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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医师多地点执业”政策分析一、日照市开展医师多地点执业的相关文件摘录日照市开展医师多地点执业的相关文件摘录2012 年,我市医师多点执业试点指在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公立医院)的临床、口腔、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含执业助理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任职工作 2 年以上的执业医师;2、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同意其在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执业;3、在第一执业地点能完成诊疗任务,不担任行政职务,非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5、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6、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应当与在已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7、近 2 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8、中医类别医师以中医坐堂诊所作为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二、背二、背 景:景:1、优秀医生私自“走穴”对所在医院负面影响。2医生私自“走穴”一直是大医院管理者较为头疼的问题,意味着自己培养几十年的医生(工资、人力资源成本、进修培养成本等),到自己竞争对手那里从业,客观上冲击自己单位的业务与利益,任何医院的院长都不喜欢这种局面。2、2005 年卫生部颁布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对外出会诊规范力度不大。2005 年颁布的规定,妄图规范医生“走穴”行为。但是通过近六年的运行来看,效果不怎么好,外出会诊全凭医生自觉,此种情况客观上对下级医院而言,管理宽松很方便,邀请会诊便捷。但是这是把“双刃剑”,我院医生到分院、乡镇医院会诊很宽松,更有往外面介绍病人的现象。3、开展医师多地点执业是卫生部配合医改的一个措施,任何人无法阻止和抗拒。卫生部一直认为“看病难”是优秀医生聚集在大医院的缘故,打算通过开展医生到其他机构执业合法化,缓解大医院看病难得局面,同时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秀医生的诊疗。于是这一政策作为目前正在经历的医疗改革出台,2011 年是试点,今年试点进一步扩大,山东省扩展到全省 17 地市,日照市也出台了此政策。这一轮医改潮流不能抗拒,也是任何利益集团无法阻止的,只有主动、积极研究,研究医院发展和社会和谐共赢的政策。三、对策与建议三、对策与建议1、估计这种政策很快在我县开展。作为医院,只能主动适应,不能抗拒或者消极抵触。建议观望或者探索性的开展试点,先研究,慎重推进。32、在试点具体落实中,我院与第二方、第三方医疗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医师只能到协议书规定的第二方、第三方医疗机构开展执业。选择好协议方很重要,数量上可以选择一个为试点,选择对我院本部业务冲击不大,并且能够双赢的局面(譬如可以让第二方、第三方交纳一定协议基金,作为对我院派出医生的报酬)。3、医院公章是把握局面的重要环节。估计协议书和医师多地点执业申请书都需要加盖医院公章,严格把握公章使用环节,避免医生私自到其他机构执业注册,促使此项活动一直在医院统一部署和掌控状态。4、加大监管力度。对于违反医院规定,私自外出开展诊疗活动,予以经济罚款、谈话诫勉、暂停执业、暂缓晋升等措施,为规范我院开展多地点执业活动提供保障。否则,我院白白培养的医生就成了竞争对手的人马,而且其他医生看到此种行为没得到有效监管,纷纷效仿,拿出“国家鼓励开展多地点执业”为由,扔掉以前私自“走穴”的帽子,与倒戈、反水医院无区别。况且在医改逐渐深入、监管越加严格、利润可能降低、财政补贴缺位、人力成本逐升的情况下,任何处理不当的措施加剧医院发展的严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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