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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公共领域的发展与审美经验的变迁西方公共领域的发展与审美经验的变迁 陈炎 王彦章 2013-4-7 9:46:52 来源:学术月刊(沪)2007 年 6 期内容提要:内容提要:作为一种自由表达观点、平等交换意见的社会场所,一个时代的“公共领 域”对于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情感方式起着积极的塑造作用,并潜移默化地影响 着“审美经验”的形成。在古希腊城邦制度中,以广场为核心的“公共领域”起着集合公 民意见、统一城邦意志的作用,这种政治上的民主博弈与当时悲剧和雕塑艺术中个人与群 体、感性与理性的矛盾统一是一致的。在中世纪政教合一的文化环境下,以教堂为中心的 “公共领域”受到了严重的异化和扭曲,这种信仰上的约束、钳制与当时音乐和建筑艺术 中的神秘主义和禁欲主义情绪是一致的。在现代民主社会的环境下,以议会为核心的“公 共领域”起着平衡左右政党、稳定社会局势的作用,这种激进主义与保守主义的相互制衡 与当时文学艺术上的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相互对峙是一致的。在后现代经济全球化、文 化多样化、信息一体化的环境下,“公共领域”也出现了多层、多样、多元的复杂局面, 这种无中心、无边界的状态也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们的“审美经验”。关关 键键 词:词:公共领域 审美经验 历史变迁作者简介:作者简介:陈炎(1957-),男,北京市人,文学博士,山东大学副校长,文学与新闻传 播学院院长、教授,主要从事文学与文艺美学研究。山东济南 250100王彦章(1971-),男,山东省招远市人,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主 要从事文学与文艺美学研究。山东济南 250100沿袭阿伦特与哈贝马斯的研究路向,本文所说的“公共领域”是指一个社会向所有公 民开放的舆论空间与对话场所。在这个空间和场所中,人们可以自由地参与进来,就共同 关心的社会问题表达各自的意愿、交换彼此的观点,并根据更佳论据的原则而展开平等论 争,在理性辩论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从而对共同体的社会行为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和控制。沿袭杜威的研究路向,本文中所说的“审美经验”并不是一种与日常生活经验完全隔 绝的特殊经验,而是生命和环境相协调的瞬间。当人们将对过去的追忆和对未来的期待融 入当下的体验之中,所形成的具有整一性、丰富性、积累性和圆满性的经验,就是审美经 验。这样一来,有关“公共领域”与“审美经验”这两个似乎并无关系的研究路向就有了 交叉融合的可能,并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一一在西方学术史上最早使用“公共领域”概念的,正是潜心研究古希腊城邦制度的阿伦 特。她将希腊人的生活分为两大部分:“私人生活领域与公共生活领域的区别相应于家庭 领域与政治领域的区别。”在她看来,人们在私人领域中的行为基本上是吃、喝、拉、 撒、睡之类动物性的,是一种“消极的生活”;人们在公共领域中的行为则是出于城邦利 益的思考、辩论和行动,是一种“积极的生活”。在古希腊城邦制度中,那些不具有公民 资格的奴隶、女人和孩子们是无权进入公共领域的,他们只能躲在私人领域中过一种动物 性的生活;只有具备合法权利的城邦公民才能够“穿越横亘在他们面前的那条鸿沟,越过 狭窄的家庭领域,升入政治领域”。因为“公共领域是专供个人施展个性的。这是 一个人证明自己的真实的不可替代的价值的唯一场所”。显然,阿伦特这种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截然分割的做法是相当幼稚的。一方面,正如美食不同于果腹、爱情不同于性交一样,人作为一种社会性的存在,即使是在 厨房和卧室等私人领域中也并非纯然是动物性的。另一方面,在一个私有制的阶级社会中, 即使是“城邦公民”也不可能完全超越其个人、家庭、阶级的局限而考虑问题,他们在广 场和殿堂等公共领域讨论城邦事务的时候也不可能完全没有私人利益的驱使。