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8页
第2页 / 共8页
第3页 / 共8页
第4页 / 共8页
第5页 / 共8页
第6页 / 共8页
第7页 / 共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会会计计从从业资业资格管理服格管理服务务指南指南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市,区、县级市两级管理。广州市财政局为广州市会计 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市属、外地驻穗单位的从业资格管理。各区、县级市财政局为各 区、县级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以及所辖行政区域内无工作单位的常驻 居民、持暂住证的外来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 一、如何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 (以下简称资格证 ) (一)申办资格证应具备的条件 1、取得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 业学历(包括会计学、各类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 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和审计专业)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 2 年 内(含 2 年)可以直接申请领取资格证。 未具备上述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以通过参加会计从业资 格培训和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 合格证书(有效期为 2 年)、 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书 或珠算鉴定证书(五级或以上),可申请领取资格证。 (1)不具备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人员; (2)取得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但自毕业之日起超过 2 年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3)被吊销资格证或者资格证因故自行失效的,但符 合重新申领条件的人员。 因有提供虚假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销毁会计凭 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 与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 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二)申办资格证时需提供的资料(凡复印件一式两份) 1、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或者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小一寸正面彩色照片三张; 4、符合规定的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书或珠算等级鉴定证书等证书的 原件和复印件。 二、如何办理资格证注册登记及变更登记 1、注册登记 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应在被聘用从事会计工作后 30 日内,由本人或者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到所属的日常管 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办理时需提交的资料(凡复印件一式 两份): (1)填写广东省会计人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 (2)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变更登记 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因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 术资格或者职称等发生变更时,应到所属的日常管理部门办 理变更登记,办理时需提交的资料(凡复印件一式两份): (1)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变更登记表一 式两份; (2)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体现资格证变更原因(如因姓名、证件类型、证件 号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会计类学历、会计电算化 技能等级等出现变更)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调出 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到我市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含市 属区、县级市)以外单位工作的,应到原所属的日常管理部门 办理从业档案调转手续。办理时需提交的资料(凡复印件一 式两份): (1)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一份; (2)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入 取得资格证的人员,从我市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含市 属的区、县级市)以外单位,到我市单位工作,应到原会计从 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从业档案调转手续。其中,原已从事会 计工作,且到我市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在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从业档案调转手续后 30 日内到我市所属的 日常管理部门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从业档案调入手 续时需提交的资料(凡复印件一式两份): (1)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原资格证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原始档案资料。 三、如何办理资格证年检1、年检时间 资格证年检原则上每 2 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双数年份的 911 月份进行。凡 年检当年领取的资格证不需参加当年年检,该资格证第一次年检时间为下一个年 检年份。 2、年检内容 资格证年检,需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职务变更情 况。 (3)资格证注册登记的情况。 (4)已经注册登记的持证人员遵守财经纪律、法规和会 计职业道德情况,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3、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应按年检年度市财政部门通知 规定办理资格证年检,办理时需提交的资料(凡复印件一 式两份): (1)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表一式两份; (2)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年检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四、如何办理资格证遗失补发 遗失资格证的人员,应在广州日报上刊登申明作废,在登报后按资格证 申领程序申请补发。 五、违规处罚规定 1、任用没有资格证人员或者资格证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 单位,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依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2、 证资格持证人员未参加或未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年检的,其持有的资 格证自证书载明的年检有效期终止之日起自行失效,并自失效之日起 2 年内(含 2 年) 不得重新申请取得资格证 。 