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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瓶颈及对策制约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瓶颈及对策中国农业银行兰州金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兰州金穗支行 程程 飚飚近年来,我国各商业银行为适应金融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开 始逐步加大力度向中间业务要收益,并得到较快的发展。但是总体而言,由于受到诸 多瓶颈因素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 距,中间业务收入在各行业务总收入中占比较少,一般在 1%-20%之间,甚至更低。如 果制约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瓶颈不能尽快解决,随着外资银行大举进入我国 金融市场,国内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将受到外资银行首当其冲的挑战。因为外资银行 大举进入中国后,会扬长避短,将充分利用其在中间业务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技术优势, 作为进军我国金融市场的“切入点”,逐步扩大他们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因此, 如何抓住机遇,解决阻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的瓶颈,已成为摆在国内 商业银行面前必须解决的一项紧迫任务。这些制约瓶颈主要表现在: 一、认识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完善、成本意识淡薄。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由于受传统银行经营理论影响较深,在经营观念上仍存在一 定偏差,没有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进行准确定位。经营重点一直都放在负债、资产规 模的扩张及资产质量的提高上,中间业务在我国银行商业经营中长期处于从属地位, 从经营战略上没有把中间业务作为银行三大支柱之一进行大力发展。如我们从机构设 置上即可看出,目前各商业银行基本上未单独设立中间业务部,中间业务职能管理分 散在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业务、国际业务部、财会等多个部门,缺乏一个统一的 业务规划、业务指导和有效协调机制。中间业务在人员配备、经费开支、收入分配等 方面自主性较差,各部门多独自为战,整体功效没有得到最大发挥。现今各行为追求 短期经营业绩,普遍把中间业务作为吸收存款和争揽客户的一种手段,许多中间业务 诸如代发工资、信息咨询、上门收款、零残币兑换等业务成为多数银行的无偿服务。 许多商业银在中间业务考核方面注重对基层单位整体任务完成量的考核,确忽视了对 职工业务工作量与贡献的考核及效益兑现,甚至将职工应得的一些手续费层层克扣, 使许多职工产生了对中间业务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念头,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职工学习中 间业务、争办中间业务的积极性。如一些职工在代理开放式投资基金(特别是货币型 投资基金)、保险、国债、代收代付、信用卡等业务时不能得到应有的代理手续费等。 同时,为吸引顾客,许多银行还因此提供了客户需要的大量代办设备,致使银行中间 业务办理扭曲错位,中间业务收入流失严重。一些银行为了完成上级行下达的中间业 务,忽视了安全防范和成本意识教育,导致中间业务在发展过程中隐患很大。中间业 务有的部分是表外业务,所以出现的风险有时不能及时的在财务报表上得到真实地反映,如担保业务,金融衍生产品等具有潜在性和滞后性的特点。如果不引起足够重视, 将给银行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特别是有的银行为了吸收存款,不能全面的进行成本 效益核算和安全综合分析,虽耗费了大量人、财、物力却不能带来良好的收益,做成 许多亏本买卖。如某行分理处在对一区法院进行诉讼费代理过程中,常年的诉讼费代 收业务不仅没有一分钱的手续费收入,反而每月要向法院交 600 元的场所租用费,除 去每天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收款员不说,该帐户月均存款不到 100 万元,这还不算,由 于代收该诉讼费前业务双方签定了固定代理期限协议,如果该行要撤出,还要支付一 笔不小的违约费用,真是得不偿失。再如不少商业银行这两年银行卡收入已经超过结 算类业务,成为中间业务收入的第一大来源,但为了完成上级行下达的银行卡发卡数 量和代发工资户数,许多银行员工弄虚作假,通过借用、盗用、编造身份证明等方式 虚开大量的空卡、休眠卡,不但耗费了大量的银行成本,也为以后案件的产生打下不 少伏笔。