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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药业阳光药业文件编码:QC-SOP(TY)055-00溶出度测定法检验操作规程溶出度测定法检验操作规程共 7 页第 1 页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回顾日期: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复印件号:分发部门:行政人事部、质量管理部目目 的:的:建立溶出度测定法的检验操作规程,以规范操作。范范 围:围:本规程适用于溶出度测定法。责任人:责任人:QC。依依 据据:中国药典 2010 年版第二增补本。内内 容:容:1. 简述1.1 溶出度系指活性药物从片剂、胶囊剂或颗粒剂等剂型在规定条件下溶出的速率和程度。它是评价口服固体制剂质量的一个指标,是一种模拟口服固体制剂在胃肠道中崩解和溶出的体外简易试验方法。1.2 凡检查溶出度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的检查。1.3 溶出度测定法是将某种固体制剂的一定量分别置于溶出度仪的转篮(或烧杯)中,在 37.00.5恒温下,在规定的转速、溶剂中依法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测定其溶出的量。1.4 本方法适用于片剂、胶囊剂及颗粒剂的测定。1.5 药典收载三种测定方法,第一法转篮法,第二法桨法及第三法小杯法。2. 仪器与用具2.1 药物溶出度仪 阳光药业阳光药业文件编码:QC-SOP(TY)055-00溶出度测定法检验操作规程溶出度测定法检验操作规程共 7 页第 2 页2.2 取样器:注射器(5ml、10ml、15ml、20ml)及取样针头。2.3 滤过器:滤头及滤膜(0.8m) 。3. 测定操作方法按药物溶出仪操作规程和各品种项下规定进行测定3.1 第一法(篮法) 取供试品 6 片(粒、袋) ,分别放在 6 个干燥的转篮内,将转篮降入溶出杯中,注意供试品表面上不要有气泡,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转速启动仪器,计时;除另有规定外,至 45min 时,在规定取样点吸取溶液适量,立即以滤膜滤过(自取样至滤过应在 30 秒钟内完成) 。取续滤液,照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测定,算出每片(粒、袋)的溶出量。3.2 第二法(浆法)与第三法(小杯法) 取供试品 6 片(粒、袋) ,分别放在 6 个操作容器内(用于胶囊剂测定时,如胶囊上浮,可用一小段耐腐蚀的金属线轻绕于胶囊外壳,或将胶囊装入耐腐蚀的金属沉降篮内) ,并立即开始计时,除另有规定外,至45min 时,在规定取样点吸取溶液适量,立即以滤膜滤过(自取样至滤过应在 30 秒钟内完成) 。取续滤液,照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方法测定,算出每片(粒、袋)的溶出量。3.3 对照品的测定精密称取对照品适量,用规定的溶剂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规定的浓度或与供试品溶液浓度相当的对照品溶液,除另有规定外,以滤膜滤过,取续滤液照供试品溶液的测定方法测定。4. 记录4.1 记录使用方法、溶剂及加入量,转速,温度,取样时间。4.2 记录取样体积、滤材。阳光药业阳光药业文件编码:QC-SOP(TY)055-00溶出度测定法检验操作规程溶出度测定法检验操作规程共 7 页第 3 页A10S E B ASmr Ar/SrB4.3 比色法、紫外分光光度法或荧光分光光度法应记录测定波长与吸收度或荧光强度。4.4 高效液相色谱法应记录检测波长与峰面积或峰面积比值。4.5 用对照品时,应记录称取量与稀释倍数、取样体积、滤材。4.6 溶出量计算值和其相当于标示量的百分数。5. 计算溶出量(以相当于标示量的百分数表示) 。5.1 使用吸收系数的计算公式溶出量按标示量计算= 100%5.2 使用对照品的计算公式溶出量按标示量计算= 100%5.3 符号A 为供试品吸收度、峰面积或峰面积比值;B 为供试品规格(mg) ;S 为供试品稀释倍数;Ar 为对照品吸收度、峰面积或峰面积比值;Sr 为对照品稀释倍数;mr 为对照品的重量(mg) ;E为吸收系数;10 为转换系数( E和 B 的单位) 。6. 结果与判定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判为符合规定:6.1 6 片(粒、袋)中,每片(粒、袋)的溶出量按标示含量计算,阳光药业阳光药业文件编码:QC-SOP(TY)055-00溶出度测定法检验操作规程溶出度测定法检验操作规程共 7 页第 4 页均不低于规定限度(Q) ;6.2 6 片(粒、袋)中,如有 12 片(粒、袋)低于 Q,但不低于Q-10%,且其平均溶出量不低于 Q;6.3 6 片(粒、袋)中有 12 片(粒、袋)低于 Q,其中仅有 1 片(粒、袋)低于 Q-10%,但不低于 Q-20%,且其平均溶出量不低于 Q,应另取 6 片(粒、袋)复试;初、复试的 12 片(粒、袋)中仅有 13 片(粒、袋)低于 Q,其中仅有 1 片(粒、袋)低于 Q-10%,但不低于 Q-20%,且其平均溶出量不低于 Q。