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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责任分解方案一、加一、加强强和和创创新源新源头头治理基治理基础础工程工程8、积极实行民生财政,坚决落实民生预算,不断提升政府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牵头部门:省财政厅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体育局9、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帮扶城镇零就业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双失业职工、 “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实现稳定就业,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支持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军区有关部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10、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参加保险,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建立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责任部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委、11、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标准、 “五保”对象供养标准、 “三无”老人生活补助标准及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动态调整和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扩大社会救助工作覆盖面。牵头部门:省民政厅责任部门:省财政厅14、加快公开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抓好城乡社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点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和“三网”融合进程,进一步加强农家书屋、社区图书室建设,继续实施城乡全民健身工程。牵头部门:省文化厅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局、省通信管理局15、加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惠家工程”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弱势家庭帮扶力度。牵头部门:省人口计生委责任部门: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17、充分发挥各级帮扶中心作用,继续实施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扎实推进农村整村扶贫开发,解决好特殊人群生产生活问题,加强未成人保护,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牵头部 门:省总工会责任部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扶贫办、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二、加二、加强强和和创创新群众新群众权权益益维护维护机制机制20、畅通网络公众参与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使人民群众快捷、方便地表达个人利益诉求。牵头部门:省信访局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内务司法委、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省民政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21、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维稳、信访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纵向覆盖省、市、 (地)县、乡镇、村(社区)五级,横向渗透各区域、各行业以及社会管理各个方面的调解组织网络。牵头部门:省综治委责任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信访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政府法制办24、积极推广“以奖代补”解决调解员补贴待遇的做法,充分调动调解员队伍的积极性。牵头部门:省财政厅责任部门:省综治办、省民政厅、省司法厅25、完善保障就业权、健康权、教育权、居住权等公民基本权利的社会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立平等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制度,对权益易受侵害群体和个人给予一定倾斜保护,保障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等基本权益。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29、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做到机关工作重心下移、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基层干部坚守一线。创新联系群众载体,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主动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增进群众信任,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服务群众实效,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群众中的带头、推动、督促、保障作用,延伸服务群众工作网络,加强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为基层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牵头部门:省委组织部责任部门:省纪委监察厅、省委宣传部、省信访局、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加强和创新人口服务管理31、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有序转移。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解决流动人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计划生育、子女入托入学、公共卫生、文化生活等问题,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牵头部门:省公安厅责任部门:省民政厅32、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开展排查摸底,落实教育管理措施,解决失业失学问题。牵头部门:省综治委责任部门:省民政厅33、34、36、37、39、四、加强和创新新型组织管理40、41、42、44、45、完善培育扶持政策,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依法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通过奖励、补贴、或委托管理等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逐步将事务性、服务性和部分社会管理工作委托给社会组织承担。牵头部门:省民政厅责任部门:46、建立综合性的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把各类社会组织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格局。牵头部门:省民政厅47、五、加强和创新信息网络管理六、加强和创新社会心态引导机制55、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加强特色文化社区、特色文化广场、特色文化书屋、特色文化楼道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群众文明素质。牵头部门;省精神文明办57、积极开展社会关爱行动,发展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引导群众理性看待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利益得失,增强利益关联群体社会心理承受能力,努力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牵头部门:省民政厅七、加强和创新基层组织基础建设60、62、63、6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吸引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与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选举,担任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牵头部门:省民政厅65、实施社区专业化社工服务“百千万”工程,建设 100 个综合性社区工作服务实验基地,选聘 1000 名专业化社工,定向培养 10000 名从事养老、救助、教育、助残等服务的职业型社区工作人员,支持优秀社区工作人员报考公务员或竞聘街道、事业单位领导岗位。牵头部门: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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