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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及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特制定信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一、一、基本情况基本情况1.2014 级、2015 级、2016 级符合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具体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注册在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但教育博士(EDD) 、工商管理硕士(MBA) 、公共管理硕士(MPA) 、旅游管理硕士(MTA) 、定向就业研究生以及在职教育硕士等不享受学业奖学金。2.学院根据学校下拨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经费额度,按照博士研究生每年 1.5 万元/人、硕士研究生每年 0.6 万元/人的标准下拨到各系进行评选。不能超过总额度,硕士研究生额度和博士研究生额度不能互用。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2016 级研究生原则上按照学校的额度标准人均发放。2014 级与 2015 级研究生设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为各年级、各系的人数的 20%,金额为 9000 元/人;二等奖为各年级、各系的人数的 50%,金额为 6000 元/人;三等奖为各年级、各系的人数的 30%,金额为 4000 元/人。4.研究生在读期间可以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酌情给予降低奖学金额度直至取消获奖资格:(1)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院系规章制度,而被系、院、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2)有学术不端行为并经证实者。二、二、获奖基本条件获奖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良。5.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6.研究生新生须在三个月复查期满合格后方可享受学业奖学金。三、三、组织领导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管领导任主任委员,各系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工作秘书、学生代表任委员。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确定当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的分配,组织申请和评审工作。四、四、评审程序评审程序1.必须由研究生本人自愿向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格,并提交当年研究生课程学习3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科研成果等不得重复使用) 。由各系提出候选人,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公示 5 天,对无异议或经查证无异议的申请人按学校当年度下达的名额向学校报送初选名单。2.学院公示初步名单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3.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书面提请裁决。五、研究生在参评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定五、研究生在参评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资格1. 未注册者; 2. 学籍状态处于休学(复学后学业奖学金参评年限顺延) 、保留学籍者(公派出国留学保留学籍者除外) ; 3. 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 4. 违反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学院管理规定受到纪律处分者; 5. 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6. 硕士、博士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博士年度报告不合格者; 7. 由导师提出并经研究生所在院系讨论后认为应取消评定资格者; 8. 延期(超出标准学制)的研究生。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追溯机制,研究生事后被举报有学术不端等违纪、违规行为者,经查证属实后将被追回所获学业奖学金,并撤销相关荣誉。4六、其他其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颁发证书,只记录在案;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2016.09.205附件 1:通信系研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加分的若干规定通信系研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加分的若干规定(试行)(试行)1 论文类评分:所有论文只计第一作者或者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是第二作者的。积分可以无限累加。超一流期刊论文 100 分(如 nature)SCI 论文 每篇 35 分EI 论文 每篇 25 分学校认可的核心期刊每篇 20 分对超一流期刊评审委员会有最终的裁决权。 2专利评分:所有专利只计第一作者或者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是第二作者的; 且专利权人为华东师范大学。 多项积分可以无限累加。获得申请号的每项专利得 10 分。预审通过的再得 10 分。获得适用新型专利授权再得 15 分获得适用发明专利授权再得 25 分 3项目评分:只有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且在学校科技处获得登记号的项目参评。参加项目者得 20 分,以导师认可为准。4软件著作权评分:所有软件著作权只计第一作者或者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是 第二作者的;且软件著作权人为华东师范大学。 多项著作权积分 可以无限累加。获得申请号的每项得 10 分。预审通过的再得 10 分。获得授权再得 15 分5专业类竞赛评分:只计参与市级以上的专业竞赛项目,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 项,每项赛事前 3 名参赛人得分相同,3 名以后不记分: 国际一等奖得 70 分,国际二等奖得 60 分,国际三等奖得 50 分。 全国一等奖 40 分,全国二等奖 35 分,全国三等奖得 30 分; 省市一等奖得 25 分,省市二等奖得 20 分,省市三等奖得 10 分; 参与多项竞赛积分可以无限累加。对于序列竞赛,只记最高奖项。 对是否属于专业竞赛评审委员会有最终的裁决权。 