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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工作月报(2012 年 4 月)工作简况1.4 月 9 日完成 2012 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办法制定,获得班子会议通过。4 月 10 日参与组织2012 年后勤服务中心目标责任制签约大会。2.4 月 16 日-4 月 17 日对 2012 年外聘职工工资调整与各部门进行沟通。4 月 23 日完成各部门外聘职工工资调整核定表下发各部门。3.4 月 17 日中心 2012 年度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会议顺利举行。4 月 20 日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例会布置外部审核工作。4 月 25-26 日接受上海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心外部监督审核,顺利通过。4.4 月 23 日组织召开督查督办工作研讨会,听取各部门对督查督办工作的意见建议。5.4 月 10 日,后勤服务中心员工网上工资查询系统开放,给员工提供便捷服务。6.4 月 5 日参加百事通建设工作研讨会;7.4 月 11 日-4 月 13 日赴广西桂林参加中质协培训。8.4 月 16 日参加中心文体系列活动拔河比赛,与社区管理中心组成和混合组冠军。9.4 月 20 日原东凌公司转员社保转移、公积金转移工作全部完成。10. 完成对成教、团委、学生处、研究生部、财务处代管人员工资调整工作;开具了代管费用发票。接受生命学院委托对 1 名其职工进行管理。11. 人力资源部服务职工系列活动已累计接受 5 次。人力资源状况(截至 2012 年 4 月 27 日)编制编制人数人数在岗人数在岗人数非在岗人数非在岗人数事业编制766610企业编制38380申街劳务公司3413356外聘水大服务社24204返聘550在编人数在编人数48446519非在编人数1131130其他110总计总计598579195 月的主要工作安排1.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实施办法;2.制定并启动 2012 年青年管理干部培训班;3.企业编制工资调整工作研讨;4.组织召开岗位设置工作研讨会;5.完成外部审核不符合项整改工作。社会保障动态本市启动工伤保险主题宣传活动从窄到宽 从低到高 从点到面 从分到合 工伤保险覆盖申城 940 万劳动者4 月 26 日,在嘉定区登龙广场,100 余家企业和 600 余名劳动者参与了嘉定 区工伤保险现场咨询活动。为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意识, 增强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按照国家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本市 26 日启动工伤保险主题宣传活动,各区县深 入 园区、企业、工地,向职工和用人单位普及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法规。在嘉定区活动现场,区人社局联手区法宣办、区总工会、区安监局、区工商 联、区卫生局等部门工作人员设摊咨询,共发放社会保险法宣传单册、 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单册、折页等宣传资料 2000 余份。区人社局还通过各街 镇劳动监察协管员向企业和劳动者进行政策宣传和资料发放。26 日当天,市人 力 资源社会保障网邀请工伤保险政策专家,就相关问题与网民互动交流。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 2004 年国务院工伤保险条 例(以下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本市工伤保险从窄到宽不断扩大覆 盖 面,从低到高逐年提高待遇保障水平,从点到面解决历史问题,从分到合推进城 乡一体化,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有力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工伤 保 险权益。截至 2011 年年底,上海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约 940 万。累计工伤 认定人次逾 34 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累计人次 25.7 万,目前人均待遇水平 3.8 万元。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待遇水平逐年提高据介绍,条例实施八年来,本市工伤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分散了用人 单位工伤风险,维护了工伤人员合法权益。2004 年,本市制定出台了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将企业、事业单 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 人 员全部纳入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2009 年将符合条件的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 人员和用人单位中的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台港澳居民 纳入了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2011 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又按条例 规定对参加综合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并轨,基本实现 了 各类职业人群全覆盖。自 2004 年起,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和生活护理费标准、因工死亡人 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每年调整并从当年 4 月 1 日起实施。8 年来,本市一 至 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标准已分别增加了 2227 元/月、2094 元/月、1971 元/ 月、1838 元/月;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 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分别增加了 1246 元/月、991 元/月、746 元/月;因工死亡 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享受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共增加 了 496 元。因工死 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也从 50 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 月平均工资调整至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并明确了由工 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食宿费等标准。目前,本市已建立正常的待遇调整机制,有力保障了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 确保了他们基本的生活和医疗需求。来沪务工同城待遇来沪务工同城待遇 老工伤纳统筹保障老工伤纳统筹保障据统计,2011 年本市有 59919 名工伤人员享受了基金支付的各类工伤保险 待遇,其中外来从业人员达 34931 名。去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为进一步保障外来从业人员公平参保和享受工 伤保险权益,本市按国家规定对原有的外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政策进行了调 整, 明确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 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 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标准和申领支付 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按本市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执行。自此,外来从业人员在工 伤保 险权益方面,完全享受到“同城待遇”。考虑到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本市还规定,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的非城镇 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此外,为更好地保障老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用人单位负担,2009 年 7 月 1 日起,本市把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老工伤人员纳 入了 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实行统一管理。2011 年,本市又对老工伤政策作了 进一步完善。截至 2011 年底,本市共有 19746 名老工伤人员及工亡人 员供养亲 属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范围。试点推进工伤康复试点推进工伤康复 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透露,在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和待遇水平 不断完善的同时,本市从去年着手开展工伤康复试点工作,截至 2011 年底,本 市已有 78 名工伤人员进行住院工伤康复。为了有序推进工伤康复工作,本市选取了工伤事发率较高的闵行区和松江区 重点推进工伤康复工作,试点探索工伤康复在工伤认定阶段的早期介入,希望工 伤人员能够通过早期康复最大程度的恢复功能,回归社会和家庭。在工伤预防方面,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安监部门建立了事故频发 单位督查机制。本市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正在有 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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