在其他方面,如代办保险、代理基金等中间业务,职工为完成任务,不去主 动营销,而是自己花钱办保险、买基金等现象非常普遍。即使近来不少商业银行对发 展中间业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所认识,并将中间业务作为一项任务考核指标,但许 多基层行消极的疲于应付,认为中间业务不但在银行经营收入中占比低,收益少,而 且加大了工作量,操作有难度。另一方面,不少基层行对员工的中间业务的培训力度 与深度都明显不足,许多员工对中间业务品种不是很了解,业务操作不熟练,不少职 工甚至对办理一些中间业务时或多或少产生了畏惧心理和厌烦情绪。上述因素都直接 导致中间业务的发展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制度立法不完善、客户传统观念制约、不确定风险多中间业务的开拓与经营,必须要把风险放在第一位加以考虑,只有控制好风险,才能 更好地开展中间业务。在西方,为了降低和控制风险,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实践已逐步 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在其整套的体系中,对银行中间业务有详细和 全面的规定。在我国,由于大力开拓中间业务起步较晚,起点较低(当时主要从事一 些简单的结算业务),长期以来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引导和规范银行中间业务。已 出台的一些法规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如专门规范银行中间业务的商业银行中间业 务暂行规定由于多方面因素制约,目前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其内容是侧重监管, 忽视了银行与客户关系的调整,缺乏对中间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使得中间业 务法律关系缺乏稳定性、可预期性和确定性 。再如对网上银行业务方面,中国人民银 行虽颁布实施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但该办法既笼统又较片面,仅规范 了商业银行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准入条件、审批及风险管理等监管职能,应该同时配 套的有关电子认证、电子货币及电子资金划拨等方面的法律并未同时出台。 另外,受 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顾客对银行推出的中间业务产品难获认同,导致各商业银行客户 群匮乏 。对某些产品虽然银行方面大力宣传,但服务对象却显得无动于衷。如基金、 保险、个人理财等业务(前内地的个人理财业务都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个人理财),虽 然品种层出不穷,但人们反映很冷淡。原因一是目前国情是除少数人外,人们普遍上 还不能算富足,收入水平仍与西方国家有很大差距,用于办理中间业务的资金有限。 二是各行推出的中间业务品种纷繁不一,缺乏科学合理的理财方案,使很多的顾客对一些中间业务缺乏深入的了解,都让顾客无所适从,不敢贸然介入。三是一些商行推 出的中间业务风险较高,很可能给客户带来损失,使其退避三舍。即使银行想方设法 推销出去,弄不好还会起到不少反作用。如银行在代理投资基金业务时,就会出现两 难的情况:一方面,由于基层网点一般都有上级行下达的基金代理业务,为完成任务, 往往极力给顾客推销,个别职工甚至还要添油加醋人为夸大投资基金的优越性与安全 性。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市场上发售的基金普遍亏损,一旦客户在购买后出现不能赢 利或是同其它业务品种比较起来赢利少的情况,往往要迁怒于银行,甚至造成银行原 有业务的流失。因金融法律上的滞后或空缺以及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内控制度不是很 健全,缺少有效的监管反馈机制,加之中间业务配套政策不完善,市场竞争秩序有待 规范,导致商业银行要面对一系列诸如市场不确定、技术不完备、操作不熟练以及传 统、道德、信用等多方面的风险,使得各行在拓展中间业务时投鼠忌器,不能放手一 搏,也严重阻碍了中间业务健康发展。 三、软硬件建设不到位 、创新动力不足、实用品种少。一是人才资源匮乏。新兴中间业务是知识密集型业务,具有集人才、技术、机构、网 络、信息、资金和信誉于一体的特征,其开发研究与经营管理方面的人员,既要懂得 传统的银行业务知识,也要了解大量非银行业务知识。 另如当一名好的理财顾问,不 但要求掌握有关银行、保险、外汇、证券、房地产、汽车、法律、投资、税务、电脑、 投资策划、财务策划、退休计划、宏观经济等方面的大量知识,还必须具有较强的社 会公关和敏锐的分析问题、判断问题、金融式销售及团体式销售的能力,而目前这方 面的复合型人才相当缺乏。