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4页
第2页 / 共14页
第3页 / 共14页
第4页 / 共14页
第5页 / 共14页
第6页 / 共14页
第7页 / 共14页
第8页 / 共14页
第9页 / 共14页
第10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 ,有效防范 和控制信贷业务全过程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的要求,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 贷后管理的内涵和原则 (一)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 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贷款风险分 类、档案管理、有问题贷款处理、贷款收回和总结等。 (二)加强贷后管理,必须坚持职责明确、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第二章 贷后管理的流程和内容 第四条 贷后管理的操作流程 贷后管理的基本操作流程可分为 8 个环节:建立台账日常监控贷后检查 贷后评估预警报告制定策略贷款收回监督检查。 第五条 贷后管理流程各环节的基本内容 1、建立台账:贷款发放后,信贷会计必须根据额度(贷款)使用情况建立企业 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台账 ,并根据日常监控和定期检查情况建立贷款企业经营动 态台账 ,详细、真实、连续地登记台账内容,以便定期比较、分析、监测台账中 企业信息的异常变动情况。 2、日常监控:贷款发放后,信贷员要对企业额度的使用情况和贷款投向严密监控, 对企业结算账户往来情况密切跟踪,对企业利息每月清偿情况及时管理,并适时收 集、整理、反馈和跟踪,如逃废债、逃欠税等其他一些涉及授信业务安全的非现场 检查信息,为贷后现场检查提供有针对性的目标。 3、贷后检查:包括定期和非定期检查。即贷款发放后,信贷员按检查间隔期的要 求定期地,或根据日常监控预警情况不定期地,对借款人、保证人、抵(质)物及 对影响贷款安全的相关因素进行连续、不间断的全面跟踪检查。 4、贷后评估:就日常监控、现场检查结果及收集的相关信息,进行定量和定性分 析,对贷款风险作出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按时完成“贷后检查及五级分类报告书”。 5、预警报告:对日常监控、贷后检查和贷后评估中发现并经核实的影响贷款安全 的早期预警信号,按预警快速反应制度的要求逐级报告,为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应 急措施提供依据。 6、制定策略:根据贷后检查情况、风险预警情况,对将到期的正常贷款、出现风 险预警信号的问题贷款以及已逾期的不良贷款,提前制定或定期调整相应的风险防 范措施和处理策略。 7、贷款收回:执行和落实贷款处理策略,对到期贷款和违约须提前收回贷款进行 催收。具体包括贷款偿还可能性的分析,通知借款人还款,或签订并监督还款计划 的执行,监督柜台会计人员收贷。 8、监督检查:包括稽核部门对信贷员贷后管理过程、制度执行情况及贷款处理方 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贷后管理的方法 第六条 贷后管理的方法 (一)非现场监测(日常监控) 1、通过建立贷款企业经营动态台账 ,纵向比较、分析和监测企业各类信息变动情况,及时识别早期预警信号,如发现异常波动的预警信号,立即进行现场核查。 2、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整合有价信息。如从工商、税务了解借款人、担保人的验 资和纳税情况,从借款人及担保人竞争对手、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管理部门、金融 同业、新闻媒介等方面获取对其评价信息,不断修正并补充对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认 识,横向比较、分析和监测贷款风险,尽早发现早期预警信号,指导现场核查。 3、通过客户账户管理系统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每日监测和控制客户贷款账户往 来、贷款出账、额度使用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尽早发现早期预警信号。 (二)现场检查(定期检查) 1、定期收集企业经营和财务资料。至少按季收集反映借款人、担保人经营和财务 情况的有关报表和资料,为归纳、整理客户基本情况,分析和识别贷款主要风险点 和预警信号提供基础资料。 