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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业手续审核登记制度、各级农机监理机关应建立健全农机监理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办理程序,并将业务分工,手续 交接等作出明确规定。 、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业务手续审核应严格按照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 及相关规定办理。 、内业监理员负责驾驶员管理内业手续的审核工作,内业监理员负责机动车管理内业手续的审 核工作。 、机动车手续审核分类包括:大中型轮式 小型轮式、链式、手扶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类别, 记录以上各类别新车入户、换 牌、变更、过户、转籍、检验等细节内容及数量。 、驾驶员业务手续审核分类包括:G、H、K 等准驾机型的考试、换证、补证、异动、审验等内容 数量。 、监理业务手续审核登记内容包括:办业务单位、办手续总数、手续分类数、办业务时间等有 关细节。 、审核业务手续时,审核人应将不合格手续剔出。 、机动车报废手续和驾驶员注销手续由业务室审核后经所领导签属意见后方可上报上级主管业 务单位注销。微 机 管 理 制 度、农机监理总站负责农机监理业务软件的开发、升级、服务和指导以及对微机操作员和有关人 员的培训。 2、农机监理业务软件必须统一使用黑龙江省农机监理总站编制的程序。 3、微机的管理和使用应严格遵守微机操作规 程。 4、微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微机基础知识和农机监理业务知识的培训后方可上机。 5、除微机操作员外,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使用业务室微机,如使用应有微机操作员辅导。 6、微机的管理使用应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7、微机操作员应对农机监理业务数据作定期维护,定期核对,定期备份,确保业务数据的准确、 规范和安全。 8、农机监理业务软件中的数据必须严格按照业务规章要求和软件使用要求录入和进行增加、删除、 注销、异动登记的操作,做到数据规范化和标准化。牌证、凭证、表格管理制度、牌证、凭证、表格的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业务规章。 、农机监理站负责各种号牌、证件 的发放及管理。 、市农机监理站负责本地区业务用表格的制作和管理。 、农机监理站号牌、证件应提前一个月报告预订,来电或来信应说明制作数量、号牌号段、需 要时间等细节。 、农机监理站应在每年年初作好本年度本地区所需各种表格、证件、号牌等内容的预测为开展 监理业务作好准备。 、农机监理机构应对号牌、证件、表格等的计划、制作、管理、使用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做 到出入库有手续,数字清楚,专人管理,专人负责。2、号牌、证件到货后应清点数量,检查质量,有问题应及时上报。 、号牌、证件等的使用和发放应严格遵守业务接交制度和业务程序。 、号牌、证件的使用情况应定期核对,使业务人员、财务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及主管领导四方 数字一致。农机监理业务公章管理制度、农机监理业务公章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农机监理业务公章的管理应严格遵守“严格管理、业务专用、专人负责、定期登记”的原则。、严格管理即:公章的发放、上缴、保存及作废都应有健全的移交手续,业余时间不得随身携 带,不外借,用完进柜,长期不用上交管理人员。 、业务专用即:办理何种业务只能保存相应的业务公章,不得跨业务种类保存业务公章。 、专人负责即:各种监理业务公章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登记都应有专人负责。 、定期登记即:对所有监理业务公章在每年年初进行初始登记,并定期对业务公章的使用人、 公章名称、枚数等细节进行核对、登记细节内容。 、因业务内容变动或工作调动等情况发生,持章当事人应按照接交制度的要求将业务公章上交管 理人员。农机监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不断提高 档案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在各级档案局的指导、监督下对本单位档案实行科学、系统管理。保持档案的连续 性、完整性、准确性,坚持依法治档,加强服务观念,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本地区的农机安全监 理工作服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监理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档案是在以往的各项农机监理业务活动和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 种文字材料、表格等不同形成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 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档案库房管理原则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切实做好“防湿、防火、防尘、防盗、防光、 防高温、防鼠、防虫”等各方面工作,使档案库房基本做到温度湿度适宜、卫生清洁、无虫霉滋生。 、档案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及其他物品。做到清洁卫生,档案柜(箱) 内定期放置杀虫药剂。 、档案设备、用品充足,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定期检查档案资料的保管状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拉电线。 、档案库房内温度保持在 14-24之间,相对湿度保持在 45-65之间。 、档案库房内照明用白炽灯和人工照明光源严禁使用荧光灯。库房窗户应加窗帘等遮光设施, 以免阳光直接照射档案。 、定期检查档案库房设备的使用,消防器材的管理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第三章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本单位保存的各种档案资料均属利用范围。 、利用方式可采取阅读、摘抄、复制、拍照借阅等,查阅利用现行档案需持查阅档案人单位介 绍信。 、查阅档案原则上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得带出室外,需带出室外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借阅的各类档案不得转借他人,并按规定及时归还。 、需要摘抄、复制、拍照有关档案内容时要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凡涉及技术性较强的和保 密性较强的档案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不得私自撕拆、涂改、损坏、摘抄、拍照,如 发现损坏、丢失现象,应及时报告以便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借阅档案不得超过规定期限,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归还的可办理延期借阅手续。 、对查阅利用后的档案,档案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清点数量并将档案利用情况及利用效果填写 在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薄上存档。 