因此,在 “家庭生活”与“政治生活”、“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之间,并不存在着一个阿伦 特意义上的“鸿沟”,而是相互连接、彼此延续的。事实上,如果没有私人利益的驱使, 古希腊的公民们也许根本没有什么兴趣到那些公共领域中去表达自己的意愿和主张。他们 之所以热衷于介入政治生活,就是想用那些代表私人利益的政治见解来说服别人,并使之 成为城邦决策的依据。但是,阿伦特的看法也并非毫无价值,她有关“公共领域”的研究 路向至少揭示了希腊城邦制度的某些特点:作为支撑“城邦法律”这一政治“硬件”的补 充形式,“公共领域”作为一种公民议政的舆论空间,起着不可或缺的“软件”功能。不 难想象,携带不同私人见解的城邦公民在“公共领域”相互论争的过程,也就是诸种私人 利益在城邦利益的旗帜下相互博弈的过程,是不同的个体取得最大公约数的过程。这一过 程既可能左右城邦的政策,也可能影响城邦的法律。这一过程也正是社会个体民主参与城 邦实践的有效途径。那么,古希腊社会这种“公共领域”的存在会为人们的“审美经验”造成什么样的影 响呢?如果我们上面的推断是有道理的,也就是说,如果这一“公共领域”的存在旨在通 过合理性的辩论而将不同的个人意见上升为城邦的集体意志,从而找到最佳途径的话,那 么这其中至少隐含着如下几点足以影响人们“审美经验”的理论预设。第一,每一个城邦 公民的个人意志及其人格既是自由的又是有限的,正因如此,他不能单独左右城邦的抉择。 第二,各种不同的自由意志和个人意见汇集在一起,必然会发生矛盾,甚至产生冲突。第 三,矛盾和冲突的最终目的不是导致分裂而是实现统一,即通过扬弃各自的有限性而达成 共识,以此上升到一个完美的境界。从政治的角度上讲,这是一个统一意志的过程;从道 德的角度上讲,这是一个完善人格的过程;从美学的角度上讲,这是一个追求理想的过程。我们知道,最能体现古希腊人审美经验的艺术品是悲剧和雕塑。关于希腊悲剧的本质, 黑格尔曾经举安提戈涅为例,以其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加以诠释。他认为,安提戈涅 为了维护家族的荣誉,执意要为其死去的兄弟下葬,是有其合理性的;克瑞翁为了捍卫国 家的尊严,一定要让安提戈涅的兄弟这个国家的败类暴尸街头,也是有其合理性的;但是 这两个来自于“绝对精神”的合理性在两个个体人的身上又都表现为有限性和片面性,当 他们将自己的合理性建立在否定对方之合理性的基础上的时候,冲突就在所难免了。在黑 格尔看来,这出悲剧的本质既是要肯定安提戈涅和克瑞翁的合理性,又是要扬弃其两者的 片面性,从而在“否定之否定”中最终证明“绝对精神”的伟大。然而,如果我们丢掉黑 格尔那子虚乌有的“绝对精神”,将安提戈涅放在古希腊城邦“公共领域”的历史境 遇中加以思考的话,便不难发现,这种荒诞离奇的悲剧冲突其实是有着社会历史原因的。 这其中既包含了对自由意志的尊重,也包含了对个体偏见的批判:通过矛盾和冲突而扬弃 个体的有限性,以便在更高的层面上形成集体的抉择和意志,并不是出于“绝对精神”的 需要,而是城邦利益的需要。在这里,古希腊人的生活经验和审美经验像一触即发的高压 电弧一样,在这出悲剧中闪耀出迷人的火花。如果说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是在 人与社会群体的矛盾中思考城邦公民的行为准则,那么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则是 在人与自然命运的冲突中肯定城邦公民的进取意志;如果说埃斯库罗斯的被绑的普罗米 修斯是从正面的意义上提倡希腊公民为城邦献身的价值导向,那么欧里庇得斯的美狄 亚则是从反面的意义上告诫人们不要执著于个人的感情和欲望。不仅古希腊人的悲剧艺术与其“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实践有着“审美经验”上的联系, 而且其同样著名的雕塑艺术也不例外。作为古典主义艺术的崇高典范,古希腊的雕塑至少 在两个方面与以后的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艺术有所不同:在形体结构上,它不去追求个别 对象的体貌特征,而去寻找普遍意义的标准形体;在人物表情上,它不去表达内心世界的 强烈欲望,而去净化人物的复杂情绪。