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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医药“三堂一室” 基本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建设标准 (一)场所设置 1、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国医堂,其诊断治疗区不少于 60(不含中药房 和中药调剂室) 。 2、中医诊断室、中医康复治疗室、中药房、中药库必须设置齐全,有条件的可设置煎药室, 煎药室面积不少于 10。 3、国医堂必须设有 2 个以上中医诊室,设立中医康复治疗室,成为独立的中医特色诊疗区 域。中医特色诊疗区内至少设置 4 个中医特色康复治疗室(含三维牵引室、针灸推拿室、 中药熏蒸室、中医微创手术室等) ,能够开展中药、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 穴位注射等 5 种以上中医药服务。 (二)设备配置 1、中医药基础设备:如火罐、针灸针、神灯、脉诊包、检查床等; 2、其他设备至少具备 5 种以上:如三维多功能牵引床、中药蒸汽浴疗床、颈腰椎治疗仪、 骨创伤治疗仪、经皮神经电刺激治疗仪、高能生物场治疗仪、中药离子导入治疗仪、中药 超声雾化器、中药粉碎机、自动煎药机、TOP、电针仪等。 (三)人员配备 1、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中医师 23 人,其中有 1 名高年资的中医类执 业医师(从业年限在 10 年以上,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 2、中医药人员占医院医师总数 10以上。 3、中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药士资格,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4、中医药人员每年参加市、州级及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率不低于 50%;参加县级 中医药知识及适宜技术培训率不低于 80%。 (四)中药房建设 1、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 、药架(药品柜) 、调剂台、药戥、电子秤、冷藏柜等,其中中 药饮片柜(药斗)要结构规范合理、外观古朴典雅并具有防虫蛀、防腐蚀、防潮湿等功能。2、饮片调剂室面积应与业务需求相适应,中药饮片不少于 300 种。 (五)建筑装饰 国医堂建筑装饰要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氛围,古色古韵、亲民祥和。按照湖北省中医机 构文化建设形象设计指南的要求,从外部环境、内部装饰和内涵建设上彰显中医药文化 特色。 二、名医堂建设标准 (一)诊室设置 1、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名医堂 2、三级中医机构设 68 个,二级以上中医机构设 4 个以上中医专科诊室或中医特色康复 治疗室,诊室设置相对集中,一人一诊室,室内有屏风遮挡。 3、三级中医机构名医堂面积300,二级中医机构名医堂面积150。 4、名医堂各诊室应统一悬挂标识牌及医师公示牌,体现中式风格,内容包括科室名称、医 师照片、姓名、性别、职称、专长、出诊时间等。 (二)人员配备 1、三级中医机构至少配备 8 名主任医师职称的中医类执业医师(已获省级名医、大师等称 号,或专科、学科带头人优先) ;二级中医机构至少配备 4 名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 中医类执业医师。 2、配备与应诊专家数相一致的专职陪检护士。 (三)中药房建设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进行建设。 1、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及中医药临床技术操作 规范等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 2、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 、药架(药品柜) 、调剂台、药戥、电子秤、冷藏柜等,其中中 药饮片柜(药斗)要结构规范合理、外观古朴典雅并具有防虫蛀、防腐蚀、防潮湿等功能。3、饮片调剂室面积应与业务需求相适应,中药饮片不少于 350 种。 4、提供煎药服务,煎 药室面积不少于 15。 5、中药房要突出中药元素,体现中药文化,如:设置中药标本,饮片柜上摆放青花瓷瓶, 张贴煎药、服药、注意事项等中药常识的宣传。 6、配备与开展中医药服务相适应的中医诊疗设备不少于 10 种。 7、实行信息化管理。 三、 中医养生堂建设标准 (一)科室设置 1、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应设立中医养生堂。 2、中医养生堂面积不少于 80。 3、中医养生堂各诊室应统一悬挂科室标识牌,体现中医文化元素。 4、配备与开展中医药 服务相适应的中医诊疗设备不少于 5 种。 5、中医养生堂至少配备 2 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中 医执业医师。 (二)服务内容 1、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 录。 2、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居民 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健康处方。 3、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四、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 作室建设标准 (一)场所设置 1、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应设置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2、名老中医临床经验示教诊室20m2,有固定的工作区域,至少有保证 3 人以上开展工 作的基本办公家具、计算机设备和上网条件;诊断桌椅、文件柜和屏风等家具应体现中式 风格;装饰要体现中医元素;诊室外悬挂专家个人简介。 3、名老中医示教观摩室30m2,配备基本的教学设施,有条件建设单位应配备多媒体教 学设备。 4、名老中医资料室(阅览室)50m2,整理、陈列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著作及 其学术思想研究成果,有条件建设单位应建立电子阅览室。 (二)学术经验继承和发展 1、建立学术思想挖掘平台 结合现代科技手段,收集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个人医案、教案、跟师笔记、跟师医案、 读书临证心得等原始文字材料; 收集整理与名老中医药专家生平有关的文字记载、图片、实物、声像资料等,分类整理, 妥善归档,分析研究,复制备份,并形成台帐。 2、建立中医药传承教育平台 采用“1+X” 、 “一代带二代” 、隔代传等多种模式加快继承和培养的步伐; 继承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系统学习内经 、 伤寒论 、 金匮要略 、 温病学四大经 典著作和本专科经典著作 1 至 2 本,并在学习记录中能体现自己的学习心得,结合临床实 践,提炼和创新老中医的学术思想; 建立名老中医典型医案、影像资料、名老中医继承工作成果及资源网络共享平台。 3、建立中医药特色服务平台 老中医应身体力行,坚持师生共同门诊、查房; 建立门诊日志、查房记录(会诊) 、学术研讨(讲座记录)3 本台帐; 有效整理老中医临床验方或诊疗技法,将老中医的学术思想、诊疗经验转化为特色明显 的相关病种的中医诊疗技术规范,指导临床实践,并加以推广应用。 4、建立中医药学术科研平台 开展研究导师学术思想与经验的科研项目,撰写学术论文和论著,将名老中医药专家学 术经验、学术理论推广应用于中医药理论研究、教材建设及教学工作之中; 研究名老中医专家成才规律; 有条件的单位可结合名老中医擅长治疗之病种,研制开发疗效确切的院内制剂。 (三) 团队建设及人才培养 1、工作室以师承的形式开展工作,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每个工作室有 1 名导师,35 名相对固定的继承人,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2、继承人有扎实的中医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临床经验,有志于研究和继承导师学术经验, 与指导老师在同一单位,所从事的专业基本对口。 3、继承人需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中医工作 8 年以上;工作室负责人应由导师推荐认可, 部、省属医疗机构工作室负责人应具备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市州级医疗机构工作室负责人 应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 4、重点培养传承团队中 2 名副高以上中医药人员和 5 名中级职称中医药人员。 5、面向全 省开放,接受外单位进修、研修人员,形成培养中医药传承型人才的流动站。 6、开办国 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扩大培训覆盖面。 (四)保障与管理 应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良好的运行机制,健全的规章制度,明确的岗位职责,有序的日 常管理,规范的经费使用办法。 1、组织保障 建设单位成立领导小组,确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管理和考核,并按年度对工作室建 设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备案。 2、制度保障 建立负责人职责、各部门牵头人职能安排、传承研究制度、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等制度, 并装订成册。 3、经费管理 经费专款专用,每年度考核应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的考核。经费使用范围: 工作室的硬件 配置; 资料收集、整理、建立数据库等; 开展科研项目; 承办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购买相关书籍、资料等; 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 等; 开展科研协作; 导师带教津贴、继承人生活补助; 与建设工作相关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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