二是金融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投入了 大量资金改进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但同西方发达银行相比,技术产出、资金投入仍 有一定差距, 有些行尽管配备了先进的计算机系统,但可靠性、稳定性、易用性、效 能性都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部分系统覆盖面有限,设备故障时有发生,处理速度慢; 软件适用性差,综合兼容力不强,同行际、跨行间缺乏有效对接,设备潜力不能充分 发挥。部分客户服务系统滞后,网上银行、企业银行、家庭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开 展制约因素较多。三是业务创新少,品种单一,实用性不强。近年来,尽管我国商业银 行目前开办的中间业务已达 200 余种,但经得起检验,能实际运用的品种很少。现阶段 中间业务还是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上,经营范围很窄,结构欠合理,创新动力不足。平 常主要还是办理一些传统的银行卡业务、结算业务、一般性代理收付业务等,技术含 量与收益较低。技术含量高、盈利较大的诸如咨询业务、现金管理、风险管理、投资 银行业务,其他如信托租赁、信用证、各类担保、投资承诺、外汇买卖及金融衍生等 技术含量、附加值高的业务未得到应有的开拓和涉及。同时,近两年花大力气开办的 证券、基金、保险等代理业务还远没有挖掘出潜力,单一产品生命力不强,周期较短, 拳头产品并不多。 四是营销手段单调。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时普遍缺乏有 效的营销手段,不能充分发挥全员营销的作用,使得开拓中间业务有无从下手的感觉。 基层行在上级行下达完任务计划后多在柜台被动的等待顾客,不能主动地把中间业务 推广到市场中去。许多开发的中间业务品种,良莠不齐,即不实用,又不能长期有针 对性的宣传营销,政策缺乏连贯性,使广大客户不能及时了解新开办的一些中间业务,对服务收费和业务品种缺乏信任感,致使商业银行虽频频推出各类中间业务,顾客却 并不十分感兴趣。 另外, 我国多年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等市场分割,法律、 法规决定了从 1993 年开始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的严格分业经营, 而分业经营 限定了中间业务的经营范围,使银行无法设计开发出跨领域、综合性、多方位的中间 业务产品。再者,目前投资行业不成熟,投机成分较浓,也从根本上导致各商业投资 渠道狭窄,可供从事的中间业务产品种类贫乏,这是国内商业银行普遍面临的政策瓶 颈。因此,加大科技投入和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出台及完善相关法规制度,走适 合中国国情的混业经营之路已成我国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 四、收费难、收费标准过于僵化、业务竞争不规范 本来办理中间业务收取费用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由于受多年来的习惯影响,顾 客普遍认为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时不应该收费或是少收费才算合理,各商业银行在收 费软约束机制的情况下,中间业务“收费难“和“难收费“现象表现得尤为突出。代收水电 费、诉讼费、代发工资、信息咨询、理财业务等基本上不收费。证券代理、保险代理、 基金托管、银行卡业务等业务收费标准也远低于国际水平。不规范竞争结果,普遍造成 客户“待价而沽“的心理。 大大降低了银行的社会形象,严重损害了银行自身利益。理 顺中间业务的价格、公布合理的收费标准、规范中间业务的收费管理,已成为规范和 加快发展各银行中间业务的突破口。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于 2003 年 10 月 1 日起才开始实施,其规定商业银行的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商业银行成本收益不一致的问题。但是该办法中,“硬的 不够硬,软的不够软”。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在服务价格指导价方面,范围较 窄,基本上限定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 付这几种结算业务方面,其他基本上都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这对目前其它已 出现的 200 余种中间业务品种来说,约素力明显不强,刚性不足,导致各银行为了抢 业务而竞相压价,不收或少收手续费,从而很容易出现扰乱金融市场的现象。二是在 服务价格市场价方面,办法规定全部应由商业银行总行、外国银行分行(有主报 告行的,由其主报告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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