新突破近年来,街道司法所不满足于现有成绩,提出“为街道、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工 作思路,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街道依法行政、提高效能的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 实。各项工作围绕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开展,围绕创建平安而开展,将人民群众的 利益时刻放在第一位,通过先期服务、同步服务、优质高效服务,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 切实实现有为有位,三年来,政府逐步为司法所落实专项业务经费、配强配齐工作人员、 健全工作制度,高标准配置办公设施,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司 法所三名工作人员中两人为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和较强能力的公务员、具本科以上学历,司 法所有办公用房三间,办公设备齐全,较早实现了办公自动化,2005 年,司法所被评为江 苏省规范化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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