6文体活动类竞赛评分:只计参与市级以上的竞赛项目,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项,每项赛事前 2 名 参赛人得分相同,2 名以后不记分: 国际一等奖得 40 分,国际二等奖得 35 分,国际三等奖得 30 分。 全国一等奖 25 分,全国二等奖 20 分,全国三等奖得 15 分; 省市一等奖得 10 分,省市二等奖得 8 分,省市三等奖得 5 分; 参与多项竞赛积分可以无限累加。对于序列竞赛,只记最高奖项。 对文体活动评审委员会有最终的裁决权。 总成绩为各项成绩之和,学生名次按总绩排队。6附件 2:电子系研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加分的若干规定电子系研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加分的若干规定(试行)(试行)一、具体的评分细则如下:1论文类评分:A.仅适用于与电子工程系所有硕博士专业相关(包括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学术类科技论文;与专业无任何关联或科普类论文不予加分。B.所有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为我系注册在读研究生且第一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的纳入加分范围。如果有多位研究生合作者,只对前三位加分,如果存在多位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则对所得加分进行均分。C.针对多位研究生合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和第三作者分别根据70%、20%和 10%的贡献计分。D.SCI 学术论文分类以学校科技处下发的 SCI 分区为准;EI 论文以收录为准(提供网上收录证明);其他核心期刊以学校认可的为准。E.每篇论文只计算一次,对于多重收录的论文取高分值进行加分。F.积分可以无限累加。论文分类分值/篇备注一级学科顶级期刊100以出版卷、刊号及页码为准二级学科一流期刊40以出版卷、刊号及页码为准SCI 收录一般 SCI 及 SCIE 论文20以出版卷、刊号及页码为准EI 收录15以出版卷、刊号及页码为准核心期刊10以出版卷、刊号及页码为准2专利评分:A.仅适用于与以上两个学科点专业相关(包括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发明专利;与专业无关的其他专利不予加分。B.所有专利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是第二作者(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同等对待)且专利权人为华东师范大学的纳入加分范围。C.积分可以无限累加。7申请分类审核过程分值/项备注获得申请号10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号25分值不累加获得申请号5实用新型获得授权号15分值不累加3 竞赛评分:仅适用于与以上两个学科相关的科技竞赛。所有竞赛只计参与校级以上的竞赛项目,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项。每项赛事前 3 名参赛人无论排名顺序取得相同加分。参与多项者积分可以无限累加。A.国家级奖项:获奖等级分值/类备注一等奖40二等奖30三等奖20B.市级奖项:获奖等级分值/类备注一等奖25二等奖15三等奖10C.校级奖项:获奖等级分值/类备注一等奖10二等奖8三等奖5D.对于同一小组(或个人)在同一学年同一类型的竞赛中多次获奖只计算一次,取最高分值进行加分。E.对于同一作品在同一类型的比赛中多次获奖只计算一次,取最高分值进行加分。84. 活动评分:所有活动只计参与校级以上的组织项目,且获得前三名次的奖励。根据排名先后顺序各得 5 分、3 分和 2 分。参与多项者积分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 10 分。总成绩为各项成绩之和,学生名次按总成绩排名。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科研成果,由系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予以认定。如有异议由系组成教授委员会裁定。9附件 4:计算中心研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加分的若干规定计算中心研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加分的若干规定(试行)(试行)一、为了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等过程中评价学生的科研成果制定本法。二、计算中心成立由全体导师参加的研究生科研成果加分审定小组,负责对科研成果加分进行 认定。三、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科技竞赛获奖等。四、论文加分 1、仅适用于与专业相关(包括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学术类科技论文;与专业无任何关联或 科普类论文不予加分。 2、科技论文指计算中心学术论文分级中规定的期刊论文和会议论文。 3、参照计算中心学术论文分级,不同等级的学术论文加分见下表。等级1star2star3star 学术分40801005、对于多人合作完成的论文,按排名计算学术分。论文第一和第二作者可以有加分,按第一 作者占 80%、第二作者 20%计算。五、发明专利加分 1、仅适用于与专业相关(包括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发明专利;与专业无关的其他专利不予 加分。 2、如果该发明专利是作为研究生毕业的基本成果要求,不予加分;否则,可以获得加分。 3、已被受理的申请发明专利,加 10 分;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加 40 分。对授权专利加分, 如果已使用受理加分,则应扣除,即加 30 分。 4、发明专利成果仅第一作者可获得加分;如果专利成果中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的,则学生以第一作者看待,可以获得加分。六、软件著作权加分 1、学生参加导师的科研工作,并获得软件著作权的,可以加分。 2、如果该软件著作权是作为研究生毕业的基本成果要求,不予加分;否则,可以获得加分。 2、每项软件著作权可获得 30 分加分,可由实际参与的多名学生分摊,由导师决定。七、竞赛获奖加分 1、获国际级竞赛奖的最高加 60 分,国家级科技作品竞赛奖的最高加 40 分,省市级科技作品 竞赛奖的最高加 20 分,校级科技作品竞赛奖最高加 10 分。 2、仅适用于与本学科相关的科技竞赛,具体加分由审定小组根据竞赛实际情况并参照以下加 分办法予以决定。 3、科技竞赛类根据其影响和难易程度分别确定不同的难度系数(大于 0 且小于等于 1.5)。 学术分某一级别某一等次的竞赛学术分难度系数。表三所列为各个科技竞赛的级别和难度10系数。表一、科技竞赛级别与难度系数竞赛名称组织级别难度系数ACM 国际大学生程序竞赛国际级/亚洲地区级1.5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级1 电子设计竞赛 (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国家级 /市级0.8 构件制作大奖赛市级0.5Microsoft Imagine Cup国际级0.2 数学建模竞赛各种级别0.7 “三枪杯” 创造发明大奖赛市级0.3 “大夏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1 大学生科研基金(已结题)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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