3、 资格证持证人员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情形 之一,情节严重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自吊销之日起 2 年内(含 2 年)不得重新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节特别严重的,自被吊销会计从业 资格证书之日起 5 年内(含 5 年)不得重新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 资格证申领、年检等收费规定(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证每证 15 元;2、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每证 10 元; 3、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每证 10 元。七、 资格证申请、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及年检申办程序 资格证申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年检等事项实行个人通过互联网或书面申请, 日常管理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按程序在网上进行初审和审核发证。 1、网上申请 申请领证人员可通过广州市会计网(网址:WWW.gzaccount.gov.cn)办理和查询 资格证申领及其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和年检等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日常管理部门 提交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书面申请 不能通过互联网申请的人员,其资格证申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及年检等事 项,可直接向日常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八、 资格证日常管理工作分工 (一)市属及外地驻穗企业、单位人员资格证日常管理 工作分工: 1、市直属各单位为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资格证 的日常管理部门。 2、在广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人员, 资格证的日常管理部门是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电话: 87370982、87360960)。 3、在广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工作人员, 资格 证的日常管理部门是广州市私营企业协会(电话: 83811496)。 4、在广州市工商联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人员, 资格证 的日常管理部门是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电话:87627764)。 5、广州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 资格证的日 常管理部门是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电话:83300707)。 6、在广州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登记的外地驻穗机构的工 作人员, 资格证的日常管理部门是广州市经济协作办公室 (电话:83484853)。 7、其他外地驻穗单位的工作人员, 资格证的日常管理 部门是广州会计师公会(电话:83198035、81383977)。 8、个人档案挂靠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 资格证日常管 理部门是南方人才市场(电话:85593711)。 (二)各区、县级市管辖企业、单位人员资格证日常管 理工作分工1、1、 东山区 、1、(1) 区属有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人员, 资 格证的日常管理部门为各主管部门; 、2、(2) 区属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人员(含 在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的区属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人 员及辖区内无工作单位的常驻居民和持暂住证的外来人员), 资格证的申办事项直接由区财政局财会监督科受理。 东山区资格证办理地点:广九大马路 4 号 14 楼;办公 电话:83819495; 对外办证时间:每月 1015 日为受理时间、 2025 日为发证时间。 2、2、 海珠区 (1)区属有主管部门的企业(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 外合作企业)、单位人员, 资格证的日常管理部门为各主管 部门; (2)区属私营企业、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人员, 资格 证的日常管理部门为海珠区私营企业协会(地址:广州大道 南 915 号七楼; 电话:89000080、89000010); (3)区属外商独资企业人员、辖区内无工作单位的常驻 居民和持暂住证的外来人员, 资格证的审办事项直接由区 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受理。 海珠区资格证办证地点:海珠区宝岗大道 137 号金龙 大厦五楼;办公电话:34373677; 对外办证时间:逢周三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3、番禺区 、1、(1) 区属有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人员, 资 格证的日常管理部门为各主管部门; 、2、(2) 区属各镇及市桥城区财政分局所辖区域 内的企业、单位人员和无工作单位的常驻居民及持暂住证的 外来人员, 资格证的日常管理部门为各镇财政所(办)及市 桥城区财政分局。 市桥城区财政分局、各镇财政所(办)联系电话: 市桥城区财政分局 84811786南沙财政办 84683318 石基财政所 84855929 大石财政所 84783562 钟村财政所 84771421 沙湾财政所 84736492 石楼财政所 84861475 南村财政所 84768371 东涌财政所 84905357 新造财政所 84726262 横沥财政所 84901168 鱼窝头财政所 84913183 榄核财政所 84929495 黄阁财政所 84971582 化龙财政所 84755531 万倾沙财政所 84943838 灵山财政所 84936783 大岗财政所 84936506 4、 4、 越秀区 、1、(1) 区属有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人员, 资格 证申办资料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后,集中送区财政局会 计管理科审核发证; 、2、(2) 区属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人员, 资格 证申办资料由区工商局越秀经济信息中心(地址:广州市解 放北路 813 号后座二楼, 电话: 83564221)负责审查后,集中送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审核发 证; (3)辖区内无工作单位的常驻居民、持暂住证的外来人员, 资格证申办资料由越秀区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 广州市吉祥路 28 号二楼,电话:83322131)负责审查后,集中 送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审核发证。 5、 5、 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开发区、花都区、从化 市不设日常管理部门,所属企业、单位人员资格证申办事项,直接由同级财政部门受理。 天河区资格证办证地点:天河中山大道西 4345 号兴 华楼二楼(华南师范大学正门西侧); 办公电话: 85577996、87534916; 对外办证时间:逢周二、周三上午受理 办证申请、周四上午受理注册登记和有关事项变更登记。 6、 6、 荔湾区、芳村区、增城市日常管理部门工作分工 待定,目前所属企业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