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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审计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执执法法岗岗位位责责任制任制(一)局长岗位行政执法责任1、领导全局审计工作,主持制定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局法制工作;3、委托副局长组织实施审计工作,依法履行审计职责;4、安排科室负责人办理有关领导机关授权、交办的其他审计、调查事项;5、审定、签发审计法律文书和其他公文;6、主持或委托副局长主持审计业务会议,依法对具体重大审计事项的定性、处理处罚作出决定;7、组织有关科室承办审计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审计人员问责等事项;8、管理、监督市审计局其他重大审计事项。(二)副局长领导责任:1、受局长委托分管有关科室工作,监督科室负责人依法履行职责;2、审查审计工作方案,审批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审计目标的恰当性负责,并负责监督实施;3、审核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法律文书和其他公文,并向局长负责;4、组织办理或监督有关科室办理其他审计事项,并向局长报告结果;5、指导内审机构的对口业务工作。6、局长委托的其他事项。(三)业务科长责任:1、领导、组织本科室的审计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科室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组织人员代拟审计工作方案,审核审计实施方案,并对审计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审计范围和重点的适当性负责;3、组织人员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业务文书,对其进行复核,并对其恰当性负责;4、组织人员将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5、组织人员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发出后 90 日内,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和整改应自行纠正的问题,了解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的情况;6、在审计移送处理书发出后,定期了解有关部门立案、处分、判决的情况;7、参与办理与本科室承办事项有关的审计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事项;8、 (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对审计档案归档的及时性负责;9、监督审计组长依法行政,遵守廉政规定和审计工作纪律,依法实施审计;10、组织指导下级审计机关对口业务审计和审计专项调查;11、其他应由科长负责的事项。副科长协助科长作好分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审计组组长(主审)责任:1、组织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内容的适当性、步骤和方法的可操作性负责;2、收集涉及审计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3、督导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并审核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合法性;4、复核或者委托有资格的审计人员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提出复核意见,对复核意见负责,对未发现审计工作底稿中严重失实的行为承担责任;5、检查或者委托有资格的审计人员检查审计日记;6、对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责成审计人员及时纠正;7、对实施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本科室负责人汇报;8、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及时提出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9、负责将经过审查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达被审计单位;10、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应当研究是否采纳被审计单位的意见,编写关于被审计单位意见的说明;11、确立审计项目的立卷责任人,对审计档案反映的业务质量进行审查验收,并签署审查意见;12、参与本审计组承办的具体审计项目的审计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13、监督审计组成员遵守廉政规定和审计工作纪律;14、办理其他交办事项。由局领导担任审计组组长的,可以书面委托有资格的审计人员担任主审,履行审计组组长的职责。(五)审计组成员责任:1、对审前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2、根据审计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分工和采取的审计方法,承办应办理的审计项目任务,并对审计质量负责;3、有针对性地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对已收集的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合法性负责;4、编制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5、审计组成员对收集的文件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审计档案卷内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归档的规范性负责;6、在审计执法过程中,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7、应当保持严谨的职业态度,保守其在审计执法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8、办理其他交办事项。(六)法制科科长责任:1、组织审计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审核、送审和草拟;2、参与上级审计机关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的研讨和制定;3、参加审计业务会议,并参与相关审计事项的定性、处理处罚等的研究;4、组织复核人员承办具体审计项目的复核工作;审核复核人员提出的复核意见;协调复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5、承办审计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6、答复有关科室和内部审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的咨询;7、组织检查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业务质量;8、承办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9、其他审计执法事项。(七)法制科工作人员:1、具体承办审计项目的复核工作;2、做好审计业务审定会议的各项会务工作;3、具体承办审计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4、完成法制科科长分配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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