前一种特点导致了“单纯”,后一种特点导致了“静穆”,于是便有了“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但是,古希腊雕塑的这一特点并不 像温克尔曼在论古代艺术一书中所理解的那样,仅仅是一种美学上的追求,它同样有 着社会生活的历史印记。如上所述,城邦公民将具有私人特点的观点和意愿带到“公共领 域”中加以表达,其目的并不是为了突出个体意见的特殊性,而是要通过不同意见的交流 与碰撞扬弃其各自的片面性,在相互之间取长补短的过程中实现妥协、达成共识。与这种 寻求最大公约数的社会经验相一致,古希腊人的审美经验也自然倾向于从个体对象出发, 超越特殊性而趋于普遍性。我们知道,古希腊雕塑艺术的主要题材是神而不是人,可生活 中没有哪位肉眼凡胎的妇女能够像维纳斯那样美轮美奂。不难想象,要塑造这样一位完美 无缺的天仙,艺术家就不可能在生活中简单地选择一两位现成的模特儿,而应该将米罗岛 上所有女性的优点集于一身(传说中确有类似的创作过程),这一过程便叫做“典型化”。 “典型(tupos)这个名词在希腊文里的原义是铸造用的模子,用同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 东西就是一模一样。这个名词在希腊文中与 Idea 为同义词,引申为印象、观念或 理想。”不仅人物雕塑的形体结构是理想化的,其面部表情也需要做理想化的处理。 作为特洛伊城阿波罗神庙的祭祀,拉奥孔因警告同胞不要中希腊人设下的“木马计”而开 罪于希腊的保护神雅典娜,后者派两条巨蟒将拉奥孔和他的两个儿子活活缠绕致死。对于 这样一场人间惨剧,艺术家并没有渲染拉奥孔父子痛苦乃至可怕的表情,避免使他们的面 容因扭曲而变得丑陋,将哀号淡化为叹息。对于这座希腊化时代著名的雕塑,莱辛曾专门 写下同名著作,从“诗与画的界限”入手,分析了其中的美学追求。莱辛认为,与诗歌不 同,雕塑和绘画是一种直接诉诸视觉器官的空间艺术形式,因而不宜表现过于激烈的情绪, 一旦涉及也必须淡化处理,否则就会因失去常态而变得丑陋,对拉奥孔的处理恰恰表现了 古希腊艺术家的高明所在,这也符合了“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的古典精神。其实, 从古希腊城邦的社会实践来看,这种“审美经验”与“公共领域”同样是相通的。正如在 观念的层面上,城邦公民进入公共领域是一种扬弃个性而获得共性的过程一样,在情感的 层面上,城邦公民进入公共领域是一种扬弃感性而获得理性的过程。这样一来,原本是模 仿艺术的雕塑,非但没有导向对生活原型的再现,反而导向对主观理想的表现。而这种客 观与主观、个别与普遍、感性与理性的协调统一,正是希腊城邦所孜孜以求的理想境界。二二如果说古希腊“公共领域”的核心场所是在广场,那么中世纪“公共领域”的核心场 所则是在教堂。这种由广场向教堂的转移不仅意味着物理空间的缩小,而且意味着精神空 间的扭曲。因为广场是一种开放的社会场所,而教堂则是一种封闭的宗教场所。前者涉及 多元的政治见解,后者则指向一元的信仰体系。希腊文化衰落之后,罗马文化的早期,尤 其是共和时代,公共领域还有着多元政治的舆论自由,但在恺撒实行独裁统治之后,元老 院的作用大大降低,公民大会名存实亡。公元 391 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宣布基督教 为国教。公元 476 年,罗马帝国在内部矛盾和外族入侵下分裂为以君士坦丁堡为核心的东 正教系统和以罗马为中心的天主教系统,从而开启了政教合一的“中世纪”。中世纪的欧洲,由国王、贵族和骑士等大大小小的封建主构成了金字塔般的等级制度, 世俗政权处在分裂格局而又软弱无力的状态。与此同时,强大的教会系统则不仅垄断了人 们的信仰,而且干预世俗生活。与古希腊时代的民主政体不同,中世纪的封建国王和地方 领主不需要也不允许不同政见的存在;与古希腊时代的多神宗教不同,中世纪的基督教不 需要也不允许异端思想的出现。从表面上看,代替了广场的教堂仍然是不同民众共同出入 的场所,但是这个“公共领域”已不再是言论自由的空间和民主对话的场所。13-19 世纪 天主教会设立了宗教裁判所,用于侦察和审判一切反教会、反封建的异端人士。任何不同 于正统教派的言论和行为都有可能遭到侦讯、控告和审判。对不认罪、不悔过者,刑讯逼 供,从严定罪。一旦定罪,轻者处以苦行、斋戒、离乡朝圣、在公开的宗教仪式中遭受鞭 打或凌辱,重者绑在火刑柱上活活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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