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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积分都是垃圾都是垃圾撒旦发生发大撒旦发生发大水范德萨水范德萨发撒旦发撒旦行政审判适用法律问题的解答行政审判适用法律问题的解答( (三三) )为统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执法尺度,针对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 一些有争议的法律问题,解答如下:1、房屋产权登记机关以没有落实私房政策为由,对公民要求房屋权属登记 的申请不予登记,公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 如何处理?答:法院在审理公民起诉要求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对其房屋 依法进行登记的案件中,经审理查明,确属存在没有落实私房政策情形的,因 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 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应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可告知其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2、对行政机关的不动产登记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是否属 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进行的不动产登记行为,或者 要求行政机关履行不动产登记的法定职责提起行政诉讼的,属于法院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3、行政机关为建设单位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否属于法院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答:建设用地批准书是以限制建设用地总量为目的而设置的行政许可 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该行政许可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予以备案的行 为,是否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建设单位的建设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予以备案的行为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备案 行为的,因该备案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 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5、农村村民之间因承包土地使用界线产生争议后,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处理, 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处理,村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法 定职责的,如何处理?答:农村村民之间因土地承包而产生承包土地使用界线争议,村民就其纠 纷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处理,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处理,村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因乡镇人民政府不具有对承包土地使用界 线争议进行裁决的法定职责,故应当裁定驳回起诉。6、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拆迁工作,向房屋拆迁 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予以批准的行为,是否属于法 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答: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拆迁工作,向房屋拆 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予以批准的行为,属于行政 诉讼受案范围。7、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协议,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就 补偿安置进行裁决后,被拆迁人又针对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许可证等提起行政 诉讼的,如何处理?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协议,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就补偿安置进行裁决后,因被拆迁人的权益可通过对补偿安置裁决的合法性审 查予以保护,故对被拆迁人又针对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许可证等提起的行政诉 讼,应裁定驳回起诉。8、建设项目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拆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安 置补偿协议,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北京市集体土 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是否属于法 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答:建设项目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拆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 安置补偿协议,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北京市集体 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所作出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是具体 行政行为,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9、自然人非正常死亡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调查结论,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如何处理?答:自然人非正常死亡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调查结论,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经法院审理,如调查结论属纯粹的技 术分析判断的认定,是一种客观事实的反映,此类案件应裁定驳回起诉。10、公安机关以治安案件是由民事纠纷引起为由,不予处理,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如何 处理?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扰 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 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负有依法给予治安处罚的法定职责。当事人 以治安案件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公安机关以属于民事纠纷为由,不予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经法院审理,对违法事实成 立的治安案件,应判决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11、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等之间产生产权纠纷,一方申请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机构就纠纷进行裁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予处理的,一方当事 人起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履行产权界定法定职责的,如何处理?答: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具有对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等之间发生的产权纠 纷进行界定的法定职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不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产权 纠纷不予处理,当事人起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履行产权界定法定职责的, 裁定驳回起诉。1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作 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如何进 行审查?答:行政机关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对有关行为人进行 处罚,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并考虑行为人 主观过错,及过错大小,进行合法性审查。13、有关行政机关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对影响城市容貌的建 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进行查处时,是否必须以该被查处的建筑物、构筑 物或者其他设施属于应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的建设为前提?答:根据现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市建筑物、构 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存在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情形的,有关行政机关即可根据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进行查处,此种情形不以该被查处的建筑物、构 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属于应批准而未经批准建设为前提。14、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涉及行政补偿问题的,如何判决?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其诉讼请求有要求行政补偿 内容的,法院可以协调处理。行政机关不予补偿或者原、被告对补偿数额难以 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对行政补偿问题作 出决定。15、当事人以行政机关违反违反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 定作出了对其更为不利的复议决定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的,如何进行审查?答: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 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审判实 践中,对该条应当理解为,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的具体内容,不能对申请 人更为不利,但不包括复议机关依法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 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情形。16、外国自然人、法人委托中国律师事务所或者有关代理机构进行行政诉 讼事宜,如何计算起诉的期限?答:律师事务所或者有关代理机构受外国自然人、法人的委托代理行政诉 讼事宜,律师事务所或者有关代理机构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内向法院递交起 诉状和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的传真件或者电子邮件等初步证明,并在起诉后三 个月内(有特殊情况难以如期办理的应当及时向受案法院说明原因)向受案法院 递交委托书的公证、认证文件的,可以视为没有超过起诉期限。发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08 年 05 月 23 日 实施日期: 2008 年 0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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