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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部备案号:建设部备案号: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20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Retrofitting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on Energy Efficiency(征求意见稿)201发布发布 201实施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发布DB2前前 言言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房屋建筑的大量建设与能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能源消费将不断提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31 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 年) 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237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 (建科201255 号)等文件有关精神,改变我市大量既有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质量差、供暖空调能耗高的现况,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筑节能中心) 、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研究、应用实践,在参考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结合重庆市的地方特点,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为:总则、术语、节能改造诊断、节能改造方案、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施工、施工质量验收。本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筑节能中心) 、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本标准的实施、应用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交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筑节能中心)标准科(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 69 号 7 楼,邮编 400015,电话63601374,传真 63861277)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3目目 录录1 1 总总 则则 .4 42 2 术语术语.6 63 3 节能改造诊断节能改造诊断.7 73.13.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73.23.2 室内热环境诊断室内热环境诊断 .93.33.3 能耗现状评估能耗现状评估 .103.43.4 围护结构改造前节能诊断围护结构改造前节能诊断 .114 4 节能改造方案节能改造方案.14144.14.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44.24.2 节能改造方案节能改造方案 .145 5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20205.15.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205.25.2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重点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重点 .215.35.3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要求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要求 .236 6 施工施工 .27276.16.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276.26.2 外窗外窗 .286.36.3 遮阳措施遮阳措施 .286.46.4 屋面屋面 .296.56.5 外墙外墙 .296.66.6 其它其它 .317 7、施工质量验收、施工质量验收.32327.17.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327.27.2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检验与验收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检验与验收 .327.37.3 建筑设备节能改造工程检验与验收建筑设备节能改造工程检验与验收 .3441 1 总总 则则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改变我市大量既有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质量差、供暖空调能耗高的现况,通过采取单项或多项有效的节能改造技术措施,改善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供暖空调系统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程。【条文说明】到 2005 年年末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 164.88 亿 m2,其中城镇民用建筑面积 147.44 亿 m2(居住建筑面积 107.69 亿 m2,公共建筑面积39.75 亿 m2) 。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颁布实施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首先在北方集中供暖地区,即严寒和寒冷地区于 1986 年试行新建居住建筑供暖节能率 30的设计标准,后于 1996 年实施供暖节能率 50的设计标准。我国中部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从 2001 年实施,节能率 50;而重庆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 2002 年实施,节能率 50。由于种种原因,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并不尽人意。至 2006 年以前重庆地区已建成的居住建筑基本上未严格按节能标准建造。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必然会对于室内热环境有所需求,冬季供暖和夏季空调已很普及,有些地区已成为生存和生活的必需。要达到一定的室内热环境指标,能耗是必不可少的。建筑围护结构需要良好的保温隔热性能,以及供暖空调设备系统的高效运行,是节能减排和改善居住热环境的基本途径。为了规范重庆地区对于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制订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重庆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进行下列范围的节能改造:1 改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可以是单项,也可以是多项) ;2 提高供暖空调设备(系统)能效,降低用于供暖空调设备的能耗;3 提高照明设备能效,降低照明设备能耗;4 能够改善居住热环境条件的部位。【条文说明】本规程适用于重庆地区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重庆地区属夏热冬冷地区。不同区域的节能改造可根据当地气候状况选择当地适合的技术改造原则。 “既有居住建筑”则包括住宅、集体宿舍、住宅式公寓、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托儿所、幼儿园、疗养院和养老院的客房楼等。节能改造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室内热环境需求的供暖和空调的能耗,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节能,首先采取单项或多项合适的技术手段,改善围护结构的保5温(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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