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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 作风问题专题调研的报告作风问题专题调研的报告根据通知要求,*县纪委现就上级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调研的四项内容报送如下:一、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简况及亮点今年以来,*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上级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部署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精准发力,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项违纪问题,以强有力的举措保障脱贫攻坚取得实效。一是拓展线索来源,深挖问题线索。采取积极措施,注重举报宣传和线索摸排,通过信访举报、审计移送、巡察反馈等方式,共收集到问题线索 59 件;二是运用“四种形态” ,严查违纪问题。对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相关问题的有关领导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 11 人次,对扶贫领域严重违纪问题党纪立案 16 起,党纪政纪处理 21 人次;三是坚持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和完善考核监督机制、资金拨付管理、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四是加强警示教育,确保警钟长鸣。注重宣传教育,强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建立全县首个乡镇纪律教育室,强化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时间步骤上可从全面动员部署、全面摸底排查、集中纠正查处、严肃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等阶段考虑,除动员部署设定时间期限外,其他阶段应贯穿脱贫攻坚期全过程。方式方法上可从开展专项督查、创新舆论监督、落实督办任务、严格纪律审查、开展“一案双查” 、坚持通报曝光等方面入手。具体措施上可从加强沟通协调、开展“回头看” 、注重分析研判等方面落实,从而使专项治理能够层层压实责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县在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过程中,呈现了不少亮点。一是始终注重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开展全过程,前期注重氛围宣传,让群众知晓扶贫政策、懂得举报方式、强化群众监督;案件检查中注重对相关责任人的宣传教育,着力解决认识不清、工作不实等问题;处理到位后二、存在问题(一)虚报冒领,侵占贪污。有的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通过群众户头虚报土地面积、虚报补助户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最终转入个人名下。一些村干部贪污、挪用、侵占救灾扶贫资金,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国家补助款,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林业站原站长羽某某,弄虚作假,谎报瞒报,侵占退耕还林等资金 42000 元;云岩镇衣善村支书兼村主任张某某,把村集体土地粮食直补面积 89.47亩变更到自己和妻子名下,虚报冒领集体粮食直补款37827.27 元;秋林镇白浪堡村原支书李某某,侵占村集体资金 18165 元,非法占有村民办理宅基地证费用 3000 元;英旺乡党山村支书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克扣“五保户”供养款 3260 元,据为己有。 (二)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有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官僚主义严重,宗旨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有的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利用掌握的职权“吃、拿、卡、 要” ,刁难群众,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还有个别干部不能秉公办事,在评定低保、发放慰问金、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优亲厚友,使应当享受政策的人没有得到政策扶持,这些现象在村级组织中表现明显。如:原阁楼镇民政站站长张某某,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以给村民办理危房改造事项为由,向村民索要 36500 元;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亲属办理宅基地手续;云岩镇曲州村支书付某某,用村集体资金为其亲属补偿建房费 5000 元,比赔偿标准多 4000 元;县退耕办原主任杨某某,在明知存在退耕还林面积划定有误的情况下,不加以纠正,导致他人冒领国家补助,造成损失;云岩镇史村支书袁某,在国土部门未批手续情况下,同意给村民划分宅基地,致使村民违规修建住房 14 院,造成土地用途改变,群众利益受损。(三)克扣挪用,挥霍浪费。有的基层组织及干部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随意开支、白条支出,克扣挪用集体资金,导致领导干部从中谋利。如:原阁楼镇平斗村支书贺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集体资金,侵占粮食直补款 7506.52 元。在农村基层,也存在部分挥霍浪费的现象。如:壶口镇昝家山村支部书记兰某某、村委会主任杨某某,利用村集体款报销外出旅游费用。(四)服务意识不强。有的部门纪律松弛,群众办事不见人,值班电话无人听,工作状态懒散;宗旨意识淡薄,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生冷硬横、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等。如:街道办干部李某某,在灾后 重建申报验收中发现部分村民站在别人新建房前照相,伪造建房照片以获得补助款,李某某没有制止也没有向领导反映,致使未建房的 13 户村民通过验收。三、主要做法和成效扶贫领域无小事,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的不仅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还有党中央脱贫攻坚庄严承诺的公信力,影响极其深远,性质极为恶劣。2016 年以来,宝鸡市纪委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跟中、省纪委部署安排,紧盯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宝鸡市纪委的主要做法是:1.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首先,在工作安排上突出抓早动快。年初,通过市纪委全会、总结表彰会、市纪委常委会传达贯彻省市委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专门部署,要求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工作中的重要任务。4 月 20 日,全省“三个助力”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市纪委紧接着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动员会、业务培训会,安排部署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出台落实“三个助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 ,保证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方向不偏、重点突出、职责明确。其次,在工作站位上突出统筹全局。从服务中心工作、助力追赶超越的高度谋划和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7 月 3 日、7 月 4 日中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市纪委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紧跟中省新部署新要求,研究提出 4 项贯彻落实措施。