以上结果判断中所示的 10%、20%是指相对于标示量的百分率(%)。7. 附录仪器校正溶出度校正片分崩解型和非崩解型两种,崩解型为泼尼松片,非崩解型为水杨酸片。目前国内仅有非崩解型校正片。7.1 校正前,应先调试所用仪器。7.2 溶剂:磷酸盐缓冲液(pH7.4) 。按药典规定,要求 pH 值7.50.05,临用前脱气。7.3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取溶出度校正用水杨酸片 1 片,精密称定,置乳钵中,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水杨酸 10mg) ,置 100ml 量瓶中,加乙醇 1ml,摇匀,加溶剂适量,经超声处理 30min,使水杨酸溶解,加溶剂到刻度,摇匀,经滤纸(不宜使用滤膜)滤过,取续滤液为对照品溶液。 (对照应做 2 份平行试验)7.4 校正溶液的制备 取溶剂各 900ml,分别注入每个操作容器中,温度保持在 37.00.5,按规定(桨法为 50 转/min;篮法为 100 转/min)调整转速。取阳光药业阳光药业文件编码:QC-SOP(TY)055-00溶出度测定法检验操作规程溶出度测定法检验操作规程共 7 页第 5 页溶出度校正用水杨酸片 6 片,分别精密称定,分置 6 个容器中,自药片接触溶出介质时,开始计时,并分别在 10min、15min、20min、25min 和30min 时取样(连续取样不停机) ,每次抽取 2ml(及时补充溶剂 2ml) ,各自经滤纸滤过(六个小漏斗和六张滤纸,连续使用,每次滤过后,漏斗底部应无液体存在) ,取续滤液为校正溶液。7.5 测定法 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及校正溶液各 1ml,分别置 5ml 量瓶中,加上述溶剂至刻度,摇匀,在紫外分光光度计 296nm 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其吸收度,计算每片各时间点的溶出量。各时间点取样后,要去净注射器及针头中的残留溶液。7.6 对实验结果的要求7.6.1 每片的 30min 溶出量应在规定(见溶出度校正用水杨酸片使用说明书)的范围内。7.6.2 每组时间点的相对标准偏差(RSD)除 10min 一组可以在 10%以内外,转篮法的其他组应在 5%以下;桨法的其他组应在 7%以下。7.6.3 以时间为横坐标,以溶出度平均值为纵坐标,求出相关系数(r)应在 0.99 以上。8. 注意事项8.1 在达到该药品规定的溶出时间时,应在仪器开动的情况下取样(实际取样时间与规定时间的差异不得过2%) 。8.2 第一法在转篮降入溶剂后,立即开始记时:第二法和第三法在供试品接触液面时,立即开始计时。8.3 滤膜应浸渍在蒸馏水中,至少浸泡一天以上。8.4 水浴中的水应保持清洁,定期更换;水浴液面应略高于圆底烧阳光药业阳光药业文件编码:QC-SOP(TY)055-00溶出度测定法检验操作规程溶出度测定法检验操作规程共 7 页第 6 页杯内溶剂的液面。8.5 检查每个圆底烧杯内溶剂的温度应为 37.50.5,为保证恒温,实验时应加有机玻璃盖,和杯之间温差最大不超过 0.5.8.6 溶剂的 pH 值应使用 pH 计检测。8.7 溶剂须经脱气处理,气体的存在可产生干扰,尤其对第一法(转篮法)的测定结果。8.8 中国药典规定用滤膜滤过,但对用滤膜滤过时有吸附作用的供试品,要用其他无吸附的滤材滤过。对照品溶液须用上同的滤材滤过后再进行测定。8.9 由于 0.1mol/L 盐酸溶液对现有的转篮与搅拌桨均有一定的腐蚀作用当采用 0.1mol/L 盐酸溶液作为溶剂,并以紫外分光光度法作为溶出度测定时,对低波长处的吸收度有干扰,应予注意。8.10 测定胶囊剂的溶出度时,应增加空胶囊的空白试验,以克服测定误差。8.11 实验结束后,应将篮轴、篮体或搅拌桨从电动机上取下,用蒸馏水冲洗,晾干后妥善保存。8.12 实验中常采用的试剂十二烷基硫酸钠,其质量会影响实验结果,应注意选用。8.13 以上三种测定法中,当采用原位光纤实时测定法测定时,赋形剂的干扰应可以忽略,或可以通过设定参比波长等方法消除;该方法特别适用于溶出曲线的测定。阳光药业阳光药业文件编码:QC-SOP(TY)055-00溶出度测定法检验操作规程溶出度测定法检验操作规程共 7 页第 7 页9. 附件:变更记录版本号批准日期生效日期修订原因、依据及详细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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