第四章 档案统计工作制度 、统计工作的范围包括:室藏各门类、各保管期限档案工作的统计,各档案的收进移交统计, 各类档案的保管、销毁情况统计,档案利用的人次、卷次、效果情况统计。 、档案保管数量统计:主要指一定时期内档案室收集归档、立卷、库存档案移出的档案数量统 计。 、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包括人员素质、档案库房面积、档案设备等情况的统计,统计资料 每年向主管机关报送一次。 、档案保管情况统计:主要指对档案的遗失、损坏等情况的统计。 、档案鉴定情况统计:是指被鉴定的档案数量和鉴定结果的统计,对档案的鉴定工作与销毁情 况的统计。 、档案利用情况统计:主要指在一定的时间内各类档案的借阅、复制次数、数量及利用效果的 统计及借阅人情况统计。 、档案的统计时间要求:统计应按照调查、整理、分析的步骤进行,按照月、季、年定期统计, 并以统一格式上报有关领导部门、统计部门,做到及时性与连续性相统一。 、档案统计的质量标准:表格规范,数字准确,做到帐物相符,字迹工整清楚。 、每年利用统计数字,做好综合分析。 第五章 档案保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档案管理员和借阅人 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制度,对自己管理的档案,不该说的不说,不该记 录的绝对不记录,不将档案带入其他场所。 、查阅档案人员不得将档案带出室外或放置它处,不得将所保管的档案内容向无关人员谈论档 案内容。 、认真执行档案借阅制度。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利用机密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 阅手续方可借阅,并由档案员指定阅读地点,不得任意扩大借阅范围。 、查阅完毕的档案要及时归还原处,不得散放档案室内。 、复制机密档案要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并严格控制份数,对多余部分要妥善处理,不得私自 存留。 、档案销毁要严格执行鉴定与销毁制度,任何人不得将档案材料私自处理和出售。 、档案库房严禁他人进入,档案库房柜要随时锁好。 第六章 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及时传达、贯彻国家上级机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性文件。 、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本单位各门类档案的保管期限表。 、负责本单位档案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 、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及时做好利用效果登记和信息反馈工 作。4、负责对破损档案的修补和裱糊工作。 、参加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八防”措施和保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刻苦钻研档案业务,忠于职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七章 业务档案归档制度 、归档范围 (一)机动车驾驶员档案 、农业机械驾驶员登记表; 、农业机械驾驶员考试记录表; 、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学习驾驶证。 (二)机动车辆档案 、机动车登记表; 、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机动车购车发票(或复印件) ;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如有丢失购机发票、合格证者,须持村民委员会证明办理入户手续。 二、归档时间:业务承办人办完业务及时向档案人员移交。 三、归档份数:业务材料归档一份。 四、归档要求 、业务档案材料齐全完整; 、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整理。 五、归档手续 认真清点数量,履行移交手续,做好出入库登记。 第八章 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机动车驾驶员档案 、机动车驾驶员登记表 长期 、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记录表 长期 、身份证复印件 长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学习驾驶证 长期 二、机动车辆档案保管期限表 、机动车登记表; 长期 、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长期 、机动车购车发票(或复印件) ; 长期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长期 三、机动车辆报废档案 两年 四、机动车驾驶员注销档案 两年行 政 执 法 制 度5一、持证上岗 、从事农机监理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必须申领由木兰县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和黑龙江省农机监理总站核发的农机监理员证 。和农业部核发的农业执法证. 、农机监理人员执行公务时,需着农机监理标志服装,携带执法证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执法机关要按照当地法制机构的规定进行执法证件的审核注册。 二、个案执法 、执法主体合格,不越权,不滥用职权。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调查取证合法、规范。 、执法程序合法。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条款具体准确。 、法律文书齐全、规范、准确。 、处罚合理,公正合法。 、处罚决定依法予以执行,罚款实行罚、缴分离。 、案卷装订规范,符合档案要求。 三、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 、农机行政执法部门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机构要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实施处罚的机关要依据有关的规定,同代收机构签订代收协议,代收罚款协议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要将代收罚款的协议报主管部门、委托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 、做出罚款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要载明代收款机构的名称、地址和当事人应缴纳罚款是否处 罚款。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要自收缴款之日起 2 日内交至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要在 2 日内将罚款付指定银行。 、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黑龙江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执法人员实施处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 给予行政处分: ()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收据的;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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