经市委常委会审定,出台宝鸡市脱贫攻坚问责办法 宝鸡市脱贫攻坚暗访工作办法 ,加强了顶层规范。同时,在工作指导上突出领导带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上率下,深入贫困县、贫困村听民声、问民意,检查扶贫干部作风,开展专题调研,对媒体报道、群众反映等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作出批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主动担责,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汇报,就中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想办法、议措施,在扶贫一线了解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2.层层传导压力,夯实扶贫政治责任。突出明责、督责、问责,构建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是细化责任、凝聚合力。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三个助力”职责任务的通知 ,细化机关室部在综合协调、宣传报道、线索梳理、案件研判、督促指导等方面职责,把责任具体到室部、分解到个人,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修订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纳入“为官不为”整治重点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用硬指标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协作责任。二是下抓一级、常态督导。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市纪委 13 个室部分别包抓一个县区,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先后开展了三轮助力脱贫攻坚专项督导检查,由市纪委领导带队,深入镇村一线,通过查看资料、座谈了解、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各县区纪检机关履职、职能部门协作、镇村落实扶贫相关政策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案卷资料不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等 6 方面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利用季度追赶超越点评会、工作约谈会,查问题、比不足,深入剖析、自我加压,对 6 个扶贫领域镇街“零追究”县区通报批评,约谈县区监察局局长,并将责任追究情况专函抄送县区委、县区政府。三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落实党委纪委“双问责” ,对在脱贫攻坚中贯彻中省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以及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多发频发的,严肃追究责任。今年以来,先后对 24个党委(党组)追究主体责任,对 23 个派驻纪检组追究监督责任,推动了责任有效传导到基层、全面落实到行业系统。3.从严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聚焦主业不发散,担当主责不缺位,在线索举报、督查督办、通报曝光等方面不断加力。一是深挖案源线索。以 12388 举报平台、 百姓问政 、纠风热线、交叉检查、暗访发现等为主渠道,以职能部门问题线索移交为补充,延伸监督触角,多渠道挖掘线索。7 月 11 日至 7 月 17 日,宝鸡市纪委联合8 个市级部门,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检查发现问题线索 69条。落实宝鸡市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实施意见 ,对受理问题线索台账管理,专人负责,定期交办。截至目前,全市今年共受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1720 件,办结 1413 件,其中扶贫、审计等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203 件。二是注重直查快办。市纪委主动作为,开展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多轮次、滚动式督办,对渭滨区石鼓镇中岩山村帮扶工作不严不实,陇县东南镇梁家村贫困户退出不精准,眉县贫困户当年进入当年退出、易地扶贫搬迁入住率低等问题直查直办,严肃问责 42 人。7 月 3日中央纪委电视电话会之后,市纪委组成暗访组对岐山县、陈仓区脱贫攻坚产业政策落实、第一书记驻村等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 14 个,追究问责 19 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跟进,紧盯脱贫攻坚干部作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扶贫政策落实等开展督查检查 170 余次。三是严格责任追究。紧盯脱贫责任虚化空转、脱贫政策落实不力、帮扶措施不细不实等问题,深入整治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克扣截留、贪污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截至目前,全市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实现镇街全覆盖,对 777 名公职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警示震慑的强大态势,全市今年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205 起 383 人,其中市纪委下发通报 7 期,通报典型案例 18 起 47 人。4.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常态长效推进。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注重从制度层面规范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落细落实、持续推进。一是健全排名通报制度。坚持“一竿子插到底” ,把县区助力精准扶贫脱贫与容错纠错、 “为官不为”工作同步统计,每月按照镇街平均数进行打分,排序结果向县区通报反馈,督促各级加压奋进,补齐短板。二是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衔接,灵通信息、密切配合,不定期召集扶贫、教育、卫计、民政、住建等职能部门,听取问题线索梳理、监督执纪情况汇报,研究工作对策,增强监督执纪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健全动态考评制度。将各县区、各职能部门会议贯彻情况、追责问责情况、报表报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等纳入日常工作记实,作为动态考评打分、季度考核点评的重要依据,提升监督执纪质效。四是健全宣传报道制度。利用网络、报纸、微信等平台,有计划、有重点地策划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的宣传报道,在中国纪检监察报 陕西日报等中省市媒体刊发稿件 30多篇,营造了浓厚氛围。第 55 期百姓问政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对 11 个市级牵头部门和县区政府负责人专门问政,整改落实中对 19 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助力精准扶贫脱贫的坚定决心和政治姿态。四、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原因分析(一)主要表现形式从 2016 年以来我市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案例来看,主要有以下类型及表现:一是工作粗放、识别不准。一些基层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细、不实,工作粗糙,对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吃得不准不透,致使该识别认定为贫因户的没认定上,不该退出的又被退出,严重损害了扶贫政策的公平正义。如:麟游县两亭镇两亭村新庄村民小组组长纪书会在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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