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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南谯区锦绣湖安置小区三期工程 BT 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NQZBCG-2011070行业分类:房屋建筑物所在省市:安徽滁州招标内容:经南谯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 BT 投资方式建设南谯区锦绣湖安置小区三期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一)南谯区锦绣湖安置小区三期工程 BT 项目位于乌衣镇大同路与红山路交叉口西北角,总建筑面积约 22 万 m2, 为多层和小高层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二)质量、工期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合同总工期 600 日历天,其中多层部分房屋及小区配套 4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按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开始计算,施工企业不能在约定的工期内竣工交房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三)结算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二、投资人资质及条件(一)本工程需由具备融资能力和总承包资格的施工企业或投资人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投资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5000 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需具备二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项目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二)资金实力雄厚,履约信誉度高,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投标要求:投标保证金 80 万元人民币,信用保证金 420 万元人民币须在开标前一日交纳完毕;该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中心账户;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时间。保证金帐户:户 名:滁州市南谯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滁州琅琊支行帐 号:1313002109300112968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锦绣湖安置小区三期工程投标(信用)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80 万元人民币和信用保证金 420 万元人民币在合同签订前需转入招标人账户,作为向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前期资金的一部分。中标人的保证金从招标采购中心账户转入招标人账户的手续由招标人办理。投标人除提供以上投标(信用)保证金外,在投标报名时还需再向招标人提供 1000 万元项目前期资金,打入招标人账户:前期资金帐号:户名:滁州市南谯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滁州湖心路支行帐 号:3400 1738 3080 5250 1214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再向招标人提供 2500 万元项目前期资金。中标单位需提供共计 4000 万元项目前期资金。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及 1000 万元前期资金将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退回。三、投资人资格审查方式:后审四、投资人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资人。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发放地点: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市琅琊西路 183 号-1-201 室)联系人:孙绪安 全晨曦联系电话:0550-7129038 13855003866 15155010508五、其它(一)报名时间:2011 年 5 月 17 日至 23 日,每天上午 8:10-11:00,下午 2:40-5:30(节假日除外)。(二)报名地点: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市琅琊西路 183号-1-201 室)(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建造师身份证;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建造师注册证书;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 安徽省企业业绩信用管理手册(首次进皖的外省或部属企业暂不提供),该手册要求内容填写完整,签章不可缺项;8、对于滁州市(含县市区)属企业以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地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9、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招标人: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联系人:陈林燕联系电话:0550-302521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孙绪安 全晨曦联系电话:0550-3033459 13855003866 15155010508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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