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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关于开展 20122012 年全省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年全省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企业和单位:为加强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河北省技能大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部署,省厅决定 2012 年继续开展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以下统称为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技师考评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河北省技能大师培养工程和金蓝领技师培训计划紧密结合,按照 “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坚持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的考评模式,坚持国家职业标准与生产岗位实际要求相衔接,职业能力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相联系,不断改进考评方式、办法,努力提高技师评价的客观水平和企业认可度,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二、考评职业(工种)省厅确定了 76 个职业(工种)作为本年度技师考评的主要职业(工种)。各地可结合当地高技能人才需求实际,在省厅确定的主要考评职业(工种)的基础上,从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中选取自主申报职业,经省厅核准后实施。本年度技师考评的主要职业(工种)为:车工、装配钳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焊工、维修电工、铣工、磨工、镗工、锻造工、铸造工、金属2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电气设备安装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美容师、美发师、保健按摩师、营业员、茶艺师、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制冷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锅炉操作工、纺织纤维检验工、机械设备安装工、水泥生产制造工、起重工、中央空调系统操作工、管工、电机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服装制作工、酱油酱类制作工、食醋制作工、轴承试验工、制图员、装饰美工、工程测量员、景观设计师、会展策划师、商务策划师、信用管理师、智能楼宇管理师、礼仪主持人、花艺环境设计师、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冲印师、洗衣师、手工/精细木工、多媒体作品制作员、网络课件设计师、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美甲师、涂装工、纯碱生产工、水生哺乳动物驯养师、摩托车维修工、养老护理员、音响调音员、常用电机检修工。三、考评方式技师考评分为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技术答辩四项,各占 100 分,各项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综合评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各项成绩均合格者,由省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单项成绩不合格者,其合格项目的成绩保留一年,可在次年补考一次。补考项目合格后,由省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补考仍未合格者,重新申报考评。各项目考评方式为:综综合合评审评审。由省厅组织高级考评员或相关专家对考生的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3理理论论考考试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仿真模拟或笔试方式进行。涉及工艺、制图等文字描述、计算或图表类的技能操作考核,由省厅视具体情况确定答题方式。技技术术答答辩辩。采用考生本人撰写技术总结(占 50 分),省厅组织评委根据技术总结内容和本职业的技术等级要求命题,考生通过现场笔试或面试(占 50 分)的方式进行。考生撰写的技术总结应结合本人工作实践,突出岗位特色和技能特长,内容要详尽、真实、可信,严禁摘抄、拼凑、冒用他人技术成果。对弄虚作假或经举报查实者,其成绩按零分处理。四、时间安排报名截止时间:7 月 5 日;综合评审时间:7 月下旬;考前培训时间:8 月份;理论考试时间:9 月 15 日上午 8:3010:30;书面答辩时间:9 月 15 日上午 11:0012:00(现场答辩时间另行安排);操作考核时间:9 月 15 日下午18 日。五、考评对象和申报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业者和其他社会劳动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均可申报参加上述职业(工种)的技师考评:(一)正常晋级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执4行。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8 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 2 年。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二)破格或越级申报条件。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可突破工作年限和职业资格等级的要求,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考评。具体条件如下:(1)取得四级或三级职业资格,未达到正常晋级申报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越级或破格申报技师考评。a、获得国家级、省级一类技能竞赛第四至十名者;获得省级二类、市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二至六名者;获得市级二类、市级大型企业技能竞赛第一名者。b、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技术能手称号或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者。c、市级及以上科技部门或相应权威机构颁发的技术创新或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或具有与所从事职业相5关的技术专利者。d、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5 年(含)以上,并获得本单位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生产标兵等 2 次及以上者。(2)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者可破格申报相近职业技师考评。(3)参加金蓝领技师学历制培训者按参加考评当年时间计算申报年限。(三)高级技师考评原则上不破格、不越级。六、报名事项组织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以及河北省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表(表样见附件 1,A3 纸、对折、双面打印),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指定的报名培训机构报名。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应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严格把关,汇总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各市及有关单位向省厅汇总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河北省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表(一式三份)。(二)使用统一封面格式(见附件 2)打印的本人技术总结一篇(一式三份)。技术总结要体现本人的技术高度和技能水平,相关获奖情况等,并对掌握的技能、技巧有系统的论述和独特见解,论点鲜明,论据有力。(三)数码照片(数码照片应统一拍摄采集。规格、版式统一要求为:6正面证件照,jpg 格式,宽度 12cm,高度 23cm,大小 20kb 以下)。各市及报名培训机构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核,对市级初审合格者,使用“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录入器”,按照规范要求录制考生信息和职业编码。并务于 7 月 5 日前将报名汇总数据、考生的河北省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表及其资格审核有关复印件等综合评审资料报省厅。技师考评收费仍按冀价行费字200653 号和冀财综20089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七、有关要求(一)加(一)加强组织领导强组织领导,确保考,确保考评评工作工作顺顺利利进进行。行。技师考评工作是全省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主要手段,各设区市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阅卷、统一考务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金蓝领技师考评、企业内技师考评和预备技师考评原则上由各市组织,省厅统一安排考试。对于具有一定考评规模的中、省直大型企业集团,技师考评工作可按照“五统一”原则,结合生产实际,单独申请考点进行组织考评。(二)加(二)加强强考前培考前培训训,提高参考人,提高参考人员综员综合素合素质质。 。技师培训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安排,原则上由当地条件较好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承担培训任务。各地要于 8 月 5 日前将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及课程安排情况报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备案。各技师培训机构要选用优秀的专业师资队伍、提供优质的培训和实训条件,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三)加(三)加强强考考务务管理,确保考管理,确保考评质评质量。量。各市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设置和管理考点,设置考点应具备如下条件:71、具备符合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的理论考试场地;2、具备与技能考核试题相一致的考评场地和设备设施;3、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场)管理规章制度。各设区市要根据以上条件尽快确定考点,并填写河北省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考场安排表(附件 3),报省厅核准后实施。(四)加(四)加强强宣宣传传,不断,不断扩扩大技大技师师考考评评工作的影响力。工作的影响力。各设区市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技师考评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积极开展进企宣传,取得企业支持,鼓励企业职工参加技师考评,不断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和业务素质。要指导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技师考评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加强县域高技能人才培养。附件:1.河北省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表2.河北省技师考评技术总结撰写要求3.河北省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考场安排表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此件主动公开)主题词:人力资源 职业培训 技师考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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