2、实地走访检查。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借款人及担保人的主要办公、生产或经营场 所、建设工地,与其主要负责人、财务主管直接接触和交流,以及查阅会计账册、 会计凭证、存货等方法,对借款人及担保人提供的报表和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进行 确认,对发现的主要风险点和预警信号进行补充和验证。 (三)信息加工和处理。综合上述方法获取的信息,进行充分加工和利用,分析、 识别和筛选出影响我社信贷资产安全的各种有用信息,如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政策风 险、市场风险、行业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信用风险、抵(质) 押物变现风险等信息,以便判断贷款总体风险状况,提出和上报预警信号,及时采 取预防或补救措施。第四章 贷后检查的基本内容 第七条 贷后检查的基本内容 2、对经营状况检查 (1)与借款人相关的国家产业、税收等政策环境及外部经济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对借款人的影响程度; (2)借款人所处行业的市场状况有无重大变化,包括行业发展状况、未来发展趋 势、行业周期、以及借款人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占有的变化,主要竞争对手的增减 及实力变化,对借款人行业竞争能力的影响程度; (3)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生产经营计划是否完成,产、供、销各环节 运行是否良好,借款人的上下游企业集中程度及对他们的依赖程度,主要原材料供 应渠道和销售渠道的变化情况; (4)借款人生产技术水平、产品研发能力和产品结构有无重大变化,是否存在技 术和产品落后或被替代等情况。 3、对内部管理的检查 (1)法人代表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有无变化,对企业和贷款的影响程度; (2)关键技术、生产人员有无变化,队伍是否稳定,对生产和产品研发影响程度;(3)借款人经营方针、经营策略及管理层的经营思路有无变化。 4、对财务状况的检查 结合贷时各项财务指标情况,对借款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历史 纵向比较,找出重大增减变化的异常科目,再通过查阅客户明细账或抽查原始凭证 等方式进行验证,分析原因,并通过计算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 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净利润率等主要财务指标,分析借款人的变现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等变化趋势。 5、对融资能力和还款能力的检查 (1) 企业资金占用是否合理,现金流量是否充分; (2) 其他银行存、贷款情况,对外融资是否出现困难; (3) 外汇贷款客户的收付汇情况是否发生变化; (4) 还本付息能力及落实还款计划情况的检查; (5) 检查或有负债情况,是否有新增对外担保。 6、对借款人关联企业的监测 对借款人有重大影响的关联企业进行监测,监督其与借款人之间是否存在不正当关 联交易,关联企业是否出现影响借款人经营的重大事项,对贷款安全是否构成威胁 等。 (三)对保证人的检查 对保证人的检查比照借款人的检查内容执行。 (四)对抵(质)押物的检查 1、对抵(质)押物完好程度的检查,即检查是否存在贬损、灭失等情况;是否保 险,或保期已满是否续保等; 2、对抵(质)押物变现能力的检查,即检查变现能力是否发生变化,重估抵(质) 押物的现行价值,判别抵质押物市场价值的涨跌趋势; 3、对抵(质)押物状态的检查,即检查了解抵(质)押物是否被司法机关查封或 冻结,抵(质)押物权属是否发生变更,抵(质)押登记手续是否发生变化,是否 发生二次抵(质)押; 4、对抵押物出租情况的检查,即实地调查不动产的占有情况,了解抵押物是否存 在租赁,掌握租期、租金等租赁的具体情况。 第五章 贷后管理的操作要求和工作标准 第八条 管理间隔期的要求及标准 1、日常监控原则上要求每天进行,尤其是贷款出账后的前 30 天,信贷员必须每天 监测借款人贷款账户资金转出情况,检查贷款资金使用去向。此外,还需每月定期 监测贷款利息清偿情况、结算账户资金往来情况。 2、定期检查原则上要求按照五级分类结果,区分贷款风险类别,实行不同的检查 频率。其中正常类贷款原则上要求信贷员每 3 个月检查一次;关注类贷款 2 个月检 查一次;次级类和可疑类贷款 1 个月检查一次。对次级类和可疑类贷款,要求信用 社分管领导每一季度至少到企业实地检查 1 次,其余的贷款要求每年至少到企业走 访和检查 1 次。每次检查均要求与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面谈,并作好“客户走访 记录”以备查。 第九条 检查覆盖率的要求及标准 1、信贷员按检查间隔期要求,对客户的贷后检查覆盖率要求达到 100%; 2、每季度信用社分管领导对信贷员贷后管理工作的检查覆盖率要求达到 100%,每 年对辖内客户的直接贷后检查覆盖率要求达到 100%; 第十条 检查数据资料的要求和标准 1、完整性及时效性要求。一是对反映授信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基本文件和 财务报表,如贷款期间连续的年、季、月度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 计报告,对集团客户要求提供的合并财务报表及转授信的下属企业报表,必须至少 按季定期收集和整理。二是对生产经营计划、财务收支计划、计划完成情况、主要 资产和债务的变化情况、对外投资、企业改制、对外担保、主要人事变动、重大法律诉讼文件等辅助资料,应尽可能及时收集齐全。 2、真实性及规范性要求。不得夸大企业的实际经营业绩,不得隐瞒对授信风险有 重大影响的关键事项。通过对财务报表系统分析比较,发现对报表数据前后矛盾或 明显不真实的,要求实地调查核实,并收集相关原始资料或凭证作为附件。 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管理的要求和标准 1、信贷员在贷款到期前 30 天,要向借款人发出“贷款到期通知书”,督促其按合同 履行到期还款义务。 2、信贷员在贷款逾期后 10 天内,要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分别发出“贷款逾期催收通 知书”和“担保债务责任通知书”,及时催收。 3、信贷员在贷款诉讼时效到期前 60 天,要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分别发出“贷款催收 律师函”和“担保债务责任律师函”,确保诉讼时效的延续。 4、信贷员对拖欠利息的借款人,要在欠息 60 天内向借款人发出“贷款利息催收通 知书”,避免进入非应计贷款造成被动。 上述各通知和函件一式二份,必须由有关单位签章,一份留对方单位,一份作为贷 后管理文字资料归档管理。 第十二条 检查结果处理的要求和标准 1、对挪用贷款的,信贷员应及时责令借款人纠正,同时逐级报告上级领导;情节 严重的,停止剩余额度的使用或尚未使用贷款的支付,或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2、对未到期贷款,要求信贷员在贷款到期前 3 个月到企业实地检查一次,先期掌 握客户的基本情况,提前制定到期处置方案。其中对拟延转(全部或部分)的贷款, 应最迟在到期前 1 个月完成调查程序并上报。 3、对违约贷款,即借款人和担保人违约的未到期贷款,信贷员应及时报告信用社 信贷分管领导,其中情节严重并已出现重大事项预警信号的,经信用社分管领导同 意后,由信贷员按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并签收 回执归档。 4、对已逾期贷款,要求信用社按照不同检查间隔期的要求,跟踪检查贷款情况, 不断修正逾期贷款处置方案,原则上要求每 1 个月对原处理方案进行一次修正。 第六章 风险预警及处理 第十三条 风险预警是指通过日常监控和贷后检查中采集的资料和信息,进行定量、 定性分析,发现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早期预警信号,识别贷款风险的类别、程度、 原因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及时防范、 控制和化解贷款风险。 第十四条 风险预警信号是指出现了可能影响借款人、保证人正常经营并导致借款 人可能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履约的一切不良情况或征兆,即视为出现风险预警 信号。风险预警信号发生时,已经出现欠息或部分本金逾期的不良贷款风险可能会 进一步扩大,尚未拖欠本息或垫款的正常贷款可能会出现较大的拖欠风险。 第十五条 建立风险预警体系 根据对信贷资产安全的影响程度不同,设定一级预警、二级预警、重大事项预警三 个风险预警级别。 1、一级预警:是指借款人、保证人、抵(质)押物出现可能影响信贷资产安全或 出现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潜在因素,如财务报告滞后或不完整;经营目标或经营方 法发生较大调整;主要数据在行业统计中呈现下降趋